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傍名人』

2019-09-26 00:53方鸿儒
杂文月刊 2019年15期
关键词:作序五法文坛

●方鸿儒

日前笔者在某杂志上阅见一位略闻其名却素未相交的哥们将其“傍名人”之作为大大地自我推销了一番——与某某某某名人合影啦,请某某某某名人为其集子作序啦,在其所谓作品研讨会上有多少多少名人到场为之吹嘘捧场啦。其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之傍技,颇令笔者闻之不屑。

“傍”者,依附也;“傍名人”者,亦无非借力名人,从名人身上揩点油,沾点光,希冀着让自己也尝一把做“名人”的滋味。

世风浸染,文人雅士傍招自亦良多,诸如请名人题词、署名、作序、合影、研讨、采写,不一而足,乃至彼此拉起山头,结为团伙,互傍互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对某些混迹文坛的无聊之徒这种生前依傍、死后攀附“名人”的下作行为,鲁迅先生十分厌恶,曾有过辛辣的嘲讽:“文人的遭殃,不在生前的被攻击和被冷落,一瞑之后,言行两亡,于是无聊之徒,谬托知己,是非蜂起,既以自衒,又以卖钱,连死尸也成了他们的沽名获利之具,这倒是值得悲哀的。”(鲁迅《忆韦素园君》)可悲的是,而今“傍风”依旧,且更其张扬也。

然则,傍了名人,是否自己也真的“著名”起来,恐怕亦大可存疑。因为大凡好“傍名人”者,一则那傍者原本腹笥空空,文字功底亦不过尔尔。并不会因为傍了名人,彼一夜之间便饮誉文坛,成为文豪的。至多其“傍绩”用作文友聚会时闲聊吹嘘的资本而已。再则,“傍名人”固可炫耀一时,沽名获利,但唯“钻石”才能恒久远——决定著作生命力之长短的到底还要靠作品本身的含金量!

名利场上,交际实为交易。傍名人其实也蕴含风险。名人自有其档子、圈子,你一意傍他,他亦未必青眼相看,未必一心提携你。“你方唱罢我登场”,红得发紫的“名人”,转眼间便成“网黑”,甚或东窗事发,锒铛入狱,在当下文坛,亦早已视若寻常。“名人”一旦下台,依傍者亦担惊受怕,生恐因受牵连而被传唤。特立独行,反倒清静安然。

“仁义”与“名利”乃人生追求之天平的两端。凡事皆有得失,傍名人者自亦不例外。“求仁者得仁,求名者失名”,乃人生的辩证法。好“傍名人”者虽收获一时虚名,却亦从人性上丢失了自信与尊严。广而告之的炫耀反而暴露了傍者之浅薄与俗气的人品,岂非得不偿失?

“名利”二魔,最易诱人神魂颠倒、痴迷疯狂。二魔缠身,被缠者便不知人之价值几何,活之意义何在?古有“识人五法”,其一即谓之“居视其所亲”云云。(识人五法:居视其所亲,富视其所与,达视其所举,穷视其所不为,贫视其所不取)而笔者之见,“居视其所傍”者何,倒亦大抵亦可断其志向之高远或低俗,为人之实在或虚荣也!

功名一时,气节千载。“名利”总归是身外之物。人活着,大概总要有点古意,有点看破,方有立身之本,立足之根,尤在身为“文人”者,经得起名利诱惑者方乃真君子也!

“由来不是求名者,唯待春风看牡丹。”(唐·张祜《京城寓怀》)人,有多大能耐就办多大的事,写怎样的文。笔弱而吹嘘,授人以笑柄;笔健而自信,青史方留名。

在笔者则唯听从自己内心之召唤,所以笔耕不辍,涂抹卖稿,亦无非记录点滴心思,咀嚼人生五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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