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勇
(江苏省教育厅 职教处,江苏 南京 210024)
2019年年初颁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自始至终贯穿着一个核心词——质量。近十余年的大规模投入已经使得我国建成了庞大规模的学校职业教育体系。在经济发展进入转型期、深化教育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大背景之下,职业教育发展的价值主线已经由“规模扩张”转为“提升质量”。从宏观层面看,追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主要应从职业教育的“入口”——办学、“过程”——育人、“出口”——评价三个环节入手,每个环节的质量把控有其特殊的目的与方式,三个环节紧紧相扣,构成职业教育质量保障的闭环,形成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体系(如图1)。
图1 职业教育质量保障的闭环
强化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首先要确保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办学的规范性。目前,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共有学校1.07万所,高职(专科)院校1 388所,这些学校分布于经济发展、教育投入与教研水平参差不齐的各个地区,如果没有一个基本的办学标准或教学标准进行基本层面的规范,那么就很可能造成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区域间的“鸿沟”。标准体系的建设是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起步环节,也是基础环节。标准的建立将为后续的一切行动提供参照,为争取更高质量的发展成果提供可能的空间。在质量标准体系中,办学标准体系与教学标准体系是两大基石:办学标准体系兜底学校办学的基础,而教学标准体系则保障学校育人的底线。
办学标准是规范职业学校办学行为的,是具有强制性的标准。它由一整套与职业学校办学相关的评价指标构成,旨在为职业学校办学的软硬件条件“划红线”。江苏历来重视职业学校办学标准建设,并按标准实施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上世纪九十年代,江苏省就实施了职业学校“1122”工程建设,即建设100所占地100亩、2 000在校生、20 000平方米建筑的县级职教中心。而2003年出台的《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标准》,则是要求所有学校达到合格标准,具“兜底性质”。此后,江苏省以每5年为一个周期滚动修订并出台各个时期的职业学校办学标准,如高水平示范性(四星级)职业学校标准、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标准等。
2016年,江苏省在职业教育领域启动了“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与“江苏省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建设”工作,并颁布了两类学校的建设标准。两类学校的建设标准均囊括了基础能力、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管理成效、办学效益5个一级指标和13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评价指标中又包括2~3个评价监测点,覆盖了办学领域的各个方面。全省力争在“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100所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和50所江苏省优质特色职业学校。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两类学校建设标准都属于“引领性”的标准,是从所有职业学校中选拔出办学优秀的主体并进行专门化的支持和培育,而并非“兜底性”标准,所以与江苏省合格性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标准的功能定位有所不同。尽管江苏省职业教育发展质量在全国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但“划好红线”依然是确保质量的基础性工作。未来江苏省在追求职业教育更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制定江苏省职业学校办学标准的任务将越来越紧迫。
教学标准是教学要素制定与实施的规范,不同层面的标准具有不同程度的强制性。教学标准是把关职业学校育人质量的底线,也是引导职业学校正确办学、科学育人的指针。课程的开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过程的实施等关键环节必须要有相关标准的引领。但在现实中,全国各地职业教育教研力量水平不均,一些地区的职业教育教研力量十分薄弱,即使在同一个省内,不同地区的教研力量也有差距。教研力量的薄弱带来了高水平教学标准开发的缺失,而高质量教学标准体系的缺失势必会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为了确保地区间职业教育育人质量的相对平衡,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在教学领域树立“底线思维”,用一整套完善科学的教学标准体系为职业学校的育人工作提供最低保障。
教学标准体系主要规范教学过程中的三大要素: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从专业层面规定了职业教育育人的行动框架与要素构成,为一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提供基础性的参照。课程标准规范了一门课程的基本要素、内容标准与实施要件,为教师备课与上课提供最权威的指导。教学标准则是针对知识、技能等的教学过程进行指导性规范,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提供行为和预期成果的参照。除此之外,教学标准体系还包括顶岗实习标准、校内实训标准等。江苏省在构建本省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上做了大量工作,初步形成了“结构合理、覆盖全面、上下衔接、功能齐全”的教学标准体系,并得以有效实施。这一标准体系包括102个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含中等职业教育62个主要专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40个主要专业)、243门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和28个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课程标准(第一批适用于40个专业)。[1]可见,江苏省在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的构建上已经取得了诸多成果,显著提升了学生培养质量。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标准并非越多越好,也并非越细越好。教学标准的制定应当是全国“一盘棋”,既要有“国标”,也要有地方标准“省标”,“国标”与“省标”相互支撑、相互补充。除了少数影响人才培养的关键性质量标准以外,更多的标准应该秉持“指导”的原则,为一线教师的教学和课程开发提供更多自主发挥的空间。各地区也应该根据区域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产业发展对人才的真实需求,在考量本地教研力量的前提下合理制定标准体系,在“标准”和“特色”中做好权衡。
过程管理的重点是对职业院校的育人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实时测评和“矫正”,从而实现质量管理“无死角”状态。有观点认为,质量管理应重视“一头一尾”,尤其要发挥职业院校的主观能动性,给予院校自主诊改和机制创新的空间,不应对过程进行过多干涉。实际上这种质量观是典型的“成果导向观”,且设定的成果往往是具有强烈经济效益的、可量化的指标,而忽略了职业教育中“人”的要素。加强过程管理,就是要变“成果导向观”为“全过程导向观”,不仅要在“入口”和“出口”处设定标准、做好管控,更要在过程中时刻监督、有效介入。这一切行动都是基于育人工作的特殊性,基于教育事业在经济社会各领域中的特殊性而制定的。在过程管理中,质量提升应注重养成教育的实施,注重校企协同育人,并将教学诊断与改进作为重要的载体。
养成教育是指教育者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受教育者进行长期的培养和训练,从而使受教育者通过自我控制而形成的不需要外部监督就能表现出良好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一种教育模式。[2]这种教育模式在各种类型的教育中都有涉及,强调学校作为育人主体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正面影响。养成教育是职业院校践行立德树人思想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学生成长质量的有效方法。职校生在学习习惯、行为习惯、生活习惯等方面有着很大的提升空间,迫切需要借助长时间的养成教育,形成有助于未来生活与工作的品质与素养。
现实层面,职业院校的养成教育需求与养成教育的实践效果之间往往呈现出比较大的矛盾。一方面,这是因为职业院校的养成教育很大程度上是从普通教育的教育经验中直接移植过来的,忽视了职校生在家庭背景、教育经历、成长过程、朋辈群体及职业生涯等方面的特殊性,从而导致教育效果的不显著;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没有适应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环境的变迁,在养成教育的实施手段上没有与时俱进,尤其是师资队伍的教育能力不够,从而导致养成教育的失效。因此,职业院校的养成教育需要研究者与一线实践工作者共同努力,基于科学的调查和分析,制定针对职校生的养成教育策略体系。
江苏省曾于2014年颁布了《关于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意见》,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省级层面的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3]江苏省职业学校均积极参与到了这一场全省范围内的“养成教育大动员”之中,成为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大军的重要力量。一些职业学校实施养成教育的效果十分显著,且具有鲜明的特色,形成了具有推广价值的案例。如江苏省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秩序教育”,就将“遵守秩序”的习惯作为养成教育的重点,贯穿到交通秩序、安全秩序、就餐秩序、礼貌秩序、沟通秩序和卫生秩序六个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4]2018年下半年,江苏省教育厅针对全省职业学校的养成教育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并预备在调研的基础上选取一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在2019年全面提升职业学校养成教育的质量。
2017年和2018年,国务院和教育部分别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与《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为未来一段时间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做了顶层设计。国家层面之所以重视这一工作,是因为产业与教育、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条件。衡量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尤其是产业界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因此,大力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为人才培养提供来自需求侧的信息与条件。做好过程管理,就必须要下大力气抓好区域内的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在要素级别实现融合,在文化层面营造氛围。
江苏省拥有丰富的企业资源和较长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历史,在校企合作工作上已经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产教融合发展、校企协同育人的文化环境欠缺,与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进程。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是我国校企合作领域第一部省级地方性法规。这一条例是基于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已有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而制定的,旨在寻求体制机制层面的重大突破,让校企合作更有效果。2018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针对江苏省深化产教融合的相关工作提出了若干意见。此外,江苏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也已经稳步推进多年,并召开了数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经验总结与分享会议。这些工作的主轴就是促进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稳步推进,在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强化政策引导和鼓励大胆试验,以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文化环境,将校企协同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教学诊断与改进是指职业院校根据人才培养工作要素,查找不足与完善提高的工作过程。它的特点在于“学校自主诊断与改进”,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抽查。建立这一机制对于打造质量保障的动态监控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职业院校自身将不仅仅是教育的施行者,更是自查自纠的主体。学校的教学工作也将不仅仅是一个单向的任务完成过程,而是一个常态化周期性的“行动—反思—诊改—行动”的螺旋向上的循环过程,这将对职业院校育人质量的提升具有显著的正面作用。教育部于2015年启动了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建设工作。江苏省教育厅在2016年制定了中高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国示范—全体中职”的两步走战略于2019年底将诊改范围拓展至全省所有公办中职;高职院校至2020年底力争覆盖所有公办院校。全省各地也根据教育部与教育厅的相关文件制定了本市职业学校教学诊改工作的具体操作方案。诊改工作实施期间,教育厅围绕教诊改的基本理念、关键环节与操作实务等议题组织了若干场培训会,有效提升了全省职业学校开展自主诊改的有效性。
评价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性终点,也是质量高低与否的“出口式”把关。多元评价是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显著特征。评价的目的是检验育人过程的有效性,同时,也是为个体评价后的生涯发展提供资质证明与上升通道。因此,评价的理念不应是“终结性评价”,而应是“发展性评价”。评价的方式与内容应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调整,尽可能地综合、全面反映被评价者的基本素质。评价后的资质授予应为个体进入劳动力市场或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提供有效的凭证和通道。
随着产业转型发展及其对人力资源队伍结构与素质结构需求的变化,传统的职业院校评价方式逐渐暴露出诸多弊端,如评价内容无法反映个体的综合职业能力、评价手段的使用情境单一且评价效率较低、评价者自身的水平难以得到保证、评价主体单一等。创新评价方式与评价内容体系是解决“出口端”质量控制的有效举措。职业教育应根据自身人才培养的需求与教育过程的特点,开发有特色的多元评价工具,设计科学的评价实施方案。
近年来,江苏在创新职业教育评价方式与内容上有了诸多尝试。例如,在现代职业教育试点启动之初,江苏省就明确了各个项目转段升学的要求,并于2014年制定了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改革,将考核内容分为课程考试、过程考核、综合评价三个方面,兼顾知识与能力、行为与素养、基础与特长。[5]江苏省每年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也成为选拔人才、激励人才的重要平台。此外,技能抽测等全省范围内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也充分体现了“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的理念,在科学抽测与横向比较中及时发现问题和诊改问题。
评价成果不仅需要能够检验教学质量,同时还需要为被评价主体——学生提供生涯发展的平台。评价结果的价值不仅在于静态地测评某一时段的成果,更在于动态地服务学生对自我发展的评估,并为他们创造更多发展的机会,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打通纵横两大评价体系——升学评价体系与资格沟通体系。其中,升学评价体系主要服务于学习者从一个教育层次升至更高的教育层次,或从一个教育类型转往另外一个教育类型;资格沟通体系则主要服务于学习者在正规学习领域与非正规学习领域之间进行身份转换,重点服务学生的就业工作。
在打通纵横两大评价体系上,江苏省已经或即将展开各类创新举措:在升学评价体系上,将中职学业水平考试与对口单独招生衔接起来,实现评价成果为学生升学服务;在资格沟通体系上,试点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沟通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让更多的人有机会接受学历教育;同时,响应《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关于实施“1+X”证书制度的举措,在省内开展“1+X”证书试点工作,组织专家队伍开发若干大类专业的X证书体系,提升学生的就业水平和质量。
在上述三个环节构成的职业教育质量保障的闭环中,标准引领是阶段性开端,多元评价是阶段性终点。每一次闭环运行到终点时会进入下一个周期,由评价结果反馈到标准引领环节,对标准的适合度和效力进行调整,并开启新的质量保障周期。近年来,江苏省职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正是按照这一思路进行建设。实践证明,这种环环相扣、螺旋上升的职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能够有效提升区域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为区域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现代教育体系的构建提供了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