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及绿色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早在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由此开始,各地纷纷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践,涌现出众多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项目。
随着海绵城市建设的持续推进,其技术路线与方法及评价标准的不规范、不统一成为制约海绵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因素。2019年8月1日,国家标准GB/T 51345-2018《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路线与方法,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要从项目建设与实施的有效性、能否实现海绵效应等方面进行评价,这使海绵城市建设从基础的定性阶段,进入定量建设阶段。
本期着重解读《标准》的主要指标,研究其对海绵城市金融机制的创新作用,同时借助国内外实践案例,探索海绵城市建设新路径,使其真正成为统筹解决城市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的“绿色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