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晴
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其中在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精简负面清单,取消限制体现了我国电信行业放松政策管制的趋势。
公共领域和资源垄断行业由政府经办,竞争性领域由民间经办,由市场配置资源,是符合契约精神和经济原则的模式。这是对产业放松政策管制非常重要的理论出发点。落实到具体的实践中,我们电信行业改革的路径可以相对应地概括为:成立铁塔公司,通过网业分离实现电信行业国企分类(基础资源垄断类企业和竞争性企业)-〉引入虚拟运营商,在竞争性业务领域内引入竞争机制强化竞争-〉通过在宽带领域混合所有制试点尝试所有制更换/私有制的可能性-〉提出“提速降费”要求,给国有企业提出效率标杆倒逼企业实现效率提升-〉提出宽带建设的国家战略-〉部分业务尝试开放外资限制。在这样的过程中,电信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得到改善,资源效率也随之提升。
电信业通过直接效应(增加值和就业)和间接效应(通过与其他产业结合,提高产业发展的平台)作用于宏观经济。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通过通信和网络平台的搭建和电信业务的广泛提供,降低经济社会流通成本和交易成本,提升经济系统的運行效率和利润;有利于促进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而降低经济增长的单位成本等。因此,电信增值业务、随着电信行业架构变化形成的云化服务等就成为了市场开发关注的热点。
近年来,国内电信市场改革举措频现,政府也通过舆论及举措不断释放出政策及行业管理思路调整的信号。从放开虚拟运营市场、引进民资进入该市场、成立铁塔公司做类似横向切割、放开价格管制直至印发《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的国家战略要求,电信市场的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在电信行业领域通过开放、引入市场的力量的决心得到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