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没有抄袭!”德国《经济周刊》25日报道称,欧洲法院24日宣判,中国企业生产的一款踏板式摩托车对意大利摩托车制造商比亚乔公司Vespa踏板车不构成侵权。该车型因奥斯卡奖电影《罗马假日》而闻名全球。
比亚乔公司于1946年推出了首款Vespa踏板车。在电影《罗马假日》中,男女主角骑着经典款Vespa踏板车穿过罗马街道,令这款车型名声大噪。
报道称,所谓的“抄袭案”始于2013年。当时米兰举办的EICMA摩托车展上意大利警方查封了中国中能公司等7家不同参展商展出的11种踏板摩托车车。比亚乔称上述厂商抄袭其注册的Vespa摩托车外形设计。
对此,中能公司向都灵法院起诉比亚乔,宣称其产品不构成侵权。2014年,都灵法院宣布中国企业不构成侵权,但是比亚乔公司向欧洲法院上诉,最终欧洲法院于24日驳回上诉。法院认为,两家公司摩托车的样式、轮廓和外观给人留下完全不同的印象,没有被混淆的风险。
德国财经网指出,随着越来越多中国品牌走向欧洲,欧洲企业状告中国企业的案例有所增加,但败诉也在增加。中国企业近年来越来越重视专利,中国已经成为全球专利注册最多的国家之一。▲
(青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