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吟丰 张琴
为了节约时间、确保犯罪嫌疑人安全押解到达长沙县,回程时我们选择水路,和客船上运输的几百只鸡待了整晚,回来后身上的鸡屎味让我记忆犹新
“您在人生中最美好的38年专注于检察事业,可曾厌倦过?”不久前,在院里的一次老干部活动上,检察院的年轻人好奇地问我。
“厌倦吗?”“不。”
“因为从踏入检察院的大门,我就爱上了她。”
“这一爱,就是一辈子。”
回忆往昔岁月,41年时代更迭,我们的使命始终不变。在一代代检察人的努力奋斗下,我们的检察事业日益发展壮大。
1978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恢复重建大会。那年我刚好17岁,已经在湖南省浏阳县(1993年改设浏阳市)委组织部工作队工作了一年。彼时的我,还不知道会和“检察”结缘,相伴一生,有幸见证中国检察事业从恢复重建到发展兴旺欣欣向荣的景象。
1979年6月,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已经有97%的院相继建立,配备检察干部2.5万余人。各地检察工作百废待兴。18岁的我懵懵懂懂地服从组织安排,成为湖南省浏阳县检察院的第10位检察人员。从此我踏入检门,开启了和检察事业共同成长的奇妙旅程。
一开始我从事的只是会计和打字员工作,但是身处专业性强的检察机关怎么能不懂法律知识呢?当时的环境和条件有限,我只能克服没有干部学校和培训基地、缺少培训经费等种种困难,一有空就“黏”着有办案经验的检察员(那会儿还没有“检察官”这个称呼),观摩和学习每个案件的办理。
“这个案子为什么以这个罪名起诉?提讯犯罪嫌疑人应该怎么审?面对犯罪嫌疑人抵死不認罪要怎么应对……”一问一答间,我慢慢了解了办案流程,掌握了基本方法。
当然这还远远不够,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也是检察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能。我从经济股、法纪股等部门搜罗了新颁布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检察实务等书籍,一页一页地啃,一个罪名一个罪名地请教,一个办案步骤一个办案步骤地琢磨,在单位老政法干警的影响和帮助下,我的法律知识储备量大大提高,对法律也越来越感兴趣,将学习当成了一种习惯。因为对知识技能的渴求,我还利用空闲时间跟着公安部门的一位老刑警学习摄影技术、勘查案件现场。这样难得的实务经验为我之后的办案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1984年初,检察部门的工作人员统一配发米黄色制服,小翻领、大盖帽、配领章和肩章。簇新的检察制服穿上身,身为检察人员的职业尊崇感和工作斗志更加饱满,我对检察的喜爱开了花。
1985年9月,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干部配备的通知》,强调加强检察人员的专业化建设。
恰逢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需要招收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充实检察干部队伍,在组织的安排下我于1985年10月成为该院的一名助理检察员。
34个人挤在县委、县政府一栋两层旧式办公楼的二楼办公。五间办公房里,几张桌子几把椅,出门办案的交通工具只有单车和公交车。我跟随前辈们开始了“严打”斗争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检察工作。
这一年,我24岁,和年龄相近的十几个同事乐此不疲地写着阅卷笔录、证据列表,即使加班加点也无二话,不懂的问题就向同科室老大姐请教。希望勤能补拙,通过学习强化自己的法学功底、建立完整的知识体系,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员。即使在面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时,我也能在办案过程中有理有据,让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
“我代表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第一次出庭公诉的场景至今已过了三十来年,我却仍然记得那个站在法庭之上国徽之下,郑重有力宣读起诉书的小姑娘。她手握国家赋予的利剑,在改革开放的浪潮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的热火里磨砺成长,以赤诚之心坚定地维护公平正义。
1988年至1997年,检察机关坚持改革总揽全局,以保卫和促进生产力发展为中心,以搞好自身改革为动力,至此检察工作进入了一个改革、发展的新时期。而我在这段时期先后在检察员、法纪股副股长、法纪股股长等岗位历练,看着检察事业逐渐步入正轨,看着检察事业蒸蒸日上,我也越发兴奋。
90年代初,长沙县附近一老供销社需购买一批钢材,因负责人玩忽职守,被一个诈骗团伙所骗,损失高达一百多万元。老供销社自己追损失半年未果后选择到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报案。面对犯罪嫌疑人潜逃,通信、侦查技术手段不发达,交通不便等种种难题,我毫不犹豫地向领导请求:“这个案子我来办。”
和同事多番寻找,走到脚后跟起泡时我们才找到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落脚处。当得知我们的来意,该犯罪嫌疑人始终咬口不承认拿了货款。
“你拿的是国家的财产、是人民的财产,你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容的。”面对这样的顽固分子,我和同事轮流蹲守、耐心劝解,“我如果再不告诉你们,都对不起你们的辛苦了。”我们的耐心和苦心没有白费,终于“磨”得犯罪嫌疑人说出款项的去向并上缴。由此,国家损失的一百多万元被追回。
1995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通过,检察官制度的确立使得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成为发展方向。我和同事们在各类刑事案件里被千锤百炼,在成堆的案卷和夜晚的灯光里发挥着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