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建森
我们从麦地里钻出来的时候,正是日落时分,父亲的剪影立在山头,转动着脑袋朝四周张望。我知道他在看什么,于是抬头朝他大喊一声:“爹——”他低下头来看山腰上的我,眼睛里闪着老朽的火光。他又在生气了。从我记事起,他几乎每天都在生气。他的拐杖没有带在身边,仍然站得稳当。必须要买一根拐杖,老年人都应该人手一根。他的火气很大,像一座火山,什么时候喷发由他说了算。他没有穿昨天熨过的那件外套,衬衫皱巴巴地贴在身上,显得身形瘦小。为什么不穿,我们都清楚:东城的洗衣店比西城便宜三块钱,老三偏要把它拿去西城熨;于是他生起气来,把外套团成一团,塞进卧室的柜子里,诅咒它和老三一起从世上消失。
老三哭得很委屈,像是在责怪父亲的无情和刻薄。家里的熨斗被父亲亲手砸了,他一把抄起那个小巧的熨斗,像手里的一根稻草,使劲朝地上一摔,电路板就断成三截。原因是她在他衬衫上烫出了几个小洞,这都要怪他催着老三东奔西走。我不可能一边熨衣服一边做饭,同时还要帮你修电视机。老大老二在干什么呢?现在他穿着皱巴巴的衬衫,站在山头上到处张望。他听到了我的喊声,眼里的火焰一路烧过野草,直勾勾地烫着我的脸。我想,得了吧,他这样迟早要气出病的,他的器官已经退化,发火是年轻人的专利。你看看他猪肝色的脸——我并不是说他像猪,我更愿意当他是一只跋扈的老公鸡。老公鸡是老三对他的称谓,经常在我们面前使用,但当他们见面的时候,她叫爸爸比谁都勤快,张口闭口都是“爸爸”,还要加上“亲爱的”来修饰。她是一个疯子,什么事情都是不着四六,说不上让人生厌,却多少有些惊世骇俗的。我亲爱的爸爸!——我们常常嘲笑她,她的爸爸是一只火气冲天的老公鸡。
老三说,她的爸爸也是我们哥俩的爸爸;现在他站在山头上,顺着曲折的小径下山来了,一双喷火的眼睛时而低头看路,时而抬头看我。“喂,”我问身边的周蓝青,“你看我爸像什么?”“像什么?”“不知道。所以才问你。”“像你老子。”“他本来就是我老子。”“我是说,你老了以后也会像他一样。”“什么样?”“不好说。我应该要尊重长辈的。”等你老了,一定是个老混蛋。越老越混蛋。我猜她是要说这个——显然我的混蛋做得比他风流。我说我听明白了,于是周蓝青开始笑。我也跟着她笑。我们大笑着上了山,父亲从相反的方向走下来,脑袋一起一落,像啄米的公鸡。
那只鸡呢?父亲问,那只鸡呢?没有人回答。我和老大都看了老三一眼。老三在看天花板。老三,我问你,鸡呢?我炖了它一晚上,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吧?我们要带它去看你爷爷的。你知道我费了多少心吗?那么好的一只鸡。老三说,得了吧,爸,你明知道爷爷不沾荤腥的。带去了还不是自己吃?骨头都埋在土里。你能不能尊重一下爷爷?父亲更加生气了:只有我一个人吃了吗,啊?你们在坟头上都饿着肚子吗?你说,鸡去哪里了?老三说,我拿去喂猫了。我和老大点点头。一整只?一整只。父亲气得要发狂了。你的爷爷不是猫——猫也不是你爷爷——你最好现在去给我再弄一只回来。我们一起出门了。我们嘲笑她,既然你爸爸是只鸡,那你爷爷怎么会是猫呢?她说:你爸才是鸡呢。
他从山上下来了,我们在半路上见了面。“去干什么坏事了你?和蓝青一起。”“和蓝青一起怎么了?我们俩什么也没干。我们俩能干啥?”怪不得爷爷会不喜欢他,把他赶出来。逆子。我把手插进了裤兜里,周蓝青也把手插进了裤兜里。我们俩的手并没有牵在一起,钻出麦地的时候就已经放开了。“那你们去麦地干什么?”“聊天,说话。地里没人,清静。我们这么长时间没见了。”是这样不错,我们躺在麦地里,悄悄地用手聊天。我们互相抚摸对方,均匀地出着大气。爷爷一定是被他气死的,明知道爷爷不吃荤腥——老板,这只鸡多少钱?“聊天?你们不怕被人看见了说闲话吗?”“怕什么?我们俩从小就好,村里的人谁不知道?”“畜牲。”“爹,你站得那么高,我们干了什么,你应该看得一清二楚。” “别叫我爹。在家怎么叫的,在这儿就怎么叫。”“知道了,爸。”上次回来,他还让我管他叫爹呢。他说乡下都叫爹,显得亲切,无非是怕别人说他忘本。等他发现乡下已经不叫爹了,又责令我改口。他也有很久没回来了。老板,把它杀了吧——我真想亲手剁了这只鸡的脑袋。
老公鸡背着手,高昂着头走在前面,我和周蓝青跟在后面。我问他:“爸,你拐杖呢?”“要什么拐杖?我身体还这么好。别人看见了要笑话的。”他说。必须要买一根拐杖,老人就要有老人的样子。我是为你们着想:别人看见我有拐杖,准以为是你们几个孝敬我的。老三翻了个白眼,我转过身吐了口痰。我哥摸了摸他的钱包。我嘴上说着“对对对”,一只手从兜里取了出来,偷偷去拉周蓝青的手。她侧开身子,拿余光狠狠剜了我一下。我又伸出手去拽她的胳膊,她掏出手来打了我一巴掌。父亲正在咳嗽,没有听见。
我和周蓝青在一个岔路口前分了手,她朝东,我和父亲朝西。临走前我又偷偷去拉她的手,她还是不肯,又打了我一下。这次父亲听见了,转过头来瞪着我俩,好像拿到什么捉奸在床的證据,要把我们大卸八块。我不会让你和周蓝青结婚的,没有为什么,就是不愿意。你要走就走好了,我家里的东西你一分一毫也别想拿走。我朝周蓝青摆摆手,让她快点回去,然后嬉皮笑脸地看着我爸。我爸最讨厌的就是我这副皮相,他以生了这样一个混蛋儿子为耻。果然他收回目光,转回去继续走他的路了。他是不会在这里出言语骂我的,他怕丢人。他说,出门在外,城里人就要有城里人的样子。
城里人。这是父亲说的,不是我说的,我可从没把自己当成过城里人。我说,县城怎么能算城呢?不过是灌了水泥的村子。什么地级市、县级市、省会、直辖市,说到底都是灌了水泥的村子,甚至比村子还要狭隘。人都是自己活自己的,没有交际可言。连村子都不如的城还能叫城吗?只有母亲赞同他的话,说我们的确是城里人。但是父亲又生气了。城里人是我们的身份,也是我们的本事,但如果你有亲戚朋友为这个找上门来,我只能说我无能为力。城里人不是善人。
在这一点上,我同意父亲。有钱,说明我们会挣。至于怎么花,也是我们自己的事。如果有什么人腆着脸来找我借钱,我除了耸耸肩摊摊手,也没有别的法子。一来是我不乐意;二来是我并没有闲钱,能拿来随便周转。钱都在老公鸡手里,我们不敢多花他一个子儿。他走到哪里都说“我的瓜娃子们。”在他眼里我们永远都是愚蠢的。如果我们做出一两件漂亮事情,那么一定是运气使然,老天保佑。但他并不信神,对老天也没什么兴趣,他唯一的信条就是权威,我们对他都应该无条件服从和孝敬。我真想替爷爷揍他一顿。只有在爱惜钱的时候,我才觉得和他是亲父子,一样流着斤斤计较的血。有时候我想,如果是周蓝青来找我借钱,我多少都会给她一些,只要她不转手送给别的浑小子们。但她不可能来向我借钱,我也不知道那些浑小子存不存在。
我和周蓝青躺在麦地里,我的手放在她微微隆起的娇小的乳房上。周蓝青问我怎么办,我说趁热办。她把我推到一边去了。你们男人都是这样,你们男人啊……于是我问她还有谁?除了我,还有谁摸过她,吻过她,碰过她的身体?她说我不会告诉你的,反正有很多,随便哪一个都要比你强——你是个混蛋。她说我是混蛋,我点点头,是啊我没办法娶你,我爸不让我娶你。如果我娶了你,那我就只能滚出去要饭了。你喜欢的不是一个要饭的我。她眨巴着她的一双大眼睛看着我,里面有新鲜的朝露和冰霜。她说你这样说就没意思了,我要的是活生生的你,不是你爸的那幾个臭钱,也不是一个衣冠禽兽的你。我说那你还等什么?你摸摸看,活生生的。她把脸拧到一边去了,她的脸上有古老的汗水和晚霞。
晚霞铺满了半个天空,在老公鸡的衬衫上泛起一片奇异的橘红。我的汗早已经干透了,背心黏糊糊地贴在身上,浑身上下不自在。山下的大河闷声作响,让我想起小时候泡在里面洗澡的日子。我想,大概我可以再去那条河里大洗一通——但是不行,那条河已经完蛋了,除了会沾一身搓不干净的沙子,还会半夜痒得睡不着觉。它连用来洗衣服的资格都丧失了。如果我真去那条河里洗了,周蓝青会笑死我的。她可不是一个傻乎乎的村姑,精明得令人发指。你和我睡过又怎么了?只要我不在乎,那就不算什么。到头来烦恼的是你,我可一点都不。
我并不想和周蓝青结婚,也许小时候想,但现在一点都不想,以后也不会想。周蓝青不是一个合适的人选,她的脾性只适合当情人,不适合为人妻。她有着自己的本事,可以把我耍得团团转,她能够同时制造出痛苦和乐趣,即便她连手指头都没有动一下。咳,我说,你就不能给点反应吗?别总拿那种眼神打量我。她说,是你自己心虚而已,看不得我的眼睛。她说得对极了,有时候我们躺在一起,各自占据一块地方,不动手动脚也不说话,我忍不住要拿她来和别人作比较,然后发现她比所有人都高出一头,包括我在内。这是一匹好马,可惜没人能拴得住她。她不属于任何人,她只属于她自己。一起长大并不能说明什么,人是在变的,何况是个女人。于是我愈发不确定她是不是爱我,或者我是不是爱她,这两个问题都太蠢了,在她身上不适用。
“所以说,女人都是很要命的。”父亲突然停了下来,又开始直勾勾地看我。天快要黑了,他的干瘦的脸上夹杂着橙红铁青两种颜色。于是我意识到他这一路都在跟我说话,但我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我满脑子都是周蓝青。“你和周蓝青不能结婚,听见了吗?没有为什么,就是不愿意。这个理由还不够充分吗?”我说:“知道了,爸。你说了很多遍了。”
他们总是自以为能看透他人心思,蛮横地插手你的事务,然后等待着被冠以先知名号。他们总是给你指出一条所谓生路,然后逼你乖乖就范,否则就要和你大闹一场,并且在你狠狠摔了一跤以后幸灾乐祸地嘲笑。他说:“我知道你并没有听进去,我在说什么你根本就无所谓。但我还是要警告你,如果你想和她结婚,那么……”“你赶紧走路吧,边走边回头小心崴脚。我又不聋。”但我心里想的是另一回事情。
蓝青回来的时候,我正坐在她家门口抽烟,周丹赤和我坐在一起,眯着眼睛看太阳。我说:“蓝青,过来坐。”于是她和我们一起坐在门口的石阶上。她是一个人回来的,因此我想老二已经跟我爸回去了,他刚才那一声“爹”叫得实在是响。我递给她一支烟,她把它衔在嘴里,又拿了下来,皱着眉头问我:“你要和我姐结婚吗?”我把火递给她,说:“结啊,当然要结,不然我来找你姐干什么?”她没有伸手接打火机,而是把烟扔在了地上。“怎么了你?我爸又说什么了是不是?”“没有,你爸能说什么。”她捻起一小撮烟丝,在两个指肚间来回搓弄。周丹赤起身进了屋。
“好了,你快走吧,我姐都生你的气了。别动不动就往我家跑,明知道是没结果的事。”她手腕上有道勒痕,红红的一圈,原来戴着的东西不见了。“链子呢?”我问。“什么链子?”“你手上的链子,老二送你的那个。”“扔了,刚扔的。”我说:“扔了好,反正也不是真货。”蓝青哼了一声:“我当然知道不是真货。他哪里舍得?——你们兄弟俩,都不是好东西。”“欸,你说他就说他,捎上我干什么?你好歹也叫了我二十年哥哥。再说了,我现在也算你半个姐夫……”“你什么时候成我姐夫了?你家里的事情,你能做得了主啊?我姐对你这样好,你呢,只会耍嘴皮子。真要娶我姐,现在就下聘,反正你爸也在,成就成,不成拉倒。”这话和老二说的如出一辙。陈宛伯啊陈宛伯,你真是没出息,嫁娶大事当然由你自己做主,包办婚姻怎么会幸福呢?老公鸡有病,你也有病?亏我还叫你一声哥——我?我又不结婚,我操心什么?我不会和周蓝青结婚的,他那么以为的,就让他那么以为好了。
我抽了口烟,从鼻孔里喷出来,板起脸问她:“蓝青,你要和陈宛仲结婚吗?”蓝青回答得很干脆:“不结。”“为什么?”“他不敢。”“他不敢,你就不结?那你催我干什么?”“不,”蓝青摇了摇头,“咱们不一样,他不想和我结婚。”“他跟你说他不想结婚?”“不用他说,看得出来,他害怕我。”这下我说不出话了。老二确实怕她,因为她是聪明人。老二也是聪明人,只不过净是些小聪明,在她这里派不上半点用处。于是我想,他们这样的算什么?没有前景,漂浮不定,说不上是亲情、温情,还是别出心裁的其它。不免想要问问蓝青的打算,到底要玩闹到几时。就听见屋里一声脆响,哗哗啦啦一地的流水声,周丹赤又摔东西了。蓝青说:“你走吧。”于是我只能走了。
我从她家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暗了。我感觉到一阵饿,这才想起来中午晚上都没吃饭。这个时间,农村的饭点已经过了,又没有夜宵一说,于是我感到一阵悲戚,想要下山到河边去走走。走出去两步又折了回来,一是因为晚上河湾里风大,容易着凉;二是乡下睡得早,回去太晚的话,门已经锁了,还要麻烦人来开门。但我又不想现在就回去,看见老二的流氓相和我爸那张气冲冲的脸,于是蹲在一户人家的麦场边,一边抽烟一边看天上的星星。农村的天干净,夜里有数不清的星星,我看着这些幼小的星星,看它们白亮的颜色,突然想起家里的烧饼,黄灿灿的,很酥很脆,芝麻随意铺张在饼面上,有时候白,有时候黑。于是我又开始饿了,偏偏又听到哪个牲口棚里有骡马在咀嚼,响鼻清亮,心里一阵烦乱,踩灭了抽剩的半支烟,嘴里含着一股苦味。抬起头,远远地看见周家的厨房起了炊烟,我就往地上吐了口唾沫,起身朝山上走。
月出东山,星星便黯淡了,朦朦胧胧散开去,倏忽间不见了踪影。这下可好了,我想,月亮看起来更像烧饼,我也更饿了。我说,周丹赤,看不出来你还有两手,做饭挺像回事儿。你做的东西,吃一辈子也不会腻的。周丹赤说,我倒是愿意做一辈子,你也可以这样吃一辈子。如果有一天我们能结婚的话,如果有一天我们能……我一边叹气一边从山路间过,走过十几户人家,家家都是一样的气味:秸秆在灶膛里燃烧殆尽,逸出一股呛辣的粗野。我低头闻了闻自己身上,散发的是同一股气味。但我能够辨别出,它不是来自乡下老家,而是来自周丹赤家。周丹赤的香气在我身上缭缭绕繞,挥之不去。这香气不只是柴火焚烧以后干燥的炭香,也不只是热气腾腾颗粒饱满的米饭香,至于说有油盐酱醋五味辛酸,那更是粗浅得不能再粗浅,即便日日熏蒸,也渗透不进肌理,脱掉衣服就荡然尽失了。她的香是天生而内敛的,非亲昵者不能闻得,闻得时不是花香也不是草香,是一种五谷初成尚未脱粒时的混沌气味,汗蒙蒙的,似有似无,影影绰绰,总是让人心向往之。而她的脾性也是混沌的,比起妹妹蓝青来,少了几分狡黠,多出几分意气。这也正是我喜欢她的地方,不用像老二那样花费心思。
我一边想着周丹赤一边上山,还没来得及再温习一遍她的眉眼,人就已经站在老家门口了。说是老家,不过是一个三服内的亲戚,和我爸关系不错,所以回乡下常住在他家。院子里面没有亮灯,趴在门上细听,也听不到人语。再去推门,发现门已经锁死了。再使劲一推,就听见里面有狗叫声,是亲戚养的一条黑色土狗,看家护院用,个头不小。黑狗趴在门那头,一个劲儿往门缝上蹭,嘴里的热气呼在我小腿上,痒酥酥的。于是瞄见正厅房里亮了灯,有窸窸窣窣穿戴的声音。起床的人还没跨出房门,就听见隔壁厢房一声大喝:“不准出去!”又说:“谁也不能给他开门!”是父亲的声音,这么早锁门也是他的主意。要来开门的人迟疑了一会儿,又回到床上去睡了,压出一片吱吱呀呀的木板声。我没有再推门,也没有说什么,转过身又往山下走去。心里到底不服气,于是默默地骂他“老公鸡”——这个外号还是老二老三叫得更多一些。
我和老二老三一起出去买鸡。老三说:老板,把鸡杀了吧。又说:我真想亲手剁了这只鸡的脑袋。老板哈哈一笑,露出两排板牙,把刀递给老三。老三并不露怯,接过那把乌黑锃亮的铁刀,在空中虚晃几下,就要上手杀鸡,那只大公鸡瞪大眼睛在地上瞎蹦,奈何一条腿被拴着,每一跳都是踉跄的。老三磨刀霍霍,蹲下身子,一把将鸡摁倒在地,抬刀就要剁,老板连忙拦住她:不行不行,不能这样来。老三的手还停在半空:那,怎么来?周遭围观的人早已经笑成一片。老板说:不能剁,要割喉。接过老三手里的刀,起刀割喉,干净利落。那只鸡来不及再鸣一声,瘫倒在地,喉管里汨汨地流着血。
我一边下山,一边又想起了周丹赤,这回想的不是香气,而是实实在在的人。周丹赤今天又摔东西了,听动静大概是摔了一个热水瓶。这不是她第一次摔东西,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她摔过的东西数不胜数。可以说,是天性,旁人制止不了。大多数时候,我们的交流还算平等,不像老二,对于蓝青又爱又惧,被蓝青嬉笑着耍弄。但只要她摔东西,那就说明她是真生气了。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是怕她的。她混沌的意气是一样非常危险的东西,和蓝青的聪明一样,是她最大的特性和短处。也正因为这样,我在怕她的同时也更爱她,想要给她纾解和保护。矛盾的地方在于,她的意气大多是由我生出,正是因为有我出现,她才会生气,才会摔东西。她的东西是摔给我看的,而且不容许我插手,我越是急于劝解,所得的越是竹篮水月。这是我气恼的地方,也是我无力的地方,只能静等,不能急求。她的气愤是沉闷的漩涡,不动声息,不可窥视亦不可靠近,总是深重而隐秘的。我有时候看到她的眉头,蹙成紧紧的一挽,就觉得像掉进无底洞一样,不见了星辰和天日。
我在路上这样想着,想起今天她生气的缘由,知道是因为我们不能结婚。她在生我的气,也在生我爸的气。至于我爸——那个铁公鸡——我始终都不明白,为什么他不喜欢周家的两个女孩儿。蓝青和老二说我是个懦夫,周丹赤大概也是这样觉得。我能为了她和我爸作对吗?或者有什么两全其美的办法,能让我同时离开火山和漩涡,找出一条安静的生路?
老三看到鸡已经死了,很是高兴,伸手把它拎了起来,吆喝着让老板赶紧脱毛装袋。可是那只公鸡偏偏没有死透,不知哪里来的一股蛮劲,开始奋力扑腾,眼睛瞪得通红,喉咙上兀自还流着血。老三吓了一跳,一松手放飞了那只鸡,于是那鸡就在地上使劲蹦跳扑翅,抖落了一地鸡毛,又沾了一身黏热的血。老板赶紧跑过去把鸡拢住,一只胳膊揽鸡,一只手控住鸡头,让它动弹不得。我停在路边,伸手去摸兜里的烟,才发现烟盒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连忙低头四处去找,蓦然瞥见一串晶莹剔透的链子,躺在乱草里闪着微光,正是老二送给蓝青的那一串。于是弯腰把它捡了起来,用手擦了擦,装在原来放烟的兜里。我握着这串链子,突然生出一种鲁莽的勇气来,迈着步子就往周丹赤家去了。
蓝青开了门,看见是我,先是惊讶又是不悦,话也不多说一句,就要关门谢客。我一边跟她说好话,一边耍着赖往里挤。那只鸡被老板挟在臂弯里,过不多时,血终于流尽了,瘫在怀里一动不动。看起来样貌颓废之极,竟像是人死有不甘——不过终究还是死了。不知什么时候,周丹赤也出来了,站在蓝青身后,看着我不说话。蓝青也不再和我争执,任我钻进大门,又回身掩上。我对周丹赤说:“总会有办法的。”她又蹙了蹙眉头,转身回了房间。而我并不知该如何应对,又一次坠进了无底洞里。
我和陈宛仲躺在麦地里,各自仰面流着汗,太阳大喇喇涂在脸上,照得人昏昏沉沉,眼睑上满盛着灼热的晕眩。陈宛仲开始闭目养神,一只手还在我身上胡乱摸索,我把他的手拨开,他立刻又伸了过来,如此反复几次。于是我坐起身,拍打身上的麦壳碎草,裸露的皮肤上都是汗水,沾染了不少碎屑。陈宛仲又伸了手过来,这次抚摸的是我的头发。我的头发上也有不少麦壳在悬挂纠缠。
“周蓝青。”“嗯?”“你这几天怎么了?”陈宛仲一边捋着我的头发,一边懒洋洋地问。“我觉得你话变少了。”“哪里不对吗?我一直都话少。”“不是。这次回来以后,你话尤其少。”“哦!大概是太热了,不想说话吧。”这当然不是真心的回答,陈宛仲也知道,我总是在他面前造假,这一点他已经习惯了。陈宛仲怕我,不用他说我也看得出,尽管人人都把他当风流浪子看,但真正到了要交心的时候,他就成了木鸡,说不出什么像样的话来。平常说些无关紧要的话时,他是能够巧舌如簧的,但拉扯到感情上,就只有两眼一抹黑的份儿。我对他太了解了,正因如此,我才要在他面前造假,不单是为了戏耍他,也是为了堵他的嘴:我刻意回避他时,他是没有勇气追问的。尽管他的感觉是对的,我也不想给他什么回应。
陈宛仲果然不说话了,默默地躺在地上,一只手还在捋我的头发。我知道他在想什么,无非是在想周蓝青到底怎么了,又为什么不说真话。每当这个时候,我都感到一点快意和满足。我想,这世上的女人都要落进同一个窠臼,总是要围着男人转,思前想后战战兢兢,满肚子的心事和委屈,不说要憋出一身的病,说了又怕显得自己无用轻薄。现在,身处这一境地的是陈宛仲而不是我,那么所有的心事和委屈都在他那里,我是一身轻松的。但这轻松并不是无情无义,我也有自己的考量和思虑,只是他看不到,我也不想说。我想,既然他不敢也不想和我结婚,那我们有什么推心置腹的必要呢?他尽管揣测我好了,尽管胡思乱想好了,想到的结果再苦再恶,也好过给他一点光亮,让他徒费力气去追逐。于是我们俩一个坐着一个躺着,在太阳下面流着汗,各自想着心事。
陈宛仲把我拉到他家的麦场里,一垛垛秸秆闪着洁滑的光,熏蒸出青涩的草木气味。我们站在一垛秸秆后面,陈宛仲从兜里掏出一块石头,已经洗过了,没有沾染一点泥土。“喏,我从河湾里捡来的,看着挺漂亮,送给你的。”我说:“哪里漂亮?不过是比其它石头圆一点。”“不,你仔细看,上面有图案的。”于是我把它放在掌心,横来竖去地看,石头整个是黑色的,上面有弯弯曲曲的白线,说不上像什么,看不出意境。我又把它拿起来,对着太阳看,除了让太阳蛰了眼以外,没什么别的收获。我只好摇摇头,把石头递还给陈宛仲。他失望地叹了口气。
陈宛仲上次来的时候,应该是清明的前两天,来给他爷爷上坟。一起来的除了他爸和陈宛伯,还有妈妈和妹妹。我很少见到他妈妈,她并不常来乡下,听他说是一个很随和的人,没什么脾气,也没什么主见。他的妹妹我倒是更熟悉一些,有时候心血来潮去找陈宛伯见面,他妹妹总会跟随左右,也不在乎我们去干什么,左摇右晃地自己在街上跑。“她是个疯子,”陈宛仲说,“以后一定和我爸一个德性。”我说:“不,继承你爸衣钵的一定是你和你哥,绝不会是陈宛季。”陈宛季和她两个哥哥是互补的,她是光的另一面,礼的另一端,她的脾性是豪爽而又憨娇的,不按常规出牌,她是脆弱却富有反抗性的,于是人们既有保护她的欲望,又迫不得已要避开她混沌的锋芒。这一点和我姐有些相像,但来得更纯粹更无意,相比之下也更无害,是小女儿的脾气,更多的是可怜可爱。
这么想来,陈宛仲是平庸的,因他没有跨越界线的勇气,也丢失了天生的叛逆,他的对抗都是琐碎无力的,仅供自己生存,不能带来更多效益。唯一的特殊之处是过人的敏感,但它并不是良好的天赋,是可以和悲观画上等号的,是他的魅力所在,也是他的弱点所在。陈宛仲躺在麦地里,不是厚重的雕像而是一片芦苇,蓬勃着花白的苇絮,他是不能抓住我的,我也不愿意被他抓住。我愿意做的是他的短暂停靠,不为什么目的,仅仅是一次同病的怜惜,这怜惜是日久天长生出的,却又像萍水相逢,匆匆一现就要过去了。
“你真的看不出来吗?”他这么问我,我说我的确看不出来。于是他抓住我的手,掰开我的掌心,把石头放在上面,指着那些白线说:“这不是眉毛吗?这不是上眼皮下眼皮吗?你看,还是双的。”说完再看那些线条,就觉得的确有些像眼睛,也的确是个双眼皮。我点了点头,以表示对他想象力的赞许。他又说:“我觉得它像你的眼睛,才专门拿回来给你看的,你竟然看不出来。”这个理由是我没有想到的,又看他那么一本正经,于是取笑他:“世界上那么多双眼皮,你从哪里看出来像我?再说,这只眼睛并没有眼珠呀。最有神的地方都没有,算不上一只完整的眼睛。”陈宛仲再次叹了口气。
我把他送我的链子扔进了路边的草丛,并不是生气,只是说不清道不明的烦躁,不是因天气而来,也不是因他而来。他送我的东西不少,都是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它们都是细碎的物象,迟早会遗失在时间的河流里。我想世上的人,但凡想到未来的事情,状态都是一样的,时间的强大不言自明,不可避免地要悲哀叹息。这个时候,陈宛仲又是让人生怜的,他所想的是逆流而上,要凭一己之力去创造恒定。我说,你的想象力未免太丰富了些。他摇摇头,说他的确看到了我的眼睛。他又说,这样的眼睛,世上有我一双就够了。这样灵秀的天工造物,没有什么能比得过。我说只有眼睛吗?当然不止——你的身体的每一部分,每一寸皮肤和骨肉。它们都是天工,就像他跟我认真说话的样子,说出来的话都是结巴的、不连贯的、残章断句的,好像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急于去描述自己的大千世界。正因为他的急切,用词造句显得用力过猛,说出口以后又后悔起来,于是又沉默着不出声了。
我和陈宛仲一句话也不说,互相僵持了很久,从午后一直较劲到太阳西沉。最后还是他先张口,很突然地说:“我明天要回去了。”这件事他已经说过了,所以我说:“我知道,你已经说过了。”他“哦”了一声,又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又说:“周蓝青,你是个坏人。”我一边感到好笑,一边想他刚才一定是在找什么形容词,他喜欢用各种形容词来物化我,给我贴上标签,如果找到了自认为合适的,就会很高兴地告诉我。但他平常不会用这些词来称呼我,一直都是叫我全名,连姓氏都没有省过。这有什么,陈宛伯平常叫我的时候也不省姓氏。那不平常的时候呢?我这样问我姐,她低下头去不说话了。陈宛仲说:“周蓝青,你是个坏人。”我非常赞同地点头:“是呀,没错,我是个坏人。”陈宛仲又说:“再这样下去,我大概要死在你手里了。”我斜着眼白了他一下,没有搭腔,他开始自顾自地唉声叹气,说什么“人生无望”之类的话。我说:“陈宛仲,你不要再哭惨了,哭也没用,我不会理你的。”他也从地上坐了起来,说:“那就让我看看你是不是在说真话好了。”然后一把搂住我的腰,又把我拽进了麦地。这也是陈宛仲的本事,他晓得怎么变换招数来和我亲近,相比于推心置腹的陈述,他似乎更长于插科打诨。但他的诨话不是轻浮,里面藏着更深的愁怨,像是要刻意掩藏,又影影绰绰露出边角来,希冀我能看见。
于是我想起上游山谷里的溪水,隐没在层叠的林间,淙淙地在绿荫里蜿蜒,是轻快的样子。两岸的岩石光洁宽厚,背阴处生满了地衣苔藓,葱葱茏茏地抬着脑袋,摸起来是一种绵软的触感。溪水是透明的,水底的乱石鱼虾看得一清二楚,也因它是透明的,于是像一面灵巧的镜子,波澜里都是浓绿和天光。跃下一级天然的石阶,又跳脱着往前流去,倒像真有什么活泼而无形的生物,成群结队地蹦跳穿越,留下粼粼的波光和响声。但它又不是喧闹,而是不可缺少的映衬,就像林间的鸟鸣蝉语,给这人迹罕至的静谧增添些生气。起风的时候是最好的时候,除了連绵飒沓的声响,还有浮游摇动的光点,纷纷缀在流水的面上,就织成了一张网,这网又是有明暗有声色的,忍不住要停下来去赏去看。驻足观看的时候又不一样了,静的愈静,动的愈动,光亮都凝固了,声响也变得清晰,于是想起一句“凄神寒骨悄怆幽邃”,是想离开又离不开的。等再往下游走,看溪水出了谷,一路壮大着声势,涌进粗粝的河道,那时它又换了一副模样,成了三四十岁的张弛和豪情,同样让人心生喜爱,和溪水又是截然不同。
我想,陈宛仲大概像溪水,是轻快而跳跃的,同时也有他隐匿的愁苦,往深了追究是让人于心不忍的,与他的欢乐纠缠不清。他又不愿意在河道里奔流,拿不出像样的勇气和心胸,于是在幽林里徘徊宛转,听到的都是重重回声,他的快意因此加了倍,愁苦也因此加了倍。他的呼吸还是孩子式的,快进快出,容易急促和沉重。处事也是孩子式的,显得笨拙而意气。我们再次并排躺在麦地里,谁也没有说话,太阳染红了半个天空,云霞都是绚丽的。我问陈宛仲现在怎么办,他说趁热办,于是我把他推开到一边去,骂他混蛋。他说他没办法娶我,我就一直看着他,我看到他的躲闪和脆弱,心里忍不住要升起怜惜。我说我要一个活生生的你,其他的什么都不需要。事实也是如此,我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陈宛仲也不知道能够给我什么。你的一切都是天工,是万物所不能比拟的。你的一切都是恩赐,是我的劫数……
陈宛仲说他想象不出我以后会嫁给一个什么样的人,我说我也想象不出。我说一切都看命数,总会有那么一个人,能够让我变得愚钝和卑微,甘愿为他承受一肚子的心事和委屈。陈宛仲点点头,郑重地说“祝你好运”,我也煞有介事地回他“谢谢”,心里又有些愧疚,去拉他枕在脑袋下的手。我能给他的安慰也不过如此了。陈宛仲转过头来,脸上没有表情,好像突然间精疲力竭了似的,长长地出着气。我说,开头是错的,那后来的所有就都是错的,如果不想退回去,只能继续苦熬。陈宛仲说:“我并不觉得哪里错了。”然后捉住了我的手。他说你的手好烫啊。我说是啊,你的也是。
周丹赤站在山口,目送宛伯宛仲和他们的父亲下山。自古华山一条路,都是有上无下有下无上的,是来回迂绕的羊肠,不容人分出心来。老公鸡还是老公鸡的样子,梗着脖子背着手,一颠一伏地朝山下走。他是不屑于回头的,乡人的夸赞满足了他的虚荣。陈宛伯跟在后面,是垂头丧气的样子,两只手垂着,一顿一绊地走,整个模样让人感觉他失了重心,随时要摔倒似的。只有陈宛仲是活泼的,步速最快走在前面的是他,不停站下回头看的也是他,回头的次数多了,不免觉得一点尴尬,于是又举起手来挥动,做出一副告别的架势。周丹赤隐约听到老公鸡的怒火,催促陈宛仲好好走路,不要挡道。她没有做出回应,抱着胳膊看他们变得渺小,心里清楚陈宛仲的回头是为蓝青而来,因此更加生陈宛伯的气。
周蓝青还躺在床上,既没有在睡梦里,也没有起来的意思。她伸手去拿床头的烟,脖颈上汗津津的,是一夜的辗转,翻来覆去不能成眠,急躁出一身又一身的热汗。肝火烧了一夜,口舌都是干渴的,抽烟的时候更觉口干舌燥,嘴唇上裂开一道,腥甜的血就涌了出来,沾在过滤嘴上,留下一块印迹。周蓝青看见那块殷红的印迹,更加心烦意乱,头更痛了一些,眼皮也更重了,于是扔掉香烟想要再睡一个回笼觉,闭上眼又觉得血脉鼓胀,脑子里嗡嗡作响,天光和鸟鸣都是丰腴的,她无论如何都睡不着了。陈宛仲现在该上车了吧?早上的头一班车,从邻县开到本县,这里是必经的一站。错过这一趟,就要等下午了。现在是什么时候?她抬头看墙上的老挂钟,时针刚转过六点。他们还没有上车呢。车来的时候会鸣笛,全村人都能听见的。鸡已经叫过三遍了。
周丹赤是在鸡叫第二遍时出门的,陈宛伯前脚刚走,她后脚就要起床跟出去。周蓝青一把拽住她的胳膊:“你去干什么?”周丹赤说:“我去看看啊。”“看什么?”“看他们走。”周蓝青说:“没出息。”周丹赤说:“你也去吧。”周蓝青看着她的脸,是憔悴的,同样是一夜没睡,两个眼袋突兀地吊着,人好像也瘦了一圈,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样子。周丹赤只穿着内衣,开始梳洗打扮,却是心不在焉的,满肚子的心事,想着要去送陈宛伯一程,动作反而呆滞了。周蓝青看在眼里,既可笑又可怜,她知道陈宛伯不单单是一个代指,还是姐姐的悲从中来和喜上眉梢,是她朝朝暮暮挂在心里的一轮月亮,是她周丹赤的青春年岁。相形之下,陈宛仲似乎是个寂寞角色,总是被遗忘在边角的,周蓝青很少想起他来,想起来时也是不带痛苦和憧憬的,顶多是一声叹息,来不及有什么梦幻泡影,就已经如烟消散了。换言之,她是有自知之明的,因而知道克制,也接受既定的结果;她对陈宛仲是一次任性的差错,这差错要她天性中的疏离来做补。周丹赤却是明知不可而为之,总要去对抗一番,所得又都是虚空一场,极伤人的。这么说来,周丹赤反而更为弱势,似乎不够机敏,不能自我保护。但周蓝青又是羡慕她的,仿佛她的生活要更有味一些。她同样能闻得周丹赤的香气,比起陈宛伯来要熟悉不知多少,她深晓姐姐的混沌,因它而担忧也因它而嫉妒。
周丹赤洗完了脸,开始穿衣服,她站在床边伸直身体,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周蓝青也躺在床上打量着她,看她瘦削的肩膀、娇小的乳房和比例匀称的腰肢腿脚,像是在看另一个周蓝青。她想,我们的身体都还是年轻的,尽管它们经受了焦虑和怒火、失眠和眼泪,却依然是年轻的。这年轻是能拿来随意挥霍的,它蓬勃恣肆,它灵秀鲜活,它是一切苦乐的支撑,让我们能够踩着刀刃走路,即使到了体无完肤的一天,也是能东山再起的。这年轻又是转瞬即逝的,“岁月不饶人”,十年的光阴也只是弹指一瞬,过了就过了,再怎么怀念都无济于事。于是她又恍惚起来,想起很久以前陈宛仲说过什么“天工造物”之类的话。那块石头被放在了哪里,她已经想不起来了。她后来的确认真观察过自己的眼睛,看它是否真有什么特殊之处,她觉得自己的眼睛确是好看的,却不明白哪里担得了那个“最”字。因为它亮。陈宛仲说,就是因为它亮。不是灯泡的亮,也不是手电的亮,而是蜡烛的亮,是日月星辰的亮,有天地的灵气,旁人再怎么涂抹打扮也追赶不上的。这灵气能持续多久?十年,二十年,五十年?谁都不好下一个定论。我们都是年轻的,我们未知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周丹赤出门的时候,周蓝青故意把头埋进被子。她是铁了心不跟周丹赤一起去的,又怕自己心软,干脆不再给周丹赤劝说的机会。她听周丹赤挂上了大门的锁,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却多少有一点怅然若失,不知道自己在较什么劲。很多事情到最后都是这样,为了生气而生气,为了取悦而取悦,为了较劲而较劲,原本是什么目的,都被忘到九霄云外了。她仰面躺在床上,眼睛盯著天花板,渐亮的天色从窗户里透进来,她看到暗处的蛛丝成网,那网是晶莹透亮的,构型精巧,是她周蓝青层层叠叠的女儿心,自己也逃不开被裹缠的命运。她想要指给周丹赤看,又想起自己是一个人,她还想起了陈宛仲,随即又嘲笑自己的念头。现在她把活生生的陈宛仲拒之门外了,不知道是悲是喜,手腕上的勒痕还在,她把它藏进被子里,不再去看它。
周丹赤站在山口,看着三个人越走越远,现在他们站在山下路边,等着早班车来,然后回县城去。陈宛仲还是在不住回头,陈宛伯依旧垂头丧气,老公鸡铁青着脸,眼睛只盯着车来的方向。周丹赤知道陈宛伯理亏,少不了要挨老公鸡的骂,也不会有什么出格的举动,但她依旧是有期盼的,期盼他能做出些什么来。他昨晚不就来找周丹赤了吗?尽管是有诸多偶然因素促成,尽管他话语里都是模棱和软弱,但毕竟算是一次转机,有总比没有强。周丹赤没有让陈宛伯进屋,他在马房里过了一夜,她想他大概是和自己一样彻夜未眠,今早看起来像老了几岁。周丹赤躺在床上,身边是自己的亲妹妹,两个人都知道对方没有睡着,互相都不开口说话,夜晚里想的都是最深最痛处,是哑巴吃黄连有口说不出的,只能自己研磨咀嚼,有什么烦闷都憋在心里。但这并不妨碍她们心意相通,她们彼此握紧了对方的手,是一种最原始最亲密的慰藉,这慰藉是同甘苦共患难的,比一切保证都来得可靠。有了这慰藉来做保障,周丹赤的回想便大胆起来,她甚至觉得今晚原本是一次绝佳的机会,因自己的任性而错失了良机:如果当时她没有生气而是不屈不撓地追问,如果她能再恳求陈宛伯一次,说不准他们就不会如此——如果他说要带她私奔,那她会毫不犹豫跟他远走,他们对未来多少还有憧憬和谋划,虽然都是海市蜃楼,也不失为一项动力,能够支持他们走很远。接着她又嘲笑自己天方夜谭,反过来对自己进行驳斥,认定自己是在做无用的纠缠,陈宛伯不会有丝毫改变。这样,不屈不挠和纠缠不休成了天秤两端,周丹赤在这架天秤上来回倾斜,直到今早还没有一个定势,能让她安分地送行。
天色已经大亮,太阳也跳出了云层,泛灰的天光染了金色,要告别宿醉去拥抱新生。远远地能听见有车在鸣笛,是中大型机动车的沉闷,盘旋着绕过峭壁河川,传进乡人的耳朵里。老公鸡脸上难得露出喜色,他已经等得太不耐烦,这几声鸣笛算是甘霖,缓和了他的焦灼情绪。陈宛仲却更加频繁地回头,始终不见周蓝青的面孔,他朝周丹赤挥挥手,又指指周丹赤家的方向,周丹赤只是摇头,并没有做其他答复。她只记挂着陈宛伯,哪怕他抬头跟自己告别一下也好,但他始终耷拉着脑袋,像木桩一样站着不动,没有一点要告别的意思。班车的脑袋终于从山崖后面露了出来,老公鸡催促着两个儿子去迎着它走,自己率先小跑起来,伸手去招呼司机停车。陈宛伯跟在他身后,低声问他:“这次回去,什么时候再来?”老公鸡一边跑一边说:“还没回去就想着要来?回去看我怎么收拾你。”陈宛伯不搭腔,照原话又问一遍,老公鸡说:“眼看要到农忙的时候,我们来也是累赘,等这边忙完了再说不迟。我们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不要净想些乱七八糟,你和你弟都一个样,就知道混吃等死。”
车门已经打开,老公鸡先挤了上去,车上已经人满为患,都是各村各乡的农民,带着菜果家禽去集市上买卖。旱烟、秸秆、葱蒜、泥土和动物粪便的气味塞满了整个车厢,老公鸡一边捂鼻子一边招呼宛伯宛仲上车,司机不耐烦地摁着喇叭,催促着要关门起步。陈宛伯一只脚刚踏进车厢,就听到父亲在大声咒骂,回头再看陈宛仲,已经跑上了半山腰,两手扶在膝盖上面,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看到陈宛伯在回头看他,就把手拢在嘴边大喊:“哥,别回去了,回去就回不来了!”陈宛伯这才真正看到站在山口的周丹赤,之前一直强忍着不回头,是没有担当也没有胆量。如今看到周丹赤就站在那里,心里反而踏实不少,再回过头来看人堆里父亲变形扭曲的铁青色的脸,一时拿定了主意,抽回了踏进车厢的那只脚,转身朝山上走去。车门在他背后关上了,班车响着喇叭绝尘而去。陈宛仲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放声大笑,陈宛伯也跟着笑了起来,像是摆脱了陈年的镣铐,要好生纪念不易的自由。抬头再看周丹赤,依旧站在山口,镀金的头发四散在晨光里,身上满披着朝阳的颜色,眼睛里闪有两泉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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