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提出并且被学界广泛引用的一句话,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此来避免制度上的漏洞所导致的腐败问题。然而对比中西方的体制,和国家政治建设所面临的种种问题中,“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均不失为一剂良方。用法律约束权力,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通过对比中西关于腐败的解决办法,得出经验为更好的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助力。
【关键词】:反腐败 权力 制度笼子
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反腐问题一直成为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家反腐的力度不断加强,初见成效,正在一步步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然而,随着国家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反腐斗争的不断实施,不禁思考其腐败的根源性问题,本文试通过对比中西方的文化制度,来说明中西方应对腐败问题发生的对策和方案,为我国加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理论意义。
一、把“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必要性
伴随着权力的出现,相应就产生了监督与制约,就如同伴随个体人的存在,人类社会也应运而生,随之所带来分工、交往等,人的联合体出现,以及最初城邦和国家的产生。在国家治理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环就是如何处理好权力与制度的关系问题。苏格拉底曾反证过塞拉西马柯关于“法律即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学说,“统治者如果只为自身谋利益,就不应该从被统治者那里获得报酬——利益,统治者从被统治者那里获得报酬,或者说被统治者心甘情愿给予统治者以报酬这件事本身,就反证了统治者是为被统治者谋利益的。”【1】那么作为为被统治阶级谋利益的统治阶级,国家的法律应该是权力制衡的有效手段。“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笼子”指的就是法律的监督,然而关于权力和法律监督失衡的情况屡见不鲜,权力的膨胀失去束缚的笼子,不仅是对国家公共财产的损失,必然也会导致社会公平的失调,整个群体的价值观扭曲等一系列问题。正如孟德斯鸠所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就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2】因此,为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必须建立相应的制约与监督机制,使权力在合理的框架内运行,这样国家政权才能够平稳运行,百姓和社会生活才能得到保障。
二、中西方国家是如何把“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现今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的政体和权力运行的机制中都配有相应的监督机制,西方国家一直强调的分权制衡,使权力始终处于分立状态。以孟德斯鸠主张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分立为代表,以权力约束权力,形成一种能够与权力对等的政治力量,彼此之间技能相互配合、融洽又能起到制约的力量。同样预防机制的建立与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也是重要一环,以美国为例,对于官员的用餐费用均有详细的规定,以此警戒,在配有严格的惩罚制度,使得具有很强的威慑力。可以看出西方反腐制度的建设,所构建的反腐制度的笼子是符合西方具体国情和政体发展而来的。
对比我国的反腐斗争过程中,除了健全的机制建设,更多是根据社会主义国的基本路线和具体国情制定的,马克思恩格斯说过“腐败并非自人类社会产生之日起就有的,它是随着国家与私有制的出现而出现的”【3】马克思恩格斯將分工产生的私有财产作为私有制下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并且只有在社会公有的前提下才能消除剥削,消除压迫,消除腐败现象。我们党和领导人始终坚持将马克恩主义的真理作为理论指导,不断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自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的加强,党的十九大更是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建设的重要性,党内廉政建设已经取得很大成效。纠“四风”,“苍蝇”“老虎”一起抓,补足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等,不仅在理论上健全了反腐败机制,更在实践中践行到每一处,从理论和实践上“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反腐过程中的启示和借鉴
由于中西方国家的性质和党性的不同,中西方所建构的“制度笼子”不可能全然相同。但对于我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实践来说,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的“笼子”设计始终不能脱离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在党的领导,做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继续坚持和发扬优良作风,不断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体系。同时更要完善整个监督过程的合法性,使过程更加透明,及时公开,权力运行的透明性等问题。
习近平指出:“要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4】习近平总书记在多种场合下提到对腐败问题的零,这表明了我党打击腐败的信心与决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一次思想上的革命,能高度的概括出现今各国反腐的基本方案,不仅仅是观念的创新更为各国治理提供了倡议。习近平反腐败思想是在对我国历届领导人反腐败思想继承的基础之上,加以丰富和发展,从而形成独具特色的反腐败思想,这也是中国特色反腐败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
注释:
【1】 柏拉图.《柏拉图全集之国家篇》[M].王晓朝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338.
【2】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54.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M].北京:人民出社,2012,94.
【4】 王昊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N].光明日报,2017-01-07(01).
作者简介:胡爽,女,哈尔滨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