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曾昭华
萨克雷终于在《名利场》大幕落之前给了读者些许抚慰:在风雨交加的海岸边,爱米丽娅在爱子乔杰的陪伴下,怀着忐忑、急切、焦躁与内疚的心情,等待着暗恋她十八载的都宾。读者的心跟着萨克雷的笔迹揪心撕肺地与爱米丽娅的心率一起跳动。突然在乔杰的望远镜里出现了一个颠簸在风浪中的“黑点”。靠近,放大,再靠近,再放大……当乔杰高呼“那是都宾!”读者与爱米丽娅的神经一下子松弛了!爱米丽娅的双腿软了,依傍在爱子身旁,笔者也忍不住松了一口气……
威廉·萨克雷(1811 年7 月—1863 年12 月),这位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家,在他的成名之作《名利场》中用批判现实主义写作手法,描绘出19 世纪英国从贵族到平民金钱至上、追名逐利的社会现实。情节曲折婉转,内容起伏跌宕,如同在空中美妙翻飞的五彩风筝牵动着读者的视线和思路。萨克雷丰富的生活阅历、敏锐的审视目光使他洞察到19 世纪的英国,上至达官贵人下至黎民百姓的生活落差及人与人之间的巧取豪夺、尔虞我诈;致使他对社会现实充满质疑和不满,从而把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及对现实的厌恶与揭露付诸笔端。《名利场》虽然人物众多,但脉络清晰;虽然故事独立,但结构紧凑。作者娓娓动听地讲述,把身边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展现在读者面前,使读者仿佛身临其境。
萨克雷的个人生活经历坎坷而艰难:他的父亲曾在东印度公司任普通行政官员,他的幼年是在印度度过的。他四岁时父亲去世,六岁回国读书。青年时代的萨克雷虽然游走于上层社会——公学毕业后进入剑桥大学,之后又到德国留学,还曾在法国学习美术;但这些经历并没有使他有一个稳定的职业。他的漂泊或许是性格使然,他曾致力于办杂志、当记者,其间穿插着写过几本书,但均没有被公众认可或熟知,直到《名利场》横空出世。
《名利场》的确不仅是萨克雷的成名之作,更是他的代表作品,自此以后他的写作天分被广大读者所认知。1847 年《名利场》曾在《笨拙》杂志连载,副题是“没有英雄的小说”。也就是说,读者在《名利场》中看到的每一个人都在社会舞台上扮演重要角色,不分高低。萨克雷认为,小说就要反映真实的社会,所以他树立了自己的写作风格,力求真事、突破老套的写作手法,给读者以耳目一新的感觉。《名利场》这部伟大作品的确塑造了许多典型形象,虽然他们距现代读者有一个半世纪的时空,但萨克雷笔下的每一个人都有血有肉,有灵有性,让读者看到的是近在咫尺的大千世界。《名利场》的译者是著名学者杨绛先生的胞妹杨必,杨绛先生在序言中也曾就萨克雷的写作手法予以肯定,并引用了马克思在该小说真实反映社会现实方面的正面评论。
作者在《名利场》中运用着各种写作技巧,嬉笑怒骂、调侃诙谐、婉转幽怨的对话和铺叙把人物的心理足迹、性格特质及人物关系表述得入木三分。虽然这是一部远离读者一百五十年的著作,但它的故事却不仅让读者读来没有距离感,而且不忍释卷。因为它不仅再现了历史的真实,而且故事情节的发展与盘根错节无不蕴含着艺术的美感和吸引力。
《名利场》以平克顿女子学校毕业生利蓓加·夏泼和爱米丽娅·赛特莅两位女士为主线;以赛特莅、克劳莱、奥斯本三个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三个家族中主要人物爱米丽娅·赛特莅、乔治·奥斯本、罗登·克劳莱以及乔治的好友威廉·都宾之间的友情、爱情、亲情的纠葛与缠绵始终牵制着读者的思绪。再加上虽然出身低微但处事老到的利蓓加·夏泼穿插于三个家族男性之中的“游刃有余”和不择手段,使小说情节从始至终处于矛盾交织、吊诡变化之中。正如作者所说,这是一部“没有英雄的小说”,上述人物都是主角,都是社会现实中不可或缺的一个亮点。这虽然是跨越三代人的时空,经历了一场英法大战,且联系着英属东印度公司的一系列故事,但在作者萨克雷铺开的历史画卷中,读者看到的却是大胆的人物写真、细腻的心理描述和广袤深远的清晰背景。
作者第一笔就把读者的胃口吊起来了——那就是两个青春少女的出现。一个是善良温顺、胆小怯懦的富商之女爱米丽娅·赛特莅,另一个是胆大世故、攀附心切、出身卑微的利蓓加·夏泼。小说由两个“闺蜜”出场时夏泼小姐突如其来的狂妄举动和女校长平克顿老小姐举荐夏泼到毕脱·克劳莱爵士府上任家庭教师的一封信,揭开了宏伟画卷的帷幕。
接下来读者看到的是利蓓加在三个家族男人中使尽浑身解数,招蜂引蝶以摆脱自身卑微的血统,最后终于嫁给了腰缠万贯的克劳莱老小姐的继承人罗登·克劳莱。在把名利视为生命的19 世纪英国现实中,利蓓加扮演着《名利场》中的“跳梁小丑”,而由她引出了一场深入人心的“灵与肉”的人性“大戏”。
而另一个女主角爱米丽娅·赛特莅(昵称爱米),是从另一个角度反映着周遭的尔虞我诈、唯利是图。她自幼热爱着富商之子,一个外表光鲜、内心虚荣的公子哥乔治·奥斯本,并已订为姻亲。然而一场婚变使爱米丽娅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巨大变化,此刻都宾出现了。都宾为了爱米的幸福挺身而出,在最危急的时刻都宾一直保护着爱米及其遗腹子乔杰。这个温柔、良善、懦弱的小女人在生活的大起大落中将善良变成了愚蠢,坚贞变成了伤害,在《名利场》中险些堕入毁灭自己和爱人一生的深渊。
《名利场》里的几位主要人物通过利蓓加的出场联系起来。这个被上流社会视为血统卑微的小女人,一出学校大门就把校长视为珍宝的大字典扔在校门口的地上,表现了她内心的不屑与张狂。之后在爱米丽娅·赛特莅家小住期间,她看中了爱米的哥哥乔斯,虽然她不一定爱他,只是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但被爱米的未婚夫乔治看穿并阻止。利蓓加面带笑容地接受着、隐忍着周遭的冷遇,心里却想着:“爱米,你身边的一切我都会有的,而且会比你更好!”这就是利蓓加对待自己“闺蜜”的内心世界。
在毕脱·克劳莱爵士家作为家庭教师的利蓓加逐渐接触了“上层社会”,她不仅对毕脱爵士毕恭毕敬,而且由于继承了父亲的“艺术天分”(其父是专业画师),又继承了母亲的“才艺基因”(其母是法国人,歌女,演员),能歌善舞,演技超群,又讲得一口流利纯粹的法语,于是博得老毕脱爵士的欢心且做了他的文字秘书。一个偶然的机会,利蓓加被毕脱爵士同父异母的姐姐——老处女克劳莱小姐看中,并留在身边伺从。克劳莱老小姐非常喜欢她的侄子——毕脱爵士的二儿子罗登,并已内定为她的继承人。老小姐的几万元遗产成了大家的聚焦点,亲属们怀着觊觎之心,等待着、争取着各种“机会”;而利蓓加更是千方百计追寻着涉猎目标,于是她向罗登进攻并得手。老小姐过去喜欢利蓓加,只不过把她当作解闷、开心的“玩偶”“宠物”罢了;而“传统观念”“等级界限”是根深蒂固的。利蓓加要想成为这个“贵族”的家庭成员是不可能的。但被利蓓加迷住了的罗登秘密与之结婚。婚后的利蓓加在上层社会与不同的人物交往,体现着自身“价值”,扮演着各种不同的角色。利蓓加在萨克雷的笔下简直是一个美女蛇、变色龙、女妖精。最后她连自己的儿子小罗登也不管不顾,与可以出入宫廷的斯丹恩勋爵鬼混,并玩弄着各种骗术与伎俩。
小说《名利场》是由众多人物的活动组成的。除了利蓓加、爱米这两个重要女性反映了19 世纪英国社会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之外,另有一连串的剪不断理还乱的家族纠葛与个人情感穿插其中。乔治·奥斯本、罗登·克劳莱、乔斯·赛特莅,以及老克劳莱小姐、老毕脱·克劳莱、老赛特莅、老奥斯本;还有小说中间出场的威廉·都宾、斯丹恩勋爵等,都各自演绎着正反两方面的角色,但小说随着时空的变化,也展现出他们内心的矛盾与变化。这里表现最为突出的是罗登·克劳莱。这个没有头脑,一心迷恋赌场与利蓓加美色的浪荡公子,在与利蓓加结婚生子之后,在父子亲情的感召下收获了真挚与诚恳。当发现妻子与斯丹恩勋爵私情之后,他从一味迷恋娇妻与赌博中猛醒,毅然与放荡不羁的妻子决裂分居,幡然悔悟以后,把爱子交由兄嫂监管,到一个英属殖民地小岛任总督,后死于任上。
小说围绕着克劳莱老小姐的财产引发了克劳莱家族不少至亲弟兄子侄的矛盾与纷争。而随着另一个富商老赛特莅家族的破产,爱米与乔治·奥斯本的婚事也出现了障碍。老奥斯本决意阻止儿子的婚姻,而此刻乔治本人也动摇了,他身上的虚荣、势力、庸俗慢慢滋生。爱米在家庭的破产和爱情的失意中痛苦挣扎,她被现实的世态炎凉弄得不能自持。爱人的动摇、好友的远离、周遭的冷落,把她推到悬崖边上。此刻都宾的出现不仅挽救了爱米和乔治的婚姻,也在全篇中出现了一丝令读者见到希望的光亮。
都宾是作者萨克雷笔下的理想人物,也是读者在全篇得到心理安慰的希冀。都宾和乔治及爱米从小一起长大,自幼都宾就是乔治的保护神。他不善言谈,规矩正派,善良大度。他挚爱着爱米但从不用言语表现出来。乔治在战场上阵亡时,是都宾守护他,并在他死后一直保护爱米孤儿寡母。他暗地里资助贫困的爱米一家,当然不排除他对爱米的爱情所驱使。但当爱米直言不讳说出她的心永远属于乔治时,他仍一如既往。当他劝说爱米不要引狼入室接纳利蓓加而受到爱米训斥、冷落时,才意识到自己的一片痴情并不值得,他默然离去,虽然带着遗憾和不舍。
19 世纪的英国已经踏上工业发展的进程,但那些封建专制的劣迹仍然甚嚣尘上。媚上欺下、唯利是图、尔虞我诈、钩心斗角等恶习远没有离去,而是更加显露其狰狞的面孔。正如杨绛先生在译本序中所说:“马克思论英国的狄更斯、萨克雷等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时说:‘他们用逼真而动人的文笔揭露出政治和社会上的真相……’《名利场》这部小说正是一个恰当的例子。”小说中陆续出场的一个个角色,如老毕脱爵士之子小毕脱、爱米的哥哥乔斯、老毕脱的弟弟别德及弟媳、克劳莱老小姐的另一个侄子——别德的长子詹姆士·克劳莱,以至于后面出场的与利蓓加有暧昧关系的斯丹恩勋爵等人物,无不是这个混沌社会的代表人物。从这些人的关系、作为、故事里,我们不难看出社会的毒瘤已扩散到各个角落,从达官贵人到市井小民。读者从他们的行为举止到言谈话语之一斑可窥全豹。
虽然小说中人物众多,情节跨度时间久远、空间宽阔,但脉络清晰。一个个故事环环紧扣,让读者不仅没有阅读“疲劳感”,而且每一章都给读者留下“谜面”。特别是开头和结尾,可以用“引人入胜”来形容作者的神来之笔。开头的利蓓加大胆、近乎夸张的举动,让读者惊奇拍案;最后的爱米携爱子等待都宾的心理描写和环境烘托,把读者的情绪一下子带到高潮,致使读者的眼球不忍离开萨克雷的笔端。沉闷的氛围、矛盾的心情、高度的紧张凝聚在爱米的儿子乔杰的望远镜上。当乔杰高呼:那是都宾!读者与爱米一下子松弛了:爱米的腿软了,读者落泪了!
此后的大结局让读者得到了安慰:都宾与爱米结合生了小女儿,其乐融融。而利蓓加也得到了她所要的:行为浪漫、我行我素。然而作者又埋下了伏笔:都宾把自己的小女儿视如至宝,爱米似有叹怨,而利蓓加对爱米的哥哥乔斯又下“毒手”。
纵观全部作品,作者萨克雷似乎对利蓓加的描述大胆泼辣且不惜笔墨,而对其他人物却随着时间空间的变化而变换笔锋,但这就是作者的巧妙着笔之处。杨绛先生在对《名利场》的人物分析中,也详细表述了自己的观点,那就是随着事态的变化和情节的深入,读者看到了人物性格在外界环境中的变化、转换,例如罗登·克劳莱的幡然悔悟,例如都宾最后的自责与决绝,例如克劳莱小姐遗产的继承人小毕脱·克劳莱爵士最后的宽容与公正……唯独对利蓓加的结局不予同情。这不能不说作者萨克雷对利蓓加下笔狠了点。然而这能怪作者吗?笔者愚见,残酷的现实才是作者灵感的源泉。利蓓加的作为正集中表现了那个时代的尔虞我诈、世态炎凉。利蓓加给读者留下那么深刻的印象正说明作者塑造这个形象的良苦用心。虽然萨克雷在其连载这篇小说时把副标题起为“没有英雄的小说”,可读罢该小说后,笔者却感到其中虽没有“英雄”却有“主角”——利蓓加。没有利蓓加这个游淌于“男人河”的小女人,就不会有三个家族的纠葛与交织,更不会有宫廷贵胄与中产阶级的交锋与摩擦。没有这个小女人的放荡不羁和我行我素,也反映不出19 世纪英国上层男人们的自负与“清高”。在这个小女人面前,这些衣冠楚楚、道貌岸然的绅士们才把自己从里到外表现得淋漓尽致和不遗余力。所以说,作者萨克雷在《名利场》里使尽浑身解数把利蓓加写得那么不堪、那么妖化、那么令读者心疼是有其深刻含义和潜在台词的。
一百多年来,《名利场》这部鸿篇巨制被文人墨客不停地咀嚼与回味,对该书的众多人物,特别是被萨克雷着墨最多的女主角利蓓加多有议论。笔者以为,同情也好,贬斥也罢,作为文学作品的理解总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对于作品本身,只要有读者,只要流传久远,就值得我们去追逐它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如今出书热、读书热在青年读者群里再现高潮,这无疑是大好事。然而在畅销书铺天盖地的今天,读些名著名篇不失为青年读者的重要选择。《名利场》这部不朽巨著就很值得青年读者进一步解析和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