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淼
【摘 要】供应链金融,作为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广大中小微企业的重要工具,能够基于真实的贸易背景,打通核心企业的各级上下游企业,弱化传统金融机构要求的抵、质押等增信方式,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更便捷的融资服务。核心企业既能获得更加充沛的现金流,又能利用自身较强信誉及财务状况,为供应链上下游其他中小企业提供增信,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得以缓解,从而促进整个供应链的良性发展,增加所在产业集群的活力,进而推动整个产业的发展。本文主要探讨在目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核心企业如何更好的拓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区块链;融资
一、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的定位
供应链金融横跨供应链管理、金融、物流等领域,是通过跨组织的对金融资源进行计划、运营、整合和控制,从而使供应链内外部的参与者共同创造价值的一种途径。
目前国内市场中供应链金融业务主要是围绕核心企业上下游开展,核心企业一般是指处于所在供应链的核心地位且对其上下游企业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央国企、上市公司及大型集团公司等,核心企业在资产规模、融资能力、合作渠道及业务场景方面较一般中小企业具有明显优势。
而在诸多优势之中,业务场景则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场景是核心企业业务发展的底层逻辑,构建了整个企业发展的生态环境,其中也包括基于应收应付形成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场景。供应链金融发源于产业供应链,通过金融服务的方式更好的反哺产业供应链,从而提升整个产业的活力。核心企业所具有的基于自身业务的独特场景,也是核心企业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的最大优势,外部的供应链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理公司、租赁公司等)均不如核心企业了解自身的业务逻辑、链条、场景,同时场景作为核心企业自身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的护城河,外部机构很难突破。
综上,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的定位为核心企业财务金融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通过建立供应链金融系统来实现,降两金(应收帐款、存货)的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核心企业提质增效,最终促进核心企业自身业务的更好更快发展。
二、核心企业如何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
基于行业实践的不断探索与发展,供应链金融大致可以划分为供应链金融1.0、供应链金融2.0以及供应链金融3.0(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三个阶段(宋华和陈思洁,2016)。本文提到的供应链金融平台模式可以理解为供应链金融3.5阶段,本模式主要基于SaaS(软件即服务)或PaaS(平台即服务)等云计算服务模式,利用区块链作为底层技术,由核心企业自行主导或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研发“云供应链金融开放平台”系统(以下简称云开放平台),各相关主体(上下游企业、资金方、物流服务商等)接入到云开放平台,基于平台,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四流合一。云开放平台可实现全线上操作,供应商通过线上申请融资,可基于平台系统实时核查到自身等可融资额度,在该额度内,能够快速融资。理想状态下,无需人工干预,可实现实时申请,实时放款。可融资规模的核定采用云开放平台对供应商进行预授信及白名单模式,即基于线上的应收帐款规模、贸易结算量、历史合作期限、有无不良记录、征信情况、纳税情况、舆情信息等数据,综合测算。
那么,在目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核心企业应该如何做才能实现上述云开放平台呢?以下将从整体定位、实现方式和目标客户选择三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核心企业在整体定位上,要将供应链金融定位为系统化、数字化、智能化、工具化的“云供应链金融开放平台”,将原来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提升高度,打造成重要利润中心之一。上下游供应商及各参与方(金融机构、物流服务商等)免费使用系统,由金融机构提供资金,供应链金融平台服务商对外输出风控及技术支持,收取一定平台使用费,打造基于自身业务场景的供应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资金方面,可分阶段操作,起初由核心企业出资,证明模式及风控逻辑可行后,第二阶段可采用纯平台模式,引入金融机构作为资金方,收取服务费,输出客户融资场景及风控逻辑。
其次,在实现方式上,需要做到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四流合一,底层技术引入区块链,以实现四流合一的分布式记账及不可篡改,四流合一将是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在物流方面,需要通过一系列途径来确保贸易的真实性,包括在货物出库、运输、仓储、入库等各流程节点进行监控,引入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近距离无线通信技术(NFC)、射频识别(RFID)等技术、设备,为物流运输车辆配置GIS系统,可实时查看车辆位置,通过区块链等方式确保货物可追溯且物流信息不可篡改等。在物流服务商选择上,可优先与核心企业体系内的物流公司进行合作,以实现正向协同效应,同时设立物流公司准入白名单,符合要求的物流公司可参与招标,公平竞争,物流公司的相关信息及数据需接入供应链平台系统,与平台进行同步。另外,核心企业也可以将物流公司纳入到供应链金融平台体系,成为供应商之一,进行贸易融资。
在信息流方面,需要借助自身技术团队及外部金融科技公司的科技力量,搭建高水平、高技术含量的云开放平台。主要包括三方面:搭建云开放平台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升级、接入外部合作方(上下游融资客户及金融機构等)。通过技术手段,将风控逻辑、风控节点融入到云开放平台系统之中,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通过平台系统批量化进行放款、贷后、预警、催收,并不断优化、迭代风控逻辑。对外部合作方开放标准化平台端口,以供其免费使用,灵活查询可融资额度、放款进度、结算信息等细节,培养外部合作方将云平台作为日常管理供应链融资的习惯和工具。
资金流方面,通过银企直连等方式,搭建银行结算体系实现资金全流程把控,这方面银保监会已出台相关政策。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的行业结算特点,以及不同交易环节的结算需求,拓展符合企业实际的支付结算和现金管理服务,提升供应链支付结算效率。初期,云开放平台可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放款,后续随着业务发展,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放款的模式必将受银行授信总额限制,届时,可通过云开放平台,实现融资方和资金方在系统上自行对接的平台模式,供应链金融平台方从资金方收取一定比例的居间费用或者平台使用费。基于云开放平台实现四流合一,具备信任度高、风控体系完善(不良率可控)、系统稳定、使用便捷、融资方免费使用等优势,将对融资方形成较高的用户粘性。
第三,在目标客户上,要循序渐进。可依托供应链金融平台所属核心企业,选择其中处于中上游的供应商(超大型供应商,基本都已形成自己的金融体系及解决方案,太小的供应商,资质不足,易出风险),采用白名单制,分步骤实施,逐渐放開,稳重求进,在业务发展过程中逐步完善,分批拓展其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
另外,如何确保贸易的真实性以及供应链金融交易环节中确权的真实性,也是供应链业务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尤其近期“踩雷”事件频发,诸如诺亚财富“踩雷”承兴国际34亿元供应链融资,将供应链金融的确权真实性问题推上风口浪尖。而云开放平台能很好的解决上述问题,其关键在于全程电子化,电子签章与传统线下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基于Iaas、Saas或者Paas平台,各相关主体接入到交易系统,通过系统申请融资,可基于场景闭环来实现系统确权,降低人工干预造成的道德风险,基于税控系统确认贸易等真实性。云开放平台的管理人员可依托核心企业的强势地位,线下核实上下游客户入驻平台所需的相关要件等,包括但不限于:亲见公司法人身份证及法人签署授权文件(视频),亲见公司相关证照及三章,后期可通过电子化方式进行上传,包括对法人及经办人的人脸识别与身份证信息核对等。
对于独立的供应链金融平台来说,实现四流合一虽有难度,但可依托母公司自身特有的优势,比如央企、国企的资金、渠道等资源,较一般企业已有独到的优势,再结合外部金融科技公司的科技输出,核心企业搭建云开放平台将逐渐成为趋势。优先完成平台建设的核心企业,其主营业务将会得到供应链金融的反哺,形成协同效应,进而提升其核心竞争力。
三、云开放平台的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方式
完成云开放平台的建设工作之后,平台进入日常运营阶段,将逐渐形成供应链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保理债权资产、动产融资类资产等,这些资产具有相对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及还款来源,基于核心企业的整体信用,后续可通过云开放平台对应的公司主体(例如核心企业体系内的保理公司等拥有基础资产的主体)作为原始权益人,将资产打包,通过发行资产证券化的形式,实现资产真实出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以实现助力核心企业“去杠杆”、“降两金”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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