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静
摘 要: 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促进就业的重要渠道、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形势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通过对烟台市各县市区进行问卷调查和现场采访,我们发现,目前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 民营经济; 烟台; 新型政商关系; 调查
中图分类号: F272.2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9.03.006
Investigation and Consideration on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Type of Government-Business Relations in Yantai City
LIU Jing
(Party School of Yantai Municipal Commettee of CPC, Yantai 264003, China)
Abstract: Private economy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basis for stabilizing our economy, an important source of financial revenue, an important channel for promoting employment, an important subject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an important force for sustained and healthy economic development. Under the current situation,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build a good business environment, effectively stimulate the vitality of market players and promote the stable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society to build a “pro-Qing” political-commercial relationship. However, through questionnaires and on-site interviews in various counties and municipalities of Yantai City, we find that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in building a new type of political-business relationship, which needs to be solved urgently.
Key words: private economy; Yantai; new type of government-business relations; investigation
政商關系在中国是一个古老而又崭新的话题,健康和谐的政商关系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把新型政商关系精辟而深刻地概括为“亲”“清”两字,廓清了新时期政商交往的方向和内涵,明确了政商交往的行为标准和衡量标尺。当前形势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笔者尝试从烟台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基本做法出发,研究分析烟台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期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对策建议。
一、烟台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基本做法
改革开放40年,烟台市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不断发展壮大,保持了快速、高效、健康的发展态势。截至2018年10月份,烟台市非公经济市场主体达到72. 6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73.7万户)的98.5%,其中民营企业突破20万户;2017年,非公经济增加值超过6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1.7%,贡献了全市80%以上的税收,提供了90%以上的就业岗位。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全市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促进就业的重要渠道、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2]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潜力,烟台市充分发挥统战部、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积极营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动烟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3]
(一)把握政治方向强化政治引领
近年来,烟台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作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牢牢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强化政治引领工作。
烟台市统战部结合以“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为主题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的开展,特别是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三门三山”等问题,以及社会上出现的“民营经济离场论”等悖论,接续出台利好政策、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持续加大服务力度,非公经济人士不为杂音噪音所惑,投身发展信念更加坚定、热情更加高涨、方向更加明确。在全市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中,广大非公经济人士结合各自成长经历,集中表达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对党和政府的坚定信任、对企业发展的坚定信心。
烟台市工商联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多视角、多层次、多形式的理论培训、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在坚持常规培训的同时,不断创新培训形式,先后与市委统战部、经信委等联合开展“智慧提升培训工程”、“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专题培训、井冈山和沂蒙等革命老区“红色教育”培训、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辅导专题培训等活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四个意识”显著增强。近年来,还多次组织开展了光彩事业、“感恩行”进学校、进军营、进农村、进社区等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有力地激发了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产业报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同时涌现出佳隆集团、金桥集团、烟建集团、诚新集团、舒朗集团、杰瑞集团、飞龙集团等一大批感恩社会、勇于担当的非公有制企业,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充分肯定。
(二)以优质服务力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1. 推出“政策群,提供全方位支持。烟台市委统战部推动成立了全市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了《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出38条具体措施,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成为烟台市近年来首个专门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制定的含金量极高的文件。2018年,市委统战部编印《非公有制经济政策文件汇编》,汇集75篇中央、省、市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向全市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免费发放。2018年10月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确保非公经济人士在烟台有地位、有尊严、受尊重。
2. 搭建“平台群”做好多角度服务。着眼解决非公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信息孤岛问题,依托烟台金融服务中心搭建了非公经济金融服务平台。着眼解决非公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产学研合作不紧密等问题,依托中科院山东综合技术转化中心烟台中心,联合市科技局、驻烟高校共建搭建非公有制经济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集聚共享优质创新资源,健全完善了“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市场化协同创新机制。着眼解决企业依法经营与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托司法行政机关搭建了非公有制经济法律服务平台。着眼解决企业知识产权利用和保护存在的问题,搭建了非公有制经济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积极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这四个平台共同构建起了烟台非公经济发展固定化、长期性平台服务新格局。
3. 打造“基地群”助力高质量发展。在全省率先启动非公新经济培育基地建设,筛选确定高新区创业大厦、开发区业达小微企业孵化园区等13个培育基地,通过打造政策、金融、创新、统战资源服务“四个直通车”,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4]引导企业家主动履行责任、服务发展大局,建立了43个同心扶贫基地,创新实施“村企共建”扶贫工程,引导全市661家非公企业与451个省市贫困村结对共建,启动182个产业帮扶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 4亿元,在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过程中提升企业品牌内涵。
4. 组建“智囊群”注入专业化动力。为充分发挥党外人士的人才智力优势,建立围绕非公经济发展专题协商机制,烟台市成立由151名党外专家组成的党外知识分子专家服务团,下设现代海洋、电子信息、金融投资等10个专家组,为非公有制经济创新发展出谋划策。在5家律师事务所成立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法律工作室,建立了60名资深律师组成的“助力非公企业法律服务律师专家库”,定期组织律师事務所、律师开展非公企业法律服务活动。[5]创办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论坛,定期邀请多名国内外经济领域的知名学者、政府部门的业务领导和富有成功经验的企业家来烟授课,为非公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5. 创树“标杆群”加强正能量引导。2018年烟台首次发布全市非公企业综合实力和税收贡献“双50强”榜单,每季度在主流媒体发布纳税百强企业榜单,真正让企业家在烟台有尊严、有地位、受尊重。创新开展烟台未来非公有制独角兽企业评选活动,评选出首批20家未来非公有制独角兽企业,并在媒体上发布榜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公经济发展系列宣传月活动,在烟台电视台、《烟台日报》、胶东在线等市级主流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专访了26名优秀非公经济代表人士进行,刊发他们的感想感言,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民营经济、支持民营企业、尊重民营企业家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畅通沟通渠道形成政企长效互动机制
为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2018年11月,烟台市出台《关于建立各级党政与民营企业沟通协商机制的具体意见》。意见要求:
1.各级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3家民营企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人至少联系1家民营企业,包帮责任人每年至少2次到所联系企业走访或召开现场办公会,主动上门宣讲解读政策,倾听企业呼声,了解企业诉求,设身处地为企业排忧解难,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市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汇总领导干部走访和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等情况,并及时进行通报。
2. 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定期沟通对话。市委、市政府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民营企业代表人士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民营企业对市委、市政府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发展中迫切需要帮助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市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汇总相关意见建议,及时跟踪反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3. 民营企业直接参与全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决策。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重点工作调度会议等重要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议题,以及其他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题会议,邀请民营企业和商会代表人士列席,听取代表人士意见建议,让民营企业及时了解、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涉及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活动,邀请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研究制定涉企政策、规划、法规,邀请商会组织、民营企业人士参与。基于公共利益确需调整的,严格调整程序,合理设立过渡期。
4. 建立服务民营企业的网络平台。大力推广“互联网+企业”服务方式,在“智慧烟台”政务服务平台框架内,搭建集政务信息发布,民营企业网上投诉、建议、咨询、维权,相关部门网上受理、在线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6]
二、烟台市政商关系的现状与评价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300份,收回273份,经审核全部符合填报要求。从年龄来看,被调查者30岁以下占24%,30-45岁占40%,45岁以上占36%;从政治面貌来看,群众占26%,中共党员占46%,民主党派成员占28%;从企业性质来看,私营企业占61.36%,集体企业占15.91%,国有企业占9.09%,还有少量的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共占13.64%;从企业规模来看,大型企业占4.55%,中型企业占27.27%,小型企业占36.36%,微型企业占31.82%。此次被调查对象所属行业或产业具有明显的广泛性。
调查问卷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被调查者及企业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为政商关系评价,包括对当前政商关系的认识、政商交往行为、政务服务水平、企业家政治参与;第三部分对市工商联的意见建议。
(二)对当前烟台市政商关系的评价
1.大多数被调查者对当前烟台政商关系持肯定态度。课题组首先设计了一个总体性的问题,即:“您认为当前政商关系如何?”调查结果显示,比例高达68.18%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政商关系有很大改观,在向“亲”“清”两字努力,朝着健康方向发展;有4.55%被调查者认为当前政商关系能到达“亲” “清”两字。这说明企业家们对当前烟台政商关系总体比较满意,对烟台政商关系的构建还是充满信心的。当然还有27.27%认为离“亲、清”有很大距离,说明烟台市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2. 烟台市政商交往行为相对健康、和谐。企业与政府部门的交往是非常频繁的,无论招商引资、项目审批还是土地征用、财政补贴等等环节,都需要跟相关部门打交道。调查结果显示,烟台市的政商交往行为还是相对健康、和谐的。90.91%的企业并未设有经常处理与政府关系的部门,同样比例的企业也没有安排专职员工负责与政府关系的处理,仅有6.82%选择有2个专职员工,有2.27%选择4个以上;61.36%企业每年的政府关系维护费用很少,25%选择“较少”,13.64选择“一般”。关于对企业通过送礼、拉关系的看法,68.18%的被调查者选择“不正当,但没办法”;18.18%选择“不正当,偶而为之”,13.64%选择“人之常情,无可厚非”。这即体现出大多数企业家对送礼、拉关系行为的不认可,也感受到“送礼、拉关系”也是他们的无奈选择,更说明当前良好的政商环境还未形成。
3. 烟台市政务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总体而言,企业家对烟台市政务服务水平满意度较低。68.18%的被调查者认为政府在发展本地经济上作用一般,22.73%认为没什么作为,只有9.09%认为较有作为;56.82%被调查者认为政府现在对经济的干预较多;47.73%认为政府对企业的扶持和帮助较少,只有13.64%选择较多,没有被调查者选择“很多”。
具体而言,在社会与制度环境方面,企业比较满意的是地方领导干部作风(30.69%)、企业融资环境(20.79%)和高层反腐(15.84%);企业不满意的是政策落实情况(16.28%)、政府相关部门行政效率(13.18%)和企业税务负担(6.98%)。关于企业是否了解我市出台的《中共烟台市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38条”)具体政策,竟然有61.36%被调查者选择“不太了解”;70.45%认为“该政策的确有一些作用,但关键是要落实到位”。关于政府支持企业的政策兑现状况,61.36%被调查者选择“一般”,22.73%选择“很少兑现”。这说明我们政策落实工作不到位,政策宣传方面力度也不够。
在当地政府的行政服务方面,56.82%被被调查者选择“一般”,22.73%选择“不太好”。关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哪个部门较难沟通,52.24%选择“地方政府”,31.34%选择“工商部门”。关于当前政府部门办事存在的主要问题,比较突出的依次是审批程序复杂,推诿扯皮,效率低下(28.32%);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吃拿卡要(23.89%);政务不公开,暗箱操作( 12.39%)。
在当地政府对市场环境的监管方面,43.18%被调查者认为“一般”;61.36%认为当地党委政府没有建立企业约谈机制;72.73%认为当地党委政府没有建立企业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如果与政府部门发生纠纷,48.84%被调查者选择“私下协商,自己解决 ”,30.23%选择“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党政领导解决”,13.95%选择“通过工商联或行业代表组织协商解决”,4.65%选择“提请仲裁或诉讼”,还有2.33%选择“通过媒体报道对其施压”。这说明烟台市在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方面有待实现突破 。
4. 企业家政治参与度低。随着民营企业家经济地位的提高,他们必然寻求与其经济實力相应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但目前烟台市企业家政治参与度非常低。93.18%被调查者没有兼任政治职务。90.91%被调查者对经济地位比较满意;50%对社会地位比较满意;但只有25%对政治地位比较满意,有38.16%表示不太满意。
影响企业政治参与的主要障碍依次是时间与精力有限(30.30%)、无人受理和重视(29.29%)、自身素质和知识水平有限(21.21%)、渠道不畅通(19.19%)。调查结果显示,越来越多的企业家愿意参与政治及社会事务,他们选择的渠道依次是:直接与当地党政机关领导交流(56.34%)、参加工商联及行业组织(29.58%)、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9.86%)、通过媒体发表意见建议(4.23%),没有被调查者选择“不愿意参与”。而“直接与当地党政机关交流”,是典型的非制度化渠道,极易发生官商勾结等不良政商行为,企业家有序参与政治的渠道有待拓宽。关于为什么希望参与政治及社会事务,44.93%选择“为了拓宽反映自身需求的渠道”,36.23%选择“为了寻求政治庇护”,10.14%选择“提高个人及企业声望“。这说明相当一部分企业家政治参与带有很强的功利性,需要加强教育和引导。
5. 统战部、工商联等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尚待进一步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统战部、工商联等部门应找准定位、积极作为。在与政府打交道的过程中,企业家们希望统战部、工商联等部门为企业提供一些服务和帮助,他们最希望统战、工商部门做的事情依次是:搭建企业多层次的横向沟通平台(31.36%)、加强行业指导与服务(21.19%)、将企业的需求和期望反映到决策层(17.80%)、协调企业与党政部门的联系(16.10%)、提供政策信息服务(7.63%)、强化维权服务(5.93%)。
三、当前烟台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1. 公正平等对待非公有制企业。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及部门应保证非公有制企业享有与国有企业平等的进入市场、产业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要淡化所有制区别,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7]
2. 减少对经济活动直接干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大力放权减权,尽可能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职能,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
3. 强化政策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及烟台市出台的一系列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并结合实际细化相关配套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4. 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调研中发现,相当一部分企业家不了解省“非公十条“和市”非公38条”。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大对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各级新闻媒体及时刊登和播发中央、省及烟台市出台的有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介绍出台背景,解读主要精神及意义,相关部门应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5. 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政务公开是增强政府公信力,保障企业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及部门应当全面公开涉企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为非公有制企业办事提供明确指引;制定涉及非公有企业及其经营者重大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者作出涉及企业重大利益的决策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意见;非公有制企业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应当全程公开、决策透明、网上公布、公平公正。
(二)拓宽非公有制企业诉求渠道
政企之间积极沟通、良性互动,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8]一是畅通政商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工商联及所属商会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多层次的交流平台,建立制度化、经常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双方坦诚交流,相互理解,形成和谐的政商关系。二是健全建立非公有制经济诉求意见办理工作机制。建议成立烟台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非公办”)。由非公办受理非公有制企业诉求或意见。对受理的诉求,非公办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分办意见,在限定时间内转交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也要在限制时间内办理完成,并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答复诉求企业,同时反馈非公办。对于涉及多个部門的诉求,由非公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共同办理企业诉求。无法办理的诉求,应及时告知相关企业。
(三)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习总书记强调: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凝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共识作为首要任务,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开展守法诚信教育。提高非公有制人士的法律素养,依法办事、守法经营,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培育企业家精神。建议将非公经济企业家的培养教育纳入市委组织部管理体系,制定企业家培育中长期规划,建立企业家人才数据库,设立企业家教育培训专项基金;同时加大优秀企业文化的宣传与推广,全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家精神培育的人文环境。四是鼓励非公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积极拓宽非公经济人士政治参与渠道的同时,对文化水平高、政治觉悟强、社会信誉好,而且具有行业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家作适当政治安排。
(四)厘清政商交往界限
调研中发现,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政商交往越来越规范,但交往界限还比较模糊。而要厘清政商关系,仅凭党政干部和企业家的道德自律,或运动式的治理是无法实现的,当务之急是需要列出一份分别针对党政干部和企业家的、具体的、有可操作性的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为政商交往提供一张“明白纸”。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政府和企业行为,详细规定政府和企业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以及越界后要承担的后果。[9]
参考文献:
[1]王钦敏.新型政商关系的努力方向[N]. 学习时报, 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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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鸿云,鞠方强.融资8.4亿元!助推民企发展[N]. 烟台日报, 2018-11-01.
[6]陆启飞.让政企沟通“全时空、零距离、心连心” [N]. 烟台日报, 201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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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刘慧芬.政府支持、供应链关系与研发创新[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4):37-47.
[9]周跃辉.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J].党课参考,20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