探析基于利益与利益机制浅析农民权益的经济法保护

2019-10-21 07:42茅婷婷
锦绣·下旬刊 2019年7期
关键词:经济法保护利益

茅婷婷

摘 要:虽然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从家里走出去,务农的人越来越少,但是总体上看我国的农民人口基数仍然庞大,农业经济发展缓慢。因为农民的文化水平低做最累的活拿最少的钱,农民的权益无法得到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所以本文从利益于利益机制方面着手分析农民的经济法保护。提高经济活动的运行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关键词:利益;利益机构;农民权益;经济法;保护

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出台,乡村的发展蒸蒸日上,农民已经不在单单种植粮食,而是在乡村干部的带领下种植经济价值更高的农作物。但是农民在我国仍然是弱势群体,农民的收入仍然低,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农民的经济保护体制还有待完善。政府对农民的关注已久,虽然“三农”问题范围逐渐变小,但是留下的问题是最头痛的。现在我国的法制建设重心已经向农民偏移,应该利用法律法规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经济法之于农民权益保护的重要作用

在农民的权益中,经济权益是农民最基本的权益,也是农民最关心的权益。农民的生活离不开生计,但是生计所带来的权益只能解决温饱问题,成为小康家庭还需要努力。经济法代表着我国总体经济的发展大方向,所以当经济法向农民权益的偏移的时候,即使是没上过几天学的农民都会密切关注相关消息。经济法对农民权益保护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人的生活的基本需求是水和粮食,粮食由农民提供。可以说农民的作用是一个国家能不能稳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但是农民在社会上是弱势群体,处于金字塔的底层。全人民的基本需求由农民掌控,可是农民从中取得的只是仅供生存的利益。经济法从经济结构,经济分配制度等方面提升农民的经济权益,保护农民的经济合法权益。

2.提高农民的社会地位,缓解社会矛盾

农民因文化水平低,收入低,整体处于抱团的状态,与高信息化的社会接轨范围小,收集信息的速度低,在粮食农作物的买卖过程中经济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经济法在制定和完善的过程中,合理的安排权益利益和权力关系,提升农民的社会地位,降低因消息不对等等因素侵害农民经济权益的概率。经济法明确提出对农民经济权益的保护,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保障。

二、经济法与保护农民权益的利益机制的联系

1.经济法是保护农民权益的最有利的武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现在的中国社会正在转型成为法制社会,人情社会的时代已经结束,之前因为消息传递过程慢和农民的淳朴,农作物买卖过程中,收购商会因为先报出低价再说出因为我们长期合作,农民工作辛苦了涨价,最终的价格比市场价格还低很多。农民的经济权益受到侵害,却不知道要去哪里诉苦。社会成员因利益问题产生冲突,出现矛盾。这个时候就突显出了利益机制,利益机制中的利益协调机制是协调社会成员间的冲突,化解矛盾的机制。

经济法是我国所有社会经济行为的统一性管理法律,发挥着保护农民经济权益的作用。从总体来看,在现有的经济法中,法律机制能够解决经济权益侵害的问题。当然,经济体系在法制过程中需要向农民权益偏移,部分内容需要明确指出。随着法律机制不断的完善,法律法规的不断补充,使经济法体系更完善。

2.完善利益机制,缩小贫富差距

就我国现有的权益机制来说,相关人员发现农民群体与其它经济群体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贫富差距。经过数据具体对比发现,贫富差距的距离并没有在缩小反而在加大。农民群体参加的经济活动越多,贫富差距拉大的速度越快,但是没有经济活动农民就没有收入。这就要求经济体制既要能缩小贫富差距,却不是平均分配机制。新的权益体制形成后运行到有农民群体参加的经济活动中,当然这种权益体质不仅农民群体适用,它适合所有的经济群体中,经济交易的双方都能够处在公平的位置。缓解了社会矛盾,提高了我国经济活动的运行质量。

3.利益机制体系中农民权益的内容

经济法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向的总风向标,经济法制过程会向农民权益偏移,但不是经济法整体的偏移,而是提取分支去完成偏向农民权益任务,利益机制体制就是完成偏向农民权益任务的体制。具体操作如下:

3.1权益代表和表达机制

因为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收入低,电子产品少,没有完全与现代信息社会接轨,接受信息速度慢,所以农民的权益代表不是在农民群体中选拔的,大多是村干部担任,与农民看待农村问题的角度有所差异。村干部所表达的问题也与农民想表达的由差别。所以这就降低了经济体制运行质量,加大了贫富差距。

3.2权益的产生和分配机制

在农民的权益保护法中,因为细化程度不够,导致很多内容没有界限,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例如农民权益保护法中的涵盖内容,土地变更方面的知情权、栽种作物的自主选择权等,农民對这些合法权益由更多的了解,就能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在分配机制中,相关部门也要进行优化和完善,对农民权益的内容进行合理的划分,提高经济活动运行的质量。

3.3权益的协调和保护机制

在经济法的大方向下,权益协调机制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整体利益可持续发展。协调机制需要缓解因农民权益受损而产生的社会矛盾,解决冲突,保证大部分的经济权益受到维护。农民权益的保护机制的核心内容是依法及时,有效的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当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给予保护,当农民的权益被削弱时,采用法律途径给予平衡,保证经济活动运行的质量。保证农民的社会地位与其他经济群体地位一致,农民的权益与社会权益共同增长。从而真正实现对农民权益的保护。

三、经济法视域下基于利益和利益机制的农民权益保护方式

1.明确农民经济权益内容

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最主要的原因是法律法规中没有细致明确的指出农民的权益涵盖那些内容。在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经济法时,应将农民的经济权益具体的细化。例如土地变更的知情权,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就像枪对于战士的作用一样重要。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农民只有三十年的使用支配权,在此期间土地可以相互租用但是不能买卖。租用的土地只可以进行种植,不可以搞其他产业像搭棚子搞养殖,圈地屯粮食都不可以。栽种农作物的自主选择权,农民可以根据天气气候变化,经济收入高的农作物进行种植,或者可以种植水果和树木。明确农民的经济权益内容,农民通过对土地信息,市场信息,农作物信息,国家发展信息等信息的整合,判断最适合,收入较高的种植方法进行种植,保证了农民的经济收入,缓解了因农民而产生的社会矛盾,提高了经济活动整体的运行质量。

2.保障农民经济的核心权益

对于农民最关心的核心内容进行保障。农民最关心的内容不外乎土地的使用权,土地里生长的农作物的经济价值。土地的使用权在经济法中已经进行明确的制定。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在使用期限内会由所变更,比如城镇发展,道路修建,房地产公司承包土地修改楼房等,这些操作都会影响部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有的会私下协商,赔偿钱财,但是赔偿金额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农民的经济权益会受到侵害。农作物的经济价值不由农民决定,而是收购商决定。一片地区的收购商会统一价格收购,降价及时涨价不容易。农民的经济权益受到侵害。农民群体与其他经济群体相比在经济活动处于弱势群体,增加了贫富差距,激化了社会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发展。对于农民关心的核心权益要着重保障。

3.农民补偿政策

现在,我国各地正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活动,村落大的已经在空旷地区选取宅基地建造楼房,修盖属于本村的小区。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占有部分农民的土地,侵占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期限。这个时候就需要有明确的补偿政策指出赔偿金额。高速公路,飞机场等国家建筑的修建都征用了农民的土地,虽然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属权,但是这里要讲究公平公正性。大部分农民对土地都有使用权,部分农民失去土地使用权需要得到相应的赔偿,保障部分农民的经济合法权益。在经济法制建设过程中,补偿政策一定要细致具体并且相比其他政策需要出台的更早,没有政策的把关可能会出现民事纠纷。

4.完善司法体系

在经济法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司法机制也要做出相应的措施完善。只有法律条文摆在农民面前,但是当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没有制裁,相当于画饼充饥,望梅止渴。久而久之,农民会对法律条文失去敬畏,对国家的治理失去信心。这样不只是拉大贫富差距,激化社会矛盾,更甚者农民群体会被企图使国家分裂的人利用。当农民的权益被侵害,合法权益被削弱,司法机构能够快速及时的做出反应,给出解决方案。对农民的权益进行保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四、总结

在经济法的大发展方向下,基于利益和利益机构对农民权益进行保护。中国的发展离不开农民,社会的进步需要農民提供生活必需品,保障农民的权益刻不容缓。在新的时代,需要将农民的经济地位提高到与其他经济群体一样的位置,需要将农民的经济权益与社会的经济权益捆绑到一起,才能真正实现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减小农民群体与其他经济群体的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经济矛盾。加快经济法制过程的建设,推动中国经济整体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贾龙飞.浅论农民权益的经济法保护.法制博览.2018-04-15

[2]李长健.基于利益视角的农民群体制度保护研究.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15

[3]马铨.基于利益与利益机制浅析农民权益的经济法保护.法制博览.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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