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辉
近日,我国多地开始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其实,人类对付垃圾的历史几乎和城市的起源一样古老。那么在古代,人们是如何对付垃圾的呢?
大约1万年前,人类放弃了游牧生活,建立起了更多的定居地。那时,人们将废弃物丢弃在居住地的地面上,当臭气变得令人忍无可忍时,人们会再弄来一些新的泥土盖在这些垃圾上,或者任由家中的猪、狗、鸟类以及啮齿类动物分吃垃圾中残余的有机物。
大约5000年前,希腊克里特岛上的人们挖了一个很大的坑,他们把垃圾一层一层地埋进去,然后在上面铺上泥土。这种垃圾处理的方式很粗糙,但直到今天仍在使用,也就是填埋法。
大约4500年前,在印度河流域的摩亨约·达罗城内,根据当时的规划,房屋内部开始建有垃圾斜槽和垃圾箱。
公元前2100年,在埃及的赫拉克利奥波利斯城内,贵族区的废弃物开始得到收集,但处理的方式是将其中大部分倒入尼罗河。
大约自公元前1600年起,犹太人必须将废弃物掩埋在远离住宅区的地方。那时的耶路撒冷可以利用的水源非常有限,但《塔木德》(仅次于《圣经》的典籍)规定,耶路撒冷的街道必须每天冲洗。
公元前5世纪,雅典堆满了乱七八糟的垃圾,威胁着市民的健康。于是,古希腊人开始统筹设置城市垃圾场。古希腊雅典出台了最早的垃圾处理法案,创建了西方第一个市政垃圾场所,要求人们必须把垃圾扔到离城邦至少1.6千米的地方,并禁止人们将垃圾扔到街道上。
约公元200年,古罗马建立了第一个有记录在案的环卫部门,聘请专门人员在街道上清理垃圾,把垃圾收集到马车上带走处理。
整个中世纪,欧洲城市的卫生系统相比于古罗马时期严重倒退。如果我们穿越回到欧洲中世纪的城市街道,要担心屎尿从天而降—当听到有人喊“楼下小心”的时候,就必须立即避开,以免遭遇不测。每天都有大量的粪便和垃圾被这样随意地扔到街上。由于中世纪的城市街道大部分都没有铺上砖块或石板,街上也几乎没有公共厕所,因此满地都是各种不堪入目的污秽和混杂在一起的烂泥。
那时,伦敦没有很好的排水设施,10万人的生活污水、粪便直接就流到大街上、小溪里和泰晤士河。当时的政府也曾颁布法令,禁止把垃圾扔到街道上,违者罚款40个便士,但处罚实行起来难度很高,所以法令的作用微乎其微。于是,环卫工人应运而生,他们把垃圾用马车或者小船运往城外。但在当时,这可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也被戏称为“史上最恶心的工作”之一。他们不但要清扫垃圾,还负责清理污水坑和厕所。直到1388年,英国议会开始禁止在沟渠和公共水道倾倒垃圾。1874年,第一个垃圾焚化炉在英国诺丁汉建成,垃圾焚烧开始成熟,成为现代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之一。1875年,英国制定《公共卫生法案》,规定每个家庭必须将每周的垃圾存放在“可移动容器”中,以便处理,这是现代垃圾箱的雏形。
世界上最早推出垃圾分类制度和设立公共垃圾桶的国家是法国。公共垃圾桶的出现,为现代城市的清洁工作带来极大的改善。
1884年,新上任的法国上塞纳省(当时首都巴黎也属于该省)省长欧仁·布拜耳目睹巴黎市容的脏乱差后实在忍无可忍,下令在街道两旁设立公共垃圾桶,室内出租屋必须为每个租户提供至少3个分类垃圾桶,分别盛装纸张布料、玻璃陶瓷废料和生活垃圾。“为了捍卫市容,我向所有的户主下令:必须要为租客提供3个40~120升的盒子分类盛装生活垃圾。一个用来装易腐烂的废物;一个用来装纸和破布;还有一个装的是玻璃、陶瓷和牡蛎壳。”
尽管此时的垃圾处理相对而言还算简单,但大部分巴黎人并不理解其中的意义,对这个决定非常不赞同,并产生了一系列矛盾:房屋业主趁机增加新的收费项目,门卫有了更多的额外任务,就连拾荒者们也因为垃圾被分类整理后面临生存威胁而抗议……媒体更是冷嘲热讽,1884年法国《费加罗报》将公共垃圾桶稱为“布拜耳的箱子”,久而久之,公共垃圾桶的法语名字就变成了“布拜耳(poubelle)”。
尽管布拜耳的垃圾分类构想因配套不完善未能全部实现,但他的确是公共垃圾桶和垃圾分类的首创者。他顶住外界压力将这项政策一直坚持了下去。1892年和1894年,他又成功处置了霍乱疫情和房屋的下水道问题,还说服房东们支付废水处理的成本。这一系列举措极大改善了巴黎的卫生状况。“二战”后,这些举措得到大规模推广,各大城市普遍使用垃圾桶,并由市政府定期处理垃圾。
日本被称为世界上最干净的国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垃圾”已经成为今天日本的骄傲。每年,世界各地政府到日本垃圾处理场进行考察的人络绎不绝,正是日本在这方面成功的佐证。为什么日本民众愿意接受垃圾分类带来的麻烦呢?
“二战”后,受到战争重创的日本经济,在经历了10年左右的短暂恢复期后,立刻进入高速发展时代。但与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相伴而来的,则是大量废弃垃圾。除了垃圾量的增长,垃圾种类的增加也不可小觑。其中最为显著的是不可燃垃圾的激增。在紧邻东京的静冈县,有一座小城叫作沼津,垃圾处理方式和其他地方一样,无非是填埋和焚烧。垃圾填埋不仅散发出冲天的恶臭,还引来老鼠、乌鸦等动物,居民们苦不堪言。1973年10月,忍无可忍的沼津市民们掀起反对垃圾填埋场的运动,史称“沼津500日垃圾战争”。一直以来,沼津市的垃圾都是简单地分成可燃和不可燃两类。可燃垃圾运去烧掉,不可燃垃圾运去填埋。清扫工人们和市民志愿者们一道对垃圾的构成进行调查后发现,在不可燃垃圾中,60%以上都是可以作为资源利用的瓶子、罐子等。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一种浪费。据此,从1974年开始,以沼津市的西条地区为示范区,开始对资源型垃圾进行收集和分类。从沼津开始,垃圾分类方法很快被推广到整个日本。
中国最早关于垃圾的处理源于商朝,在《韩非子》一书当中这样记载:“殷之法,弃灰于道者断其手。”这里的“灰”,就是指垃圾,说的是如果百姓随手把垃圾扔在街道上,就会受到斩手的刑罚。这一立法一直延续到了秦朝。
到了唐朝,长安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产生的垃圾数量也不容小觑。据《唐律疏议》记载,在街道上扔垃圾的人,会被处罚60大板。如果执法者纵容市民乱扔垃圾,也会被一起处罚。在唐朝,不仅律法严明,他们更有完善的垃圾处理流程,他们会在城市里面设立垃圾的指定倾倒位置,而且那时候可没有什么工业化学制品,垃圾完全可以二次利用。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有人利用垃圾发家致富了。据《太平广记》记载:“河东人裴明礼,善于理业,收人间所弃物,以此家产巨万。”
宋朝时专门成立了一个机构,叫作“街道司”,很像我们现在的环保部门。“街道司”可以招收环卫工人,每个人给予“二钱”的月工资。他们的职责和现在的清洁工差不多,也是负责清洁道路,疏通积水,为整理市容做好工作。而且早在宋朝就已经有“洒水车”了。据《清波杂志》记载:“旧见说汴都细车,前列数人持水罐子,旋洒路过车……”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路上尘土飞扬。
明清时期,城乡垃圾处理形成了产业链。以垃圾粪便为例,就有专人在城市回收垃圾粪便,再运到乡村出售,用于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