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图/贾雨潼
邓县南朝画像砖墓吹鞭图
提到“鞭”,往往会想到用于策马的日常用具,即“马鞭”。《左传·宣公十五年》:“虽鞭之长,不及马腹。”又泛指“鞭子”或者作为动词“鞭打”,在古典文献里记载为“鞭”。《周礼·秋官·条狼氏》:“条狼氏掌执鞭以趋辟。”孙诒让正义:“鞭所以威人,众有不辟者,则以鞭驱之。”《论语·述而》:“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
尽管“鞭”一字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作为策马的鞭打用具出现,但在有些情况下却具有不同的含义。由于相关文献资料较为匮乏或模糊,所以容易出现谬误。
例如,敦煌悬泉置遗址出土的一封名为《元执子方书》的汉代私人信件(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敦煌汉代悬泉置遗址发掘简报》),其中有“郭营尉所寄钱二百买鞭者,愿得其善鸣者,愿留意”一句,王冠英解释“善鸣”为“鞭子容易抽的很响”,并将整句话解释为:“郭营尉寄二百钱买鞭子,希望能得到那种抽的很响的”。郭永秉教授在《代笔,还是亲笔?汉代小吏书艺一瞥》一文中也沿用了这一说法。
仔细研读“郭营尉所寄钱二百买鞭者,愿得其善鸣者,愿留意”这句话,“寄钱二百用来买鞭”很容易理解,但解释最后一句“愿得其善鸣者”为“希望得到那种抽的很响的”让人颇有疑惑。如果说“善鸣”的是鞭子,或许会让人想到一种被称为“鸣鞭”的中国古代仪仗。“鸣鞭”又被称为“净鞭”,用于警示臣下、主持重要典礼,产生于唐及五代时期,因此不可能出现在汉代的书信中,此处的“善鸣者”应该不是指这种“净鞭”了。所以,这里的“善鸣者”就让人想到了一种从秦汉时期开始出现并流行于民间的吹奏管乐器—“吹鞭”。
山东嘉祥武梁祠画像石伍佰手执两根箛
陈旸《乐书》中的吹鞭形像
“吹鞭”一词,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曰:“箛,吹鞭也,从竹。”清代段玉裁注:“吹鞭,盖䈔为之。”《宋书·乐志》:“䈔,杜挚《笳赋》云:‘李伯阳入西戎所造。’汉旧注曰:‘箛,号曰吹鞭。’晋《先蚕仪注》:‘车驾住,吹小箛。发,吹大箛。’箛即笳也。”关于吹鞭的用途,《急就篇》卷四称:“箛篍起居课后先。”唐颜师古注:“箛,吹鞭也。篍,吹筩也。起居谓晨起夜卧及休食时也,言督作之司,吹鞭及竹筩,为起居之节度。又校其程课,先者免罚,后者惩责也。今之伎倡欲相号令者,则鸣指为节,盖吹鞭之遗事。”可见这种竹属吹奏乐器主要作用是用哨声来达到提醒或快捷传递简单讯息的目的,而不是作为乐器来演奏音乐。在山东嘉祥武梁祠画像石中,出现过手执两根细长管状器的伍佰,孙机先生认为这两根管状乐器是大、小箛的形象,与现在的竖笛形象类似,可用于出行卤簿和课督役徒。东汉应劭在《汉卤簿图》中提到“唯有骑执箛。箛即笳,不云鼓吹”,可见,吹鞭就是箛,是一种竹制的管状乐器。
到了五代时期,人们对“吹鞭”的理解开始出现分歧,文献记载有所差异。南唐徐锴注“吹鞭”云:“于鞭上作孔,马上吹之,呱呱然。”(宋晋仁、萧炼子《宋书乐志校注》)陈旸《乐书》卷一三〇云:“胡人卷芦叶为笳,吹之以作……汉有吹鞭之号,笳之类也,其状大类鞭焉者,今牧童多卷芦叶吹之”,并将“吹鞭”画成角的形状。南宋戴侗《六书故》云:“笳、箛一物,今人亦谓之角,或吹鞭,或卷木皮、芦叶而吹之。笳、箛、角,一声之转,凡吹笳者,皆为角声,且以其卷皮叶如角,故谓之角。”程大昌《演繁露·吹鞭》曰:“以竹为鞭,中空可吹,故曰吹鞭。簻,即马策,可以策马,又可为笛,一物两用,军旅之便,故云‘易持’也。今行陈间皆有笛,即古吹鞭之制也。”
由此可见,到了五代至宋,“吹鞭”经常被理解为以芦叶或木皮卷制而成的无指孔、无哨片吹奏乐器,只能发出单一的声调。宋人所理解的“吹鞭”,形状与角类似;或者认为与乐器“笛”相似,为了在行军过程中方便使用且容易携带,在“吹鞭”上开孔当作笛来吹奏,一物两用,这种理解与前代的描述较为相似。
综上所述,汉代书信中“郭营尉寄钱二百”所买的“鞭”,就是这种“吹鞭”,其作用则如颜师古注《急就篇》所云“为起居之节度”。这样的用途正好同购买者郭营尉的身份契合,希望其“善鸣”,用来督促和警示部下,而不是指“抽的很响的鞭子”。这种竹质的管状吹奏乐器,就是文献记载中的“笳”(通“䈔”)。
我国古代乐器的种类非常丰富,每种乐器的意义、用途和演奏场合有所不同。“吹鞭”是吹奏实践和日常生活共同影响下产生的一种方便实用的民间乐器,对于研究古代人们生产生活中创造和使用的乐器有着非常丰富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