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视角下菌农参与可追溯管理意愿研究*

2019-10-21 06:49
中国食用菌 2019年9期
关键词:食用菌协作供应链

郑 飞

(佛山开放大学理工学院,广东 佛山 528000)

传统菌菇栽培、加工都是来自小规模的食用菌栽培农户,以自给自足的方式独立生产,借助于临近市场直接进行零售和交易,作为食用菌供应链的参与主体,食用菌产业发展中的散户——菌农扮演了重要的角色[1]。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消费者对食用菌产品的关注已经逐渐由数量转向品质,食用菌的产品安全和加工渠道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在此背景下,食用菌各个供应链环节也逐渐暴露在大众视野下,为食用菌行业整体的发展带来了多方面的挑战。目前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为我国食用菌供应链提供了技术支撑,在食用菌出口贸易建设的大背景下,完善食用菌供应链建设势在必行。首要的就是将分散、独立的菌农纳入到食用菌供应链的垂直协作中,以此整合供应链模式,促进食用菌供应链的高效运行,协调食用菌种植、加工、销售的有关环节,保障食用菌食品安全,促进食用菌产业在新时代背景下实现更好更快地发展。

1 相关概念

1.1 食用菌供应链

供应链贯穿于食用菌产品“需求—生产—消费”的全过程,是食用菌从栽培、采摘、运输、加工、销售的动态发展过程,供应链各个节点相互连接,形成一个网状结构,能够有效减少成本,提高食用菌产品供应效率[2]。

在食用菌供应链视野下,主要的参与主体包括菌农、食用菌企业(加工、运输)、政府、消费者这四大类,在传统食用菌产业中,主要以菌农为源头,逐级向加工企业、运输企业、批发商到消费者过渡,形成了一个加工企业为主导的供应链模式;此外,在冷链技术的发展下,以物流环节为核心的供应链模式也正在逐渐形成,但无论如何,菌农始终是供应链环节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1.2 食用菌供应链的垂直协作方式

垂直协作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由美国经济学家Mighell et.al.率先提出,主要是指协调产品生产和销售相继各环节的所有联结形式[3]。

垂直协作方式发展至今,衍生出了不同的方式,而一体化被认为是垂直协作发展的一个“极端”。在一体化方式下,食用菌产品交易受到不同层级的限制,是控制程度最高的一种,主要是处于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

但垂直管理与一体化不尽相同,虽然同样是基于食用菌供应链的建设需要,加强食用菌从栽培到销售前后相继的各链条节点之间的联系,在食用菌供应链垂直协作中,产品价格、时间、质量、市场等是影响食用菌供应链管理和建设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强对食用菌供应链中菌农垂直协作方式和影响因素的分析,是促进供应链体系不断完善、发展食用菌产业的有效路径[4]。

1.3 食用菌供应链垂直协作具体类型

虽然我国食用菌行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仍然是以传统的供应链结构为主要特征,在垂直协作上还有待加强。无论是食用菌的栽培、生产还是加工,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将食用菌产品销往市场,因此,对我国传统供应链的参与主体——菌农来说,具有以下几种不同类型的供应链垂直协作方式可供菌农选择。

首先是传统的市场交易,即食用菌菌农直接参与到市场活动中,利用周边市场进行食用菌的销售活动;第二种类型是菌农通过与相关的企业或组织发生联结,在这样的形式下,菌农可以根据成本和收益需求,自由地选择联结的企业或组织,具有较大的自主权,选择将自身的食用菌产品以高价卖给收购的企业或组织,但这样的形式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即菌农在购买或出售相关食用菌产品时,在质量和价格上波动较大,存在着不确定性。第三种类型也是菌农与企业或组织发生联结,唯一不同的是在联结的两者之间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对食用菌产品的价格进行确定,这样的优点是能够保证菌农收入平稳。

1.4 当前我国食用菌供应链的特点

当前菌农广泛地参与到食用菌供应链之中,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40余年,在食用菌供应链中也表现出一些全新的特点。

首先是食用菌供应链的网络信息化发展。通过利用网络,进行食用菌生产、供应、销售的一体化服务,在较多的地区都建立了食用菌网络平台,以促进食用菌供应链体系的健康发展,例如“食用菌网络交易中心”、“中国食用菌商务网”等就是行业内较为突出的食用菌信息网络平台,在供应链建设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5]。

其次是食用菌品牌的建设,通过建立品牌可以广泛提高食用菌企业的知名度,但是从供应链角度出发,品牌的建设会为供应链带来一定的风险,当食用菌产品或某一环节出现问题时,其他链条上的相关活动也会受到相应地影响,因此必须保证整个供应链的质量,才能保证食用菌企业的长足发展。

2 我国食用菌供应链建设及发展状况

2.1 食用菌生产栽培情况

我国是食用菌生产大国,早在东汉时期就已经有了人工栽种食用菌的历史。“十九大”以后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代,食(药)用菌因其药用和食用价值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喜爱,并逐渐形成产业化发展的趋势。

由于受到地理环境、气候、菌菇类型等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在我国食用菌的大部分种植者仍然是农户,菌农是我国食用菌生产栽培的主要单位。2011年我国食用菌产量就已经居于世界领先地位,占全世界食用菌总产量的70%以上,产值更是从437.8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1 413.2亿元,在良好的产业发展态势下,预计未来还将持续增长。见表1。

表1 2011年~2018年食用菌产业发展情况

我国食用菌栽培地区广泛,目前东北、华中、华南和沿海地区是我国食用菌栽培的重点区域,占据最大生产栽培比重的是山东、黑龙江、河南、江苏、福建以及云南省。

2.2 食用菌加工情况

在食用菌供应链的加工环节中,罐头、烘干和盐渍是食用菌主要的加工和储存的方式。在我国,目前食用菌的加工企业已经达到了652家,遍布于全国32个省市,其中以江苏省的企业数量最多,为163家,切增长速度很快,而食用菌加工产品的经销地往往是经济较为发达但是食用菌栽培程度不高的城市,如上海、广州、深圳等。总体来看,食用菌的发展前景会不断促进食用菌加工的提升,但在竞争压力之下,工厂化加工水平还有待提升,加工产品的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堪忧,亟需加以重视和改进。

2.3 食用菌流通情况

现阶段食用菌有几个主要的流通渠道——农产品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和电商平台。

农产品市场又叫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批发市场中,能够最广泛地覆盖周边农户,是农户和大市场消费者相联系的重要渠道,截止到2018年底,通过批发市场进行交易的农产品有40%以上,提高了菌农收入。

集贸市场是以传统零售为主的市场,大多集中于乡镇,十分便于菌农进行食用菌产品的销售,但是集贸市场的形式也存在着较多的问题,首先是卫生监督方面的困难,不能很好地保证食用菌的食品安全,此外在集贸市场中,市场价格往往越出规范标准的管理。

超市遍布在全国各个省市,规模大小不一,为食用菌的出售提供了一个全新的途径,抄手流通方式的优点在于能够充分保证食用菌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因而成为菌农收入提高的一个重要方式。

电商平台借助于其强大的资源共享的优势,在平台上就可以实现食用菌产品的销售,但电商平台流通同样不能有效保证食用菌的产品质量。

2.4 食用菌消费情况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用菌在百姓餐桌上出现的频率逐渐增多,目前中国消费者大多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城市。此外,一些珍稀食用菌的消费也在逐渐增长,具有十分大的市场消费潜力。

3 菌农参与可追溯管理意愿研究

3.1 菌农主动参与情况

为了能够有效了解供应链视角下菌农主动参与情况,通过网络发放问卷的方式对菌农参与意愿进行调查。网络问卷收回份数共447份,对于中介平台和基地愿意参与的菌农共有219户,占问卷基数的49.0%,其中有206户菌农表示不会参加农贸市场与批发市场以外的垂直协作的途径,占据了46.1%,可以看出菌农主动参与的意愿仅占一半,还需要不断提高。其与22户没有做出选择。

3.2 菌农垂直协作方式选择分析

目前菌农参与供应链垂直协作有不同的方式和途径,大多数菌农是自己亲身参与到农贸市场或是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这是菌农销售食用菌产品采用的最主要的方式,占据菌农参与供应链的61.92%,此外政府部门也在垂直协作的选择方式还未能发挥出重要作用,只有少部分的菌农是通过政府收购来进行食用菌产品的销售的。还有一部分菌农通过“企业+农户”的模式展开交易活动,但所占的比例仅仅为10.66%,比重也是相当的低,说明在食用菌供应链条中,加工企业还未能发挥出重要作用[6]。见表 2。

表2 菌农参与供应链垂直协作方式选择

3.3 菌农参与垂直协作的影响因素

影响菌农参与垂直协作的因素很多,首先针对菌农的个体特征,菌农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均对参与方式有所影响,这是由于菌农自身对各种方式的理解不同,例如男性菌农更加倾向于选择直接参与或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食用菌产品的销售,自由自主的方式更加符合其特点,而女性菌农则更愿意选择“企业+农户”和政府部门收购的方式,希望尽可能避免销售过程中不确定风险的发生[7]。

第二个影响因素是生产销售特征的不同,即是否通过合同的形式确定下垂直交易的方式,在食用菌滞销时,广大菌农则期望通过收购协议降低效益风险,而在食用菌脱销的情况下下,菌农则希望通过“价高者得”的形式销售生产的食用菌产品。

此外,很少有菌农选择中介交易的形式,通过调查研究可知,菌农对中介交易持保守态度,因其对价格公平度、结算周期等条件十分不确定。

综上所述,要想促进菌农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食用菌供应链中,就需要不断改善供应链垂直协作的方式,加大菌农宣传,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强管理和帮扶,整合各类资源,优化政府服务功能,吸引更多的菌农选择高效益的供应链协作方式。

3.4 菌农参与供应链垂直协作对收入的影响

通过整理调查问卷中菌农收入,可以了解菌农参与供应链垂直协作与不参与之间的收入差别[8]。见表3。

表3 参与和不参与供应链垂直协作收入情况

如表3整理数据可知,参与供应链协作的菌农年均值为43 730.25元,而不参与的则为24 811.01元,两者的收入差距明显处于一个不平衡的状态,因而菌农加强主动参与供应链协作的意愿和行为对提高菌农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4 结论

在供应链视角下,对菌农主动参与意愿、参与方式选择、影响因素和收入状况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以此得出了菌农参与供应链垂直协作的相关结论。目前我国食用菌生产种植还处于初级发展的阶段,在传统交易模式下菌农通过独立、分散的模式来进行食用菌的栽培,而垂直协作的方式还需要不断改进,菌农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比例较大,而政府部门还需要不断制定优惠政策,加强对各方资源的整合,促进菌农收入的提高,也能为新时代精准扶贫、建设美丽新农村作出重要贡献。此外,中介平台建设的缺失和菌农对中介平台的不了解是影响菌农主动参与意愿的重要因素,各个供应链垂直协作方式在管理上还不尽完善,在食用菌食品安全方面有所缺失。要想促进食用菌供应链有效减少,首先应该加大对食用菌供应链建设的投入,同时加强食用菌资源和价格平台的建设,发展更大、更多的食用菌写好提升菌农的组织化程度,加强管理的同时也为菌农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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