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其对策分析

2019-10-07 14:20赵亮
新西部·中旬刊 2019年8期
关键词:网络暴力成因对策

赵亮

【摘 要】 本文阐述了网络暴力的涵义及其类型划分,分析了网络暴力的成因,提出了去网络暴力的相关对策。认为,政府应主动作为和转变姿态;要加强对社会各大媒体的引导;多渠道提升网民素养。力求减少网络暴力带来的伤害,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关键词】 网络暴力;成因;对策

一、网络暴力的涵义及其类型划分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各种社交平台的发展以及中国网民的增多,互联网的触角得到前所未有的延伸,截至2018年6月,我国网民超过八亿,其中手机网民占98.3%。互联网的开放性、匿名性特质,加之人们对“网络言论自由”理解上出现偏差,导致诸多互联网乱象,网络暴力也成了一个有热度的词经常被提起。有学者认为,是“人们在其中的行为即是现实行为的反映,互联网会将与舆情事件相关的内容集中放大,人们站在道德伦理的制高点,将事件严重化,并对当事人进行道德审判”。有学者认为,网络暴力是社会言论的扩大及社会暴力的延伸。“网络暴力”可能致使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受损,它不仅仅表现为线上的暴力,发酵到一定程度后也会演化为线下的行为暴力,造成现实层面的利益损害,更甚者会对当事人进行生命财产的威胁,触及法律范畴。所以,网络暴力是人们在网络上站在道德高度上用多种方式有意或无意的攻击某一方,并给受攻击方带来身体和心理的严重影响的事件。结合近年来的热点网络暴力事件,网络暴力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言语暴力

言语暴力是网络暴力最常见的一种方式,主要表现为施暴着在网络上对受害人进行谩骂、文字攻击、说侮辱性的语言或者不切实际地诋毁或恶意中伤当事人,并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和扩散。

2、泄露隐私

隐私泄漏是严重的网络暴力,施暴者把当事人的隐私毫无保留地公布在网络上,以此来攻击或者报复当事人。让当事人在网络上没有隐私,对当事人造成巨大的精神性及现实性伤害。最有代表性的便是“人肉搜索”,未经当事人允许在网上大肆传播当事人照片、信息等。

3、暴力延伸

施暴者在网络上不仅针对受害者本人,还把矛头指向受害者的家人、朋友以及身边亲近的人,把更多无辜的对象牵涉进来。亦或是不仅仅在网络上对受害人进行攻击,更是从网络发展到线下,在现实生活中对受害人用各种恶搞、侮辱性的行为进行攻击和伤害,甚至伤害他们的家人、朋友。

二、网络暴力的成因分析

事出皆有因,网络暴力不是凭空产生的,必然有其原因。结合互联网的特点,分析网络暴力形成的原因有助于精准找出治理之策,引导网络环境健康发展。

1、网络的复合式传播方式是把双刃剑

当今网络技术已非常先进和发达,网络传播的方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靠的是非常传统和单一的方式,比如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以报纸为例,报社作为唯一的“发声点”,读者不能“发声”,各读者也不能进行相互沟通和交流,他们是相互孤立的,属于“一对多”的传播形式。但是,互联网技术突破了这一限制,“一对多”的传播形式逐渐变成了“多对多”,每个人都是自媒体,每个人都可以“发声”,各个用户之间还可以进行对话、互联。“去中心化”慢慢凸显。一旦一个热点事件出现,不仅仅“中心在发声”,各网民自己也可以通过社交平台表达观点,使其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开来。比如微博这一块,用户可以自己设置话题,形成一个集群效应,网民根据话题很快就能找到并且加入其中,通过跟风评论、转载等方式使事件进一步发酵。这些都是网络暴力形成的技术条件。

2、技术手段的创新导致网络把关的功能弱化

我们通过传统媒介比如报纸、广播等获取信息时,是在播出或者刊登之前经过了相关部门严格审查的,审查工作在信息发布之前完成。如今每个人都是自媒体,发布的内容,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查就能上传。网监部门会根据用户发布的内容判断是否应该予以删除。可以发现一个明显的变化:以前的发布前審核,变成了现在的发布后把关。这样就滋生了很多弊端,由于互联网的快速传播,当网络监管部门发现网上的不当言论时,它可能已经形成了网络暴力,已经对某人造成了巨大伤害。另外,我们也很难在初期去辨别相关信息到底是不是网络暴力,到底有没侵犯其他人权利。同时,我们也很难把握一些信息的走向,因为有的信息刚发出来并不是网络暴力,它是随着一些人的转发、恶意加工,以及网民的跟风,在这个传播过程中,它就有可能形成不实的网络舆论和网络暴力。

3、法律缺失,让网络暴力有机可乘

目前,许多社交平台都要求进行实名制注册,以规范网民的言论,抵制网络暴力。拥有3.4亿用户的新浪微博2017年发布通知,要求所有的新浪微博注册用户,在9月15日前完成实名验证。完成了验证才能正常使用,也就是才能发布微博和发布评论。否则就实现不了这些功能。这样做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抵制网络暴力有一定作用,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法律没有及时跟进,现有的法律还不是特别健全,存在法律漏洞,比如在“德阳安医生不堪压力自杀”的网络暴力事件中,跟风去评论、转发的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人,从法律角度看,要查清这些网民的集体施暴行为,必须调查每个网民的言论,并通过 IP地址寻找网民本人,这样做工作难度将非常大。即使这些人找出来了,我们又应该怎么来处理?怎样分辨谁是组织者?组织者又应该受到什么处罚?这些问题都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4、社会发展不平衡导致部分网民利用网络宣泄不满情绪

我国社会的不平衡发展是导致网络暴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社会的贫富差距(不同的人和不同的地区之间)仍然较大。弱的一方会感觉到心理不平衡,产生“仇富”心理,容易在网络上利用某些特定事件宣泄自己内心的不满情绪,比如在“德阳安医生事件”中,当安医生的丈夫被人肉出来是某水利局的公务员时,有些网友就故意利用“公务员”这一职位说事,跟风的网友们就更加疯狂的对安医生进行网络暴力。现实生活中,精英与平民的话语权很不对等,精英可以在各大场合侃侃而谈,平民则没有过多的表达机会。然而在网络中却颠覆了这种不对等,没有身份、地位的门槛,任何人都是对等的,都可以自由发言,自由表达。部分素质较低的网友就很容易走到网络暴力的路上去。

三、去网络暴力的相关对策

1、政府应主动作为和转变姿态

要解决好网络暴力事件,减少网络舆论,除了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外,政府要转变姿态,首先,政府要主动作为,主动适应和学习媒体时代和媒体融合发展的特点,根据其特点找准解决对策。另外,政府应该转变处理网络暴力事件的方式方法,明确自身职责。不应在处理网络暴力时采取粗暴的打压或妥协等方式,只求息事宁人。对于网络暴力背后的真正原因和公众的社会心理要切实把握,认真探究。政府不能只为了单单平息事件,更应正确捕捉隐藏在其背后的社会心理及大众诉求,加强各方对话,倾听社会心声,掌握民情民意。

2、加强对社会各大媒体的引导

如今,网络上充斥着各种媒体,他们作为商业媒体,主要靠点击量创造利润,提高知名度。通过上传虚假新闻或者夸大言论、捏造事实等手段赚取点击量、获取利润。在网上造成极坏的影响。要引导这些媒体既要注重经济利益也要注重社会利益,要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不能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做出损害社会利益的事情,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同时,应该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来约束他们,对新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完善法律,不能留漏洞。官方媒体要进行正确引导,社会媒体应主动发声,以形成良好的价值导向。此举也能带动和影响其他网民在网络上的行为,形成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3、多渠道提升网民素养

之所以网络暴力成为了常态化事件,很大原因跟网民素养有关,中国网民基数大,受教育程度不同,素养参差不齐,部分网民在看到某个事件时,缺乏经过冷静、理性的思考,缺乏自己的价值判断,人云亦云,通常容易被情绪所左右。我们要利用好网络上主流媒体并引导社会媒体发声,从不同方面提升网民素养,对不好的行为要做出批判,好的行为要在网络上推广学习,端正网民的三观。同时还应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解决好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另外,广大网民自身也要主动作为,养好良好的上网习惯,在网絡上也要有那份心中的自律。

【参考文献】

[1] 张微.网络暴力的传播研究——以8月25日德阳女医生自杀为例[J/OL].新媒体研究,2019(04)20-22[2019-03-31].https://doi.org/10.16604/j.cnki.issn2096-0360.2019.04.009.

[2] 管雅乐.网络舆论暴力的形成机制与治理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07)14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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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杨.公共领域视角的网络暴力概念界定[J].新闻研究导刊,2018.9(24)92-93.

[5] 丁昭月.“人肉搜索”引发网络暴力的成因分析[J].新闻研究导刊,2018.9(23)78+127.

【作者简介】

赵 亮(1995—)男,汉族,四川眉山人,西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2018级硕士研究生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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