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类APP监管要防止“出生缺陷”

2019-09-28 02:52邓波伟张敏
师道 2019年9期
关键词:出生缺陷品牌价值监管

邓波伟 张敏

任何一款产品,在做产品定位时,必须先做好品牌定位,以使自己的产品尽可能满足目标消费者或目标市场的需求。品牌定位的核心是打造品牌价值,品牌价值包括为创造主体带来的财务价值和为使用主体带来的功能效用及情感价值。根据此理,学习类APP作为一款新型辅助性学习工具,在推向市场之前就应该做好品牌价值定位,充分满足消费者的使用需求和价值期望。

然而,目前市场上的学习类APP出现了太多的问题,品牌价值的“粗制滥造”直接导致了不良APP、有害APP的泛滥,给青少年的学习和成长带来巨大隐患,指向手机APP使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内容涉黄、低俗暴力、诱导付费、广告推广、外链游戏娱乐服务、违规收集学生隐私信息等现象的存在,无不说明在流量经济、功利观念驱动下,这些学习类APP已全然摈弃了产品的社会价值,即为学生和教育服务的“教育价值”,学生这个特定消费群体的正当需求被忽视。

为此,2018年12月28日,教育部印发《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明确提出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双审查”责任制,学校首先要把好选用关,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查同意,要求凡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或利用抄作业、搞题海、公布成绩排名等应试教育手段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APP,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使用。“通知”的下发,意味着学习类APP的监管审查进入严格执行阶段。

但是,教育部此举却受到了部分人的质疑。有人担心“一刀切”的严格监管会对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我国教育行业的应用造成影响,也容易导致在线教育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引发民营资本的退出,影响教育资源公平利用及均衡发展。因此,这些人建议废止“双审查”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数字教育资源治理协同机制,建立全行业黑名单制度。也就是说,学习类APP是在线教育、人工智能运用的重要载体,在呱呱坠地时难免出现一些问题,政府应当采取宽容态度,要允许其通过市场竞争不断完善,监管也宜采取市场手段。

支撑这一观点的理由是“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政府监管必须厘清权力边界。然而,必要的政府监管并不是对市场秩序的破坏,而是为了规范市场的有序发展。学习类APP的受众对象是学生,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它的品牌价值必须体现完美的教育愿景,不能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伤害或不良诱惑。任何一个孩子都不应是产品质量检验的“白老鼠”,这是不可违逆的市场道义和商业良心。事实上,学习类APP中的一些不良因素和有害因素也是产品自身的“致命伤害”,是作茧自缚,经不住市场竞争的洗汰,企业完全应该也可以规避。基于此,政府监管的目的就是防止学习类APP一出生就变成“可怕的坏种”。放任学习类APP在初级阶段的无序发展,无异于是对“出生缺陷”的无视。将含有不良信息、有害信息的学习类APP交给市场,是一种滞后的监管,市场对学习类APP产生“良币驱逐劣币”效应,需要一定的时间,而防止不良信息、有害信息对学生的侵害却等不起。

学习类APP出现“出生缺陷”的根本原因,是盈利观念对品牌价值的排斥,所以监管的重点应当放在引导其确立产品的社会价值,全面封杀不良因素和有害因素。基于为学生教育服务这一基本出发点,规范学习类APP的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合法原则。内容涉黄、低俗暴力、诱导付费、广告推广、外链游戏娱乐服务、违规收集学生隐私信息等行为,涉嫌违反《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网络安全法》《广告法》《合同法》《电子商务法》《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利用抄作业、搞题海、公布成绩排名等应试教育手段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等行为,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教育政策规章。学习类APP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向学生推销违法违规产品。政府依法监管,就是要引导学习类APP的开发和应用在法治轨道内运行,并让违法违规学习类APP“见光死”。

正当原则。学习类APP必须遵守道德伦理底线,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其在应用软件中开发的产品服务功能,必须确保目的正当和使用正当,体现产品的社会价值;应当正确权衡产品商业效益和社会价值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伤害学生的正当权益。一切对学生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产生误导,对学生的道德品质、人格素养、行为习惯等产生不良影响的都应当进行自我管理和审查。政府监管要帮助它们树立正确的品牌价值观,促使它们尊崇商业良心和市场道义。

必要原则。服务学生、服务教育,是学习类APP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之所在。偏离这一点,学習类APP就必然发生“出生缺陷”。学习类APP作为移动在线教育、人工智能应用于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实现知识整合、课程细分、资源共享、习题优化、视频教学、在线咨询、个性化学习等的重要平台。这种优势决定了学习类APP在教育服务市场上,必将大有前途。近两年民营资本的大量涌入,就是最好的证明。面对巨大的市场蓝海,学习类APP完全没必要在背后搞小动作,想以APP为噱头和途径实现违法目的,结果必然是作茧自缚、自食其果。因而学习类APP须对教育怀有敬畏之心,追求利润是企业的天性,但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教育行业的第一特性必须是公益性。为此,政府应当通过监管和引导,促使相关应用开发企业树立服务意识,合理平衡商业性和公益性的关系,将优质的教育内容和服务当作学习类APP的根基和生存之本,坚持内容为王,注重课程创新,沉淀优质资源,打造精品课程。学习类APP只有热心、专心、潜心于教育服务,努力对接现代教育市场,才是唯一出路。

这两年,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平利用,被公认是破解城乡教育差距、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而学习类APP的开发应用,有效地推动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平利用。“一块屏幕”,一个学习类APP,为乡村教育振兴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倘若学习类APP能够联姻名校和教育集团,聚集优质师资,打造优质在线教育课程,则优质教育就可以通过一根网线、一块屏幕、一个APP,实现对乡村学生、乡村教育或其他弱势学校、学生的“精准扶贫”。这无疑是学习类APP实现社会价值最大化和商业价值最大化的正确路径。不过技术从来都是双刃剑,学习类APP在初期发展中暴露的一些问题,值得我们警惕,尤其考虑到其主要受众对象是中小学生,更应以最严格的力度做好监管,防止“出生缺陷”。

(作者单位:湖南隆回县荷香桥镇中学)

责任编辑   黄佳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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