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岳
【摘 要】 本文阐述了上市公司绿色信息披露的意義,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绿色信息披露的现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以下改善措施:完善立法;建立审计监管机构;建立激励补贴机制。
【关键词】 上市公司;绿色信息;信息披露
绿色信息披露,也称“环境信息披露”或“生态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就企业活动中有关环境污染防护、环境污染状况、环境污染治理等环境问题信息向公众进行公示。我国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以下简称《披露指南》)等法律法规都对上市公司的绿色信息披露有着或详细或简略的规定。但是就目前的立法和实践来看,上市公司的绿色信息披露制度依然存在着较大的改善空间。
一、上市公司绿色信息披露的意义
1、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上市公司披露公司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可以促使管理层制定出兼顾环境与经济效益的决策,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实践中,减排环保的企业将会得到消费者的认同或者政府的奖励,建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增进企业与社会公众之间的相互理解。
2、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目标就是为了服务于投资者,就是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投资者购买何种股票、卖出何种股票,完全是根据市场变化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来分析和判断的。[1]
3、上市公司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和承担相应责任的表现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本身就具有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市场效率的作用,且是上市公司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和承担相应责任的表现。在原有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增加了绿色信息的披露,信息的增加自然就会提高透明度。
二、我国上市公司绿色信息披露现状
现今,我国上市公司绿色信息披露基本走的是“三低一少一不规范模式”,即绿色信息披露数量低、绿色信息披露质量低、绿色信息披露频率低、绿色信息披露方式少和绿色信息披露载体不规范。
1、绿色信息披露数量低
绿色信息披露的企业主要集中在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等行业当中。显著特征是政府着重监管的重污染企业都会进行绿色信息的披露,而对于那些轻污染的企业要么披露的信息价值不高,要么就认为自己没有污染而不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基于深市A股225家重污染企业2010年报经验数据,发现涉及绿色信息披露的行业比例除采掘业外均未达到60%。[2]与国际相比较可以看出,我国绿色信息披露数量少,且行业间在绿色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着较大差距。
2、绿色信息披露质量低
(1)内容笼统。1999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第二部分第八条规定了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标准。但是这样的一份法律意见书只是提供给证监会看的,并不会公布给投资者和公众,所以投资者和公众在该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是无法了解到相关的绿色信息的。其次这是对于1994年《通知》的修改,如若1994年也规定了这样的条款的话,它的效力最早也只能及于1994年,那么对于那些在1994年该《通知》颁布前就上市的公司就没有溯及力了,这些公司也就可以不用提供相关的绿色信息。再次,可以看出该《通知》只是规定了要进行环境资格审查,并不是全面的环境信息披露。
(2)披露不规范。由于我国还没有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具体规范,上市公司在绿色信息披露上并不规范,即便是企业主动披露信息,也往往会在关键的地方“躲着走”。例如,涉及污染物具体排放情况,企业会用“努力实施节能减排指标”等模棱两可的文字表达,但究竟采取了哪些措施,到底减排了多少污染物等“干货”却无从得知。[3]
(3)真实性缺乏保障。公司为维护自己的利益,有时会虚报绿色信息,给公众和投资者提供虚假信息。我国绿色信息的披露没有经过环境审计,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机构来对企业公开的绿色信息进行审计核查,公众看到的往往只是上市公司愿意让公众看到的,公众无法确定绿色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绿色信息披露频率低
《披露指南》中概括来说就是只规定了16类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绿色信息披露的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上市公司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有突发性的也有渐进性的,显然,这样的披露时间规定并不适用于所有的上市公司。
4、绿色信息披露方式少
目前,上市公司绿色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其他信息的披露方式相同,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报刊披露,而另一种则是网上披露。
(1)报刊披露。上市公司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上进行信息披露。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有《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等报刊。上市公司在报刊上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都必须经过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在指定的1-2家报刊上披露。
(2)网上披露。中国证监会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有些公司会建立自己的网站,用以公布公司的有关信息,各自披露的信息以及披露的渠道都十分有限。
(3)绿色信息披露载体不规范
绿色信息被安排在了不同上市公司不同的报告或不同的章节部分之中。比如有的上市公司会在董事会报告中“总体经营情况”或“未来展望”部分披露有关环境风险和治污措施,而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零散地披露剩余环境信息。
三、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分析
1、环保意识不强
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我国经历了长达十几年的快速经济发展,但是长期受到“先发展,后治理”观念的影响,我国的环保意识仍然较为匮乏。虽然相对于过去,环境问题得到了更多的关注,但是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效益的想象仍十分严重。
2、技术发展滞后
在生产技术快速发展的时候,却沒有对环保技术给予相应的重视,这就导致了相关的环保技术落后或缺失,现有的国内外环保产品往往价格昂贵。一些大型的、拥有丰厚资产的上市公司可以划定经费自主研发或购买环保技术,但是对于那些中小企业而言,环保技术的研发或购买将是他们所负担不起的,若此时将绿色信息披露出去,将会对他们的生产经营造成极大地影响。
3、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内容笼统、披露不规范、真实性缺乏保障等问题的出现,追根到底是因为没有相关法律制度的强制性或任意性规范。上市公司绿色信息披露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这就需要尽早完善上层建筑来保障经济基础。同时也要增强执法力度,增加绿色信息的披露比例。
四、上市公司绿色信息披露制度改善措施
针对上市公司在绿色信息披露中出现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笔者从立法,审计监管,建立激励补贴机制三个方面提出改善意见。
1、完善立法
(1)确定、细化披露内容。在立法层面,应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绿色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方式以及时间进行具体规定,就具体的披露主体的权责划分予以明确确定。与此同时,还应对绿色信息披露的内容进行量化,规定具体需要披露影响环境的具体指标。
(2)明确披露载体。绿色信息披露载体的不规范给公众和投资者查询有关信息带来了不便。因此需要明确绿色信息披露的载体。对于那些重污染企业,我认为可以要求他们出具单独的环保报告书并进行较深程度的披露;而对于那些污染小的企业,环境报告部分就可以合并在其他部分之中,比如和财务报告或董事会报告合并,一些对于投资者和公众没有价值的信息则可以适当忽略掉。
(3)增加披露方式。尝试为重点排污企业提供更多可选择的披露方式,试图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绿色信息的渠道,通过网络、报刊、杂志以及电视等多方位进行披露。同时,证监会、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也可以在其网站上开辟专栏来公开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
2、建立审计监管机构
(1)绿色信息的会计与审计管制。我国已颁布的相关会计内容法律法规均未规定对于绿色信息披露及审计的内容的规定,绿色会计信息缺乏法律保障,这就使得即使企业做出了绿色会计信息,也没有对该信息进行审计的法律依据。
(2)监管部门。上市公司真实的绿色信息披露可以反映环境污染的趋势,可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际预防环境污染的发生。而证监会对绿色信息披露的频率要求不同,环境保护部门只选择了年度环境报告一种,而证监会选择了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种。
(3)惩罚与受害者索赔。目前,关于绿色信息披露不完全造成的损害后果仍未明确具体的惩罚与受害者索赔规则,为此应着力明确惩罚与受害者索赔的具体实施细则以及权责分配属性,在基于现有侵权损害赔偿规则的基础上,继续予以充实与完善。
3、建立激励补贴机制
虽然《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要求上市公司公开相关绿色信息的原则性规定,但对于具体实施的细节均未做出任何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实施的细节。对此,政府可以建立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比如给在同行业的上市公司的环境报告中评选优秀模板,并对优秀环境报告模板所属公司给予嘉奖,对于用于环保技术开发的资金筹集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等激励措施。
五、结语
虽然上市公司的绿色信息披露在我国刚刚起步,但伴随公众绿色意识的不断加强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的勃兴,愈来愈多的公司选择进行绿色信息的披露。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关的立法以规范绿色信息披露活动,完善和细化法律法规,上市企业才能更加全面、如实公开环境信息。同时也要增强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让经济在发展的同时环境也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改善,真正的实现可持续发展。
【注 释】
[1] 张力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分析[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60.
[2] 姜彤.上市公司绿色会计信息披露[j].中国冶金教育,2013.3.
[3] 刘贝佳.上市公司应如何公开环境信息[n].人民日报,2017.02.11.09.
【作者简介】
冯 岳,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本科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