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诗睿
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查处的一起领导干部严重贪污盗窃国家资财案件。两名被告人在先后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期间,盗用飞机场建筑款、救济水灾区造船贷款、河工款、干部家属救济粮等,共贪污约3.78亿元(旧币)。1952年2月10日,在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河北省法院组织临时法庭,召开了两万人参加的公判大会,公开宣布判处刘青山、张子善死刑。
到了天津杨柳青镇石家大院,一进入主院,映入眼帘的不是石家大院的主要展览,而是天津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暨新中国反腐败第一大案展览。虽为惊异,然而也在意料之中,因为之前听闻刘青山、张子善的办公署就在这个石家大院,但竟未曾想到这个展览所在地在石家大院里的位置如此靠前。
步入院落,共分七个展室:从一到七,分别是刘青山、张子善案件的文物陈列。虽说展室很多,不过从大方向则分为三部分:投身革命、走向深渊、以史为鉴。
刘青山生于1916年,原名刘顺山,是河北省安国县(1991年改设安国市)南章村人。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幼年即在博野县南白沙村当长工。15岁参加革命,所以也是红小鬼。
1931年6月,刘青山经徐云甫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随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七军第一支队参加河北高蠡暴动,参与组织了中国工农红军冀中支队。今天人们只知道战斗在江南、中原和西北的三个主力方面军和陕北红军,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在冀中也有这样一支红军小部队,刘青山就是这支部队的早期干部。后来,他被国民党逮捕入狱,在严刑逼供下坚贞不屈,表现出了坚强的党性。1937年10月,刘青山被选送抗大学习。
1941年3月,刘青山任中共大城县委书记。是年9月,调任中共任河(任邱、河间)县委书记。在残酷异常的1942年日军“五一大扫荡”中,他依靠群众,带领县大队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反扫荡斗争,在人民中赢得了崇高的威信。1944年10月后,因为工作出色,调任中共冀中八地委城工部长、组织部长、地委副书记。
张子善的原名则是张三更,河北省深县(1994年改设深州市)尚村人。幼年家境贫寒,父亲早逝,母亲多病,大哥到东北靠出卖劳动力为生,二哥在家当雇工。张子善在哥仨中最聪明,14岁到安平县城上高小。在同学中,他显得很成熟,一副大人模样,懂事多,思维快,学习非常勤奋刻苦。16岁时,考入安平县乡村简易师范。“九一八”事变后,学生纷纷上街游行,宣传抗日救亡,张子善是组织者之一,而且带头卧轨以示抗议。
1933年10月,19岁的张子善在乡村简易师范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34年张子善因叛徒出卖而被捕,被关押在安平监狱,受到严刑拷打。后来,张子善由安平押到天津监狱,被判五年徒刑。1937年“七七”事变时,犯人砸了监狱,张子善趁乱越狱。之后他一边教书,一边寻找党组织,终于找到曾在一起坐过监狱的冀中二地委组织部长,重新接上了组织关系。
1945年张子善任中共冀中八地委组织部长,开始与刘青山一起工作。1948年任中共冀中十地委第二副书记兼宣传部长。冀中十地委管辖的地区是地处京、津、保定之间的三角地区,周围是敌重兵屯集的大城市,条件很艰苦,但张子善表现非常出色,尤其在平津战役期间,组织了几十万民工支前、送给养、运伤员,协助保障了平津战役几十万参战部队的后勤。当时因为部队多,靠人背运粮供应不及,张子善组织群众凿开冰冻的大清河,以船运粮,受到平津战役前委的表彰。1949年8月,张子善任中共天津地委副书记、天津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1951年6月,继刘青山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刘青山、张子善放松了对自我的行为约束。刘青山乃至于开始爆出粗话:“老子拼死拼命打江山,享受点算什么!”
在石家大院的新中国反腐败第一大案展第四展室的大屏幕播放着这样的一部影片《新中国第一大案》 ,其中有一段情节令人记忆尤深:在尚未有温室栽培的时期,北方的冬天很少见到韭菜,物稀则贵,刘青山既想吃韭菜,又觉得韭菜不好消化,就告訴厨师要吃韭菜馅的饺子,要有韭菜味但不能有韭菜叶。这可难坏了厨师,最后厨师想出个办法,包饺子时每个饺子里放几根洗净挑好的茎粗叶宽的韭菜,茎根包在饺子皮褶外,捏好后下锅,煮熟后捞出,趁热捏住露在外面的韭菜根茎,将包在饺子里的韭菜叶一起抽出来。刘青山一吃,对此连声叫好……
1950年到1951年春,在兴修潮白、永定、大清、海河等工程时,他们将国家发给民工的好粮卖出,换成坏粮,抬高民工食品价,先后剥削及窃取折旧费共22亿元(指旧币,1万元旧币合1元新币),使民工因食品恶劣、劳动过度病残或死亡多人,民愤极大。
刘青山、张子善将盗窃和非法经营所得大肆挥霍浪费,生活奢侈腐化,刘青山甚至堕落到吸食毒品成癖。1950年下半年,刘青山用公款从香港购进两部汽车,一辆留给自己(调离时拒不上交,带到了石家庄市),另一辆送给了别人。不到半年时间,刘、张二犯贪污挥霍近3.8亿元。其中刘青山为1.83亿元,张子善1.94亿元。
刘、张二人在资产阶级思想的严重侵蚀下,利用职权盗用飞机场建筑款、救济水灾区造船贷款、河工款、干部家属救济粮,总计达171.627多亿元,用于经营二犯秘密掌握的“机关生产”。他们勾结奸商,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使国家损失达21亿元。
此案是由当时的天津行署副专员李克才(也是刘、张的副手)揭发的。作为副手,李克才对刘、张的行为非常了解,屡次规劝未果。1951年11月21日,在中共河北省第三次代表大会上,李克才在会议讨论的第一天站起来,向与会的824名代表大声揭发了刘、张的罪行,引起全场轰动。于是刘、张二人就分别于11月29日、12月2日被依法予以逮捕了。因为刘、张贪污罪行被揭发,省委、省政府当即决定,成立以省主席杨秀峰为主任,省委组织部长薛迅为副主任,省检察署检察长孙光瑞、省监委主任李国华、省法院院长宋志毅为委员的调查处理刘、张案件委员会。
侦讯工作开始后,侦讯材料每天报送一次,由孙光瑞审阅后送省委报送中央。毛主席对此案极为关注,亲自过问和批准了对刘青山、张子善特大贪污案的处理,并对给刘、张二人说情的人说,“是要他俩,还是要中国?”正是因为他们两人的功劳大、地位高,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有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1952年2月10日,在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河北省法院组织临时法庭,在省会保定市广场召开了两万人参加的公判大会,薛迅在大会上控诉了刘青山、张子善的罪行,省主席杨秀峰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核准令。河北省法院院长、临时法庭审判长宋志毅则当场宣布判决主文:“……综上所举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盗窃国家资财,克扣民工灾民,勾结奸商非法经营谋利,瓦解国家企业机关及贪污行贿等严重罪行,证据确凿,该二犯亦供认不讳。如此背叛国家背叛人民,实属罪大恶极,国法难容。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准,判处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本人全部财产。同案其他各犯另行审判。”
刘青山发布遗言说:“拿我做个典型吧,处理算了,在历史上说也有用。”
張子善则说:“伤痛!万分伤痛!现在已经来不及说别的了,只有接受这血的教训!”
在石家大院这个展览的最后一个展室,陈列的是关于胡长清、马向东等人的贪污忏悔录……看过令人颇为感慨:以史为鉴,可知得失。一念之欲不能制,而祸流于滔天。
当年李克才发表在《河北日报》,并为《人民日报》全文转载的《我是怎样和叛徒刘青山、张子善作斗争的》文章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刘青山、张子善罪行所以发展到这么严重的地步,就是因为各种制度和党内民主生活不健全。
刘青山、张子善落得这样的结局,这自然有当年制度的不健全问题,不过酿成苦果的却是刘、张二人本人。
有人说,智者为官,替国分忧,为民解难,鞠躬尽瘁,一生尽得平安;愚人居吏,为己谋财,弄权求利,机关算尽,永世难求幸福。孔繁森、焦裕禄等模范自然是选择了智者之路;而刘青山、张子善则为己谋财,最终接受法律的制裁。
这个案子距今已六十多年了,民主和法治早已今非昔比,越发健全。不过纵然如此,这个案子还是在不断地提醒后来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所谓克俭养德,应当始终。
宋代名士真德秀在《西山政训》写下这样一句话:凡名士大夫者,万分廉洁,止是小善;一点贪污,便为大恶。不廉之吏,如蒙不洁,虽有它美,莫能自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