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瑞平?谢伟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给大遗址挖掘与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这也使大遗址的保护工作形势变得愈发严峻,如何合理的协调大遗址挖掘和保护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化城市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鉴于此,本文对大遗址的挖掘与保护措施进行深入的研究,以期能够在有效保护我国文化遗产的同时,充分展现我国古代先民的民族精神。
一、引言
所谓大遗址,是指遗存本体及其相关联环境载体的综合体,大遗址有着巨大的历史价值,并含有大量的历史信息,由于大遗址是不可再生的,因此其在我国文化遗产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由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使城市内的大遗址正逐渐被蚕食,同时其过度开发现象也变得日益严重,再加上政府对大遗址文化价值的认知错位,没有在政策上进行行之有效的保护,致使大遗址所含有的历史信息正逐渐丧失,其历史文化价值显著降低。为此,有必要针对大遗址的挖掘与保护措施进行深入的研究。
二、大遗址挖掘及展示
在大遗址挖掘决策中,应结合其价值需求来进行,对于大遗址来说,是否要对其进行挖掘,需以科研需求、发展需求、保护需求、国家规定统筹以及国家资源的展示需求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在大遗址挖掘中不能过于盲目服从,同时也不能进行主观决断,应禁止以試掘为名来进行挖掘,因此对于大遗址挖掘工作来说,必须要具有较强的保护意识。在大遗址挖掘时,只有在多学科参与下,才能为大遗址的挖掘保护工作提供保障。由于大遗址挖掘涉及到的知识面非常广,因此只依赖于考古,势必无法对挖掘过程中发现的信息进行有效获取与保护。此外,挖掘是具有破坏性的,因此需要考虑如何以最小的破坏来获取最大的挖掘价值。在大遗址挖掘与保护中,需要遵循可持续保护原则,不能对大遗址的环境造成影响,应对大遗址的遗存、格局、成果展示、环境保护等进行全方位的考虑,应确保成果展示和大遗址自身及其遗存有着较强的针对性。在对大遗址进行挖掘之前,必须要对建设的可行性及合理性、管理措施、是否能够进行生存延续等进行认真考虑。
三、大遗址的保护措施研究
(一)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为理念来保护大遗址
我国在“八五”期间便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具体保护方针进行了明确,如果大遗址在建设活动中所受到的影响较小,或是大遗址位于地下深处,则应对其良好环境进行保护,如果大遗址已经暴露或埋深较浅,则应做好大遗址的抢救工作。对于如何抢救,需要我国制定出具体而科学的规划,以此确保保护方案的到位,最大限度的减少外界活动的干预程度。在保护措施中所采用的保护材料,必须要有相应的实验依据,同时还要确保通过专家的多次评审。如果大遗址的损毁较为严重,则应利用传统工艺来进行还原,如果无法采用传统工艺,也要通过试验来证明该工艺能够对遗址进行可持续保护。
(二)需明确科学且可行的保护方法及材料
现阶段,我国在保护大遗址时所采用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现状保护,另一种则是回填保护,其中,回填保护虽然在操作上较为便捷,但却要确保能够对保护材料及方法进行有效应用,以此确保在回填后能够在后续挖掘中保留上次挖掘时所遗留的信息。对于大遗址保护工作来说,其是非常科学而严谨的,在大遗址中,土、石、砖、木是其主要的构成材料,而对于土质遗存来说,其更需要得到保护,这是因为土质遗存在建造工艺、环境及地域上的差异,使其受到的侵蚀程度也有所不同,同时其力学性能、容重等方面也有着相应的特殊性,而这就需要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来保护土质遗址,将土质遗址的抢救工作放在第一位,并对行之有效的抢救方法及材料进行不断的研究,确保抢救方法及材料的科学而实用。在土质遗址保护方面,应以物理保护为主,但需要采用化学保护措施时,必须要对其可持续保护以及遗址老化等影响进行充分考虑。在保护砖石结构遗址时,则需遵循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原则,积极借鉴其他国家在文物保护中的相关方法及材料,并结合我国在文物保护方面的具体需求,对大遗址的保护方法及材料进行适时创新与改进。
(三)确立正确的保护思路及对策
从地理分布来看,大遗址主要分布在城镇区、村落、城乡结合部以及野外农田,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大遗址的周边环境保护需求要更加强烈,对于不同地理位置的大遗址,其保护理念及保护要求也有所不同,因此在保护大遗址过程中,必须要确立正确的保护思路及对策,应在确保大遗址完整且真实的基础上,根据其背景及标准的差异来对可行的保护规划进行编制。
(四)需结合保护规划要求来进行大遗址保护
在对大遗址的保护规划进行编制时,必须要严格执行我国在保护规划编制中的规定及要求,体现出遗址评估、保护范围、遗址安全、利用科学性与合理性、本体、载体及环境保护的突出性,以此确保大遗址在完整性、真实性与安全性等方面能够得到可持续保护。在大遗址保护中,必须要明确划定相应的保护范围,严格执行管理要求,这也是保护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必须严格遵守,考虑到建控地带管理及界限划定的要求不同,因此不能进行一概而论。同时,为了防止人为保护和生产生活产生矛盾,还要对土地置换方法进行灵活的运用,并对国家相关政策进行有效落实,特别是在农田保护方面更要如此,以此防止人为地导致的法规矛盾。
四、结语
总而言之,对于大遗址的挖掘与保护问题,我国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遗址的挖掘决策工作,避免大遗址挖掘的盲目服从性。同时还要树立正确而科学的保护理念、明确科学且可行的保护方法及材料、确立正确的保护思路,制定行之有效的保护对策,并严格按照保护规划要求来进行,以此实现对大遗址挖掘与保护关系的合理协调。(作者单位:乌兰察布市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