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斌
调查发现,闪银、拍拍贷、及贷等平台在国家取缔校园贷之后,仍悄悄从事该业务。在记者测试的平台中,仍从事校园贷的占比超过42%。其中,闪银平台向学生发放高利贷年化利率高达199.38%,该平台还“发明”了变种砍头息,借1000元,实际只得790元!(8月6日《每日經济新闻》)
校园贷主要针对大学生群体,贷款利率很高,虽然有坏账风险,但平台通过高息模式覆盖,仍然可以获得超额利润。网络贷款机构为发展业务,极力拼抢市场份额,以赚取暴利,甚至不惜突破法律底线,违背行业道德,诱发很多乱象,诸如裸贷、暴力逼债、循环贷、高利贷等,社会负面影响很大。此前监管部门采取“堵偏门”的治理方法,禁止所有网络贷款机构从事校园贷业务,同时“开正门”,将校园贷业务交给商业银行办理。但是,网络贷款机构并未就此罢手,仍然盯着这块丰厚的利润,校园贷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后,再次死灰复燃,依旧套路满满。此次校园网贷死灰复燃,乃是明知故犯、顶风作案,监管部门有必要对平台业务进行限制,甚或可以吊销金融执照,以霹雳手段对付恶意违规行为。
大学生尚未工作,主要依靠父母资助,自身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还款能力非常有限,容易出现延期、坏账等,不符合商业贷款业务的标准。但是,大学生消费呈现多元化趋势,有社交、购物、通讯、创业等方面的需求,除了父母资助外,贷款也是一条可行之路。而且,大学生受教育程度高,未来工资收入和发展前景较好,亦有购房、购车等需求,是商业银行的最佳客户标准。
因而,在禁止网贷平台开设校园贷业务同时,也应看到学生的现实需求,鼓励银行参与开发校园贷款业务,比如可与支付宝、微信等大型网络平台合作,严格审核大学生资格,将校园贷违约风险控制住,在国家法定贷款利率范围内,为大学生提供贷款业务。如此,既可满足大学生的贷款需求,又能将风险控制到最小化,确保校园贷在可控范围内发展。
责任编辑 黄佳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