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梅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与房地产系,四川 成都 610041)
2007 年, 美国人萨尔曼·可汗创立一家非营利性质的教育机构可汗学院(Khan Academy),供世界上任何人任何地点免费学习,在此启发下,2011 年,斯坦福大学教授 Sebastian Thrun 也将他所讲授的《人工智能概论》(Introduction to AI)课程也放在网络上免费开放,该课程也吸引了来自全球超过16 万人注册学习。同年10 月,同样任教于斯坦福大学的 Andrew Ng(吴恩达)教授,也将他的《机器学习》( Machine Learning)课程公开放在网络上,也有超过10 万人报名注册学习。这两位名校教授因为这两门免费公开网络课程而受到追捧,两人先后集资成立了营利性质的线上学习公司Audacity 和 coursera。后来,由麻省理工学院(MIT)与哈佛大学集资结盟的非营利公司edX 也加入进来,于是,由 Audacity 与coursera、edX 三家线上学习公司引领一场颇具规模的数字学习新模式,共同组成了全球网络教育界的“三大品牌”。这些课程被叫做大规模开放式线上课程(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简称 MOOCs。这些大规模开放课程教学平台让每个人皆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且提供如实体教室的学习经验,因此纽约时报形容2012 年为“MOOCs 元年”。
网络数字化教育革命对现有大学教育带来革命性影响。高等职业教育MOOCs 也必定为大势所趋,也就需要高等职业教育与时俱进,制定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MOOCs 学科专业体系,本文主要从《房地产法规》课程出发,基于MOOCs 理念对此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做一些探讨。
大规模网络开放线上课程(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MOOCs),一词最早出现在2008 年,中文音译“慕课”, 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在线教育平台的新型教育形式,具有网络课程的一般特性,主张将社会化、网络化,动态化,开放式的教育理念用在一门课程的学习过程当中,甚至由此所引导出来的“关联主义”学习理论,与传统的三大教育理论(行为主义理论、认知主义理论和建构主义理论)相比,是一种更符合符合21 世纪互联网知识网络学习的一种新学习理论。维基百科的解释为:MOOCs 是由大量参与者经互联网发布并免费开放的网络课程。除了提供传统课程材料,如视频,阅读,和习题集外,还帮助学生、教授和助教们搭建一个网络互动社区。
1.MOOCs 的教学模式和传统教学模式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MOOCs 的教学模式主要是通过教学短片(微课)和各种图像资源来呈现,并结合相关的技术工具及设备的运用以进行课程制作、组织及设计,通过互联网传播知识并和广大学习者连接起来。
其次即时性与突破时空限制性。MOOCs 的教学策略和学习方式引发了教育界“翻转课堂”的风潮,大量在线教学视频讲座、app 视频、在线作业、在线讨论社区的运用,颠覆了传统学习刻板的印象,学习不再只能在真实的教室,不再必须按照课表学习,学习可以是随时随地,甚至是可以随着自身所处的不同情景与需求,来选择利用更适宜自己的学习内容。
表1 MOOCs与传统教育教学模式比较
房地产法规课程体系综合性强,包括了宪法、民法、物权法、合同法、行政法、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等,真正要学好房地产法规,远远不是一本教学教材可以囊括的。例如,贯穿整个房地产法规的物权法和合同法很多内容教材上基本没有,只能靠教师间断性补充一部分纸质和电子资料,补充的资料没有系统性,也不够全面。正常的18 周教学时间只能讲解一些比较核心的房地产法规,不得不放弃大量更贴近工作实践而且可能课本上并没有的学习内容。
房地产法规涉及内容庞杂繁复,目前课堂教学能够提供的地方性和时效性强的课程资源有限。目前教学框架安排是按照房地产开发的流程,从开发商获取土地到房屋建成销售,再到物业服务,每一个环节都有不同的法律规定,为了能在比较短的教学时间里让学生大体掌握房地产法规的全貌,在具体的授课过程中也对有关的内容进行了取舍,但很少涉及地方性的法规,虽然在房地产法规课程中有一些知识链接内容,但是这些内容并不全面和具有时效性,也不具备系统性。
同时,房地产法规作为房地产类专业的核心课程,对实践有着较高的要求,但随着近几年房地产业实践迅猛发展,对房地产法规的实际应用要求常有新要求,现行的教材内容往往跟不上更新的步伐,需要专业教师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规章,与时俱进的可利用的房地产教学资源相对比较贫乏。
房地产法规属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理论性过强,课程虽然具有实践性特点,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通常会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教学目标如果只是让学生熟练的掌握房地产法律法规知识,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学习。高等职业学生学习房地产法规需要理论与实际运用并重,应该借助优良的教学辅助工具,教师有更多的时间与学生在课堂上互动和深入讨论问题,这也是高职学生喜欢的学习方式,既培养学生独立运用法律法规解决房地产实际问题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修养及道德素质。
房地产法规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从粗到细,几乎每年都处在不断发展变化过程中,每年上课,教师还必须补充大量最新符合目前房地产法规实际的资料,在教学过程中就必须时刻跟踪房地产政策的新动向,备课期间投入的时间与精力有限,这使得开设房地产法规这门课程的教师感到无所适从。
目前房地产法规教学主要以纸质教材和自编的辅助资料为主,能够呈现的知识容量有限,将房地产法规教学资源数字化,改变以前纯文本呈现的方式,而是以微视频等多元的可视化方式体现,同时将房地产法规现有的课件,习题库,视频库,案例集等课程资源构建在房地产法规课程在线教育课程平台上,可以大大缓解房地产法规可利用的数字化教学资源比较少的问题。
从目前已经开发的在线教育平台来看,例如北京大学的华文慕课、清华大学的学堂在线等高校以及一些公司机构开发的网易公开课、中国大学MOOC 等教育平台上,房地产法规课程目前可利用的现成MOOCs 教学资源几乎没有。只有教师自己录制微课视频资源添加至学校房地产法规在线教育平台,选择性地将MOOCs 中的一些名校优质资源,例如国家精品资源库里面已有的民法,公司法、经济法等普通法加入到房地产法规平台里面,可供学生自主选择作为学习辅导资料。
除了课程本身在线教育平台的开发,由于我国房地产法规的资源庞大,利用互联网软件技术,开发一个专门以房地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独立的数据信息知识平台网站就非常必要。此网站可以挂靠在房地产法规教学资源平台上,学生可以注册,学生不仅可以随时调用系统内的房地产法律法规,而且学生通过提供相应的学习资料完善系统数据信息,得到教师认证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习积分,增加考核考评学生的维度。以此不仅大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效率,还拓展了学生对房地产法规了解的知识面,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多样、高效的学习方式。基于MOOCs 技术还有助于有助于解决房地产法规知识更新快的问题,学习毕业后任然可以继续使用这个系统,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随时随地学习,让学生受益终生。
在传统的房地产法规教学中,教师把大量精力放在提供房地产法规资源,而现在,教师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教”,而更像是一场组织集体学习讨论的“引领者”。教师需要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选择适宜的资源,并对各种资源进行再组织、再设计来满足学生学习需要。教学过程由 “房地产法规资源提供”到“房地产法规资源筛选”,然后再到“房地产法规资源设计优化”,一直到“房地产法规资源重新组织”,而这对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房地产法规的学习资源也不一定都由教师提供,教师也可以从学生那里得到有用的教学资源,教师需要做的就是如何将这些房地产法规资源进行再设计和再优化,把学生“带入”真实的工作情景和实际应用房地产法规知识的过程中。教学课堂将变得更加侧重互动和问题解决,而不是知识的简单传授。因此,在大数据互联网时代,就需要教师不断加强学习MOOCs 新技术以满足课堂教学需要。
房地产法规课程教学适宜构建符合高职学生学习习惯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需要在课外完成部分理论知识传授,于课内加强课堂讨论,分享心得收获。例如,目前可以在设置房地产法规课程学时方面,安排一定的网络自主学习时间(例如每学期12 学时),要求学生自主学习网络材料,学生根据自身水平来掌握学习进度,但必须在教师授课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通过“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学生可在业余时间进行网络在线学习,学习时间更为灵活。教师通过登机记录来检查并监督学生的上机情况,通过网络有效监控学生的学习时间、进度、成绩及作业等相关信息,一旦发现问题,还可以即时与学生沟通交流、答疑解惑、指导纠正,可以根据每一位学生的学习特点给予正确指导,实现学生自主学习和课堂研讨、教师讲授和课后辅导的深度融合,对于提升房地产法规学习效率有积极作用。
MOOCs 课程正在快速发展,高校教师可以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逐步引入MOOCs 教学模式,并且将课前自主学习、课中翻转课堂,课后拓展学习视野推广到教学过程中去。实现MOOCs 混合教学,为房地法规的教学改革带来契机,为教学改革的创新带来巨大机遇,但是传统的课堂教育并不会被取代,而是对房地产法规教学有力的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