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王奕
【摘 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我国国家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以战略执行以来对粤港澳地区的金融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三地之间的货币跨境流通量不断增大,互设金融机构不断增多,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模式不断丰富。然而,三地金融业的发展,也面临着金融机构间的合作程度低、合作规模小,金融资产交易平台覆盖面狭窄等问题。为此,我们应该站在战略全局的角度考虑问题,打造香港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打造深圳作为区域性创业投资中心,打造以广州为中心的南方金融总部基地,为粤港澳地区的金融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发展
一、粤港澳地区金融发展现状
1.货币跨境流通量增大,货币币种多样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粤港澳三地的经济贸易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三个地区之间的货币跨境流通量越来越大,2010年以来,有45%到67%的港币是为满足境外需求发行的,数额超900亿元。发行的港币中以澳门和珠三角沿岸地区为主。与此相应,自2002年中国银行在粤港澳地区开设澳门元存兑款业务后,澳门元开始向内地流通,主要流向珠海、中山等珠三角西岸地区。与港币和澳元在内地流通的趨势一样,人民币也逐渐扩大了在港澳地区的流通规模。据相关统计显示,在2009年人民币港澳地区流通的总流量为9057亿元,在2014年总流量为10321亿元,在2017年为11031亿元。分别占人民币总跨境流通量的35.1%、90.5%和95.9%。
2.三地互设金融机构,金融合作程度不断加深
自1982年开始,粤港澳三地之间就开始互设金融机构,2004年,CEPA将低银行准入门槛后,多家港澳地区银行相机在广州设立分行。据相关统计显示,截止2017年,共有37家港澳地区的银行在广东开设分支机构。在广州的所有外资银行中,这些银行占比达60%以上。其中香港银行还将其很多部门,如数据部门、档案部门等,转移到了深圳、广州等地区。同时,广州地区的金融机构也前往港澳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招商银行、广发银行等都在港澳地区开设了分行,并且还通过并购拓展在香港的业务模式。
3.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模式不断丰富,业务量不断增长
随着三地金融机构的跨境互设,三地间银行的业务合作也不断丰富,包括授信融资、银团贷款、结算代理、外汇资金业务、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数量都在逐年增加。据相关统计显示,2017年,广东在港澳地区设置金融机构的外币存款已经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贷款总额超1300亿元人民币。这表明,粤港澳三地金融市场的融合程度不断加深,特别是在存贷款等业务上发展极为迅速。
二、粤港澳金融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金融机构间的合作程度低、合作规模小
虽然,粤港澳三地之间已经开始互设金融机构,但是还没有形成规模效应,各个金融机构之间的股权融合和并购也较少,特别是广东的金融机构没有学习港澳地区金融机构在治理结构和管理上的先进经验进行改进和提升。就目前各个金融机构的融合来看,金融机构间基本上还是一民间自发的投资为主,没有大规模的、有组织的金融合作。
2.金融资产交易平台覆盖面狭窄,无法实现向广东地区的有效配置
目前,粤港澳金融机构合作的主要内容还是现金结算,这与粤港澳地区金融融合的要求存在差距。
首先,三地之间的票据联合结算业务的种类较为单一,业务分部地区狭窄,管理水平较差。平台可参与的机构集中在粤南地区,对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银行则不能进行票据交换,无法通过粤港票据联合结算系统进行操作。
其次,三地之间没有建设完成信息沟通效率高、覆盖面广的信息电子汇兑清算系统。出广深等地外广东其他地区都还不能通过系统及时进行外币清算,必须要用境外账户进行清算。这样一来就浪费了更多的时间。
最后,金融合作较为单一,紧在先进结算领域。港澳两地的金融资源无法向广州进行有效辐射,缺乏箱内进行流动的有效平台。
相关统计现实,作为作为东南亚最大的资金集散地,粤港澳地区的金融机构资产已经超过75万亿元人民币。然而受制于平台匮乏和制度限制,港澳地区的金融资产无法有效流动,香港银行体系内的庞大的金融资产无法得到有效配置,这些资源一旦得到释放将有利于促进广东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放大贷款规模,促进他们解决资金难的问题。
3.金融资产流动效率差,地下资金流动量大,受监管难度大
目前,粤港澳地区的金融市场制度和相关管制措施的存在,使得三地之间的金融配置呈现出两种倾向。一方面,合法的资本受到金融政策的关注,而不能进行跨境流通,很多合理的跨境金融需求都无法得到满足。在这种环境下,正规的金融机构就不能发挥金融资产交换的主媒介作用。港币和人民币之间投资的合法渠道十分缺乏。另一方面,与缺乏正规金融渠道相比,大量的民间资本通过地下渠道或各种隐蔽的方式进行流动。据相关统计显示,每年至少有千亿元人民币是通过非正规银行渠道进行流通的,由此形成了地上资金和地下资金脱节的二元结构。这样一来,监管方就难以对这些资金进行监控和估算,大量的金融风险被埋下,一旦处理不得当就会造成牵动内地和港澳的金融危机。
三、加强粤港澳地区金融合作的路径
1.打造香港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
作为亚太金融中心,香港的金融市场高度成熟,在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下,以资本性融资、基金管理、私人银行、财富管理等金融产品为主为内地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境外融资服务。此外,自2003年国家批准香港银行进行人民币业务,发行人民币债券后,香港既有可能成为人民币离岸业务的中心,并成为亚洲人民币债券市场的中心。香港应该利用好这一优势创建中国人民币离岸业务中心、亚洲人民币债券市场,更好的发挥其金融市场投融资工具箱丰富的优势,巩固和提升其作为内地企业上市最重要的资本市场和境外融资中心地位。
2.打造深圳作为区域性创业投资中心
深圳与香港相毗连,是香港金融中心的重要延伸,扮演着金融市场补充者的角色。两地间在银行资金结算、保险、风险投资等多个领域间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合作渠道。香港应该发展成区域性创业投资中心,以成为香港地区金融业的重要辅助者。
这就要求深圳要通过香港引入风投基金,特别是要引入国际知名的风险投资机构,并加强对本土投资机构的培育,营造出有利于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创业的商业环境。同时,应该借鉴国际经验,积极发展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大力提升其证券交易中心、基金管理中心和创业投资中心的地位,争取金融期货中心和金融产品研发中心的地位,通过与香港创业板的合作形成一市两板的市场结构。
3.打造以广州为中心的南方金融总部基地
广州作为广东省会,应该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优势,在珠三角地区内构件一小时畅达的城市圈联系体系,以提升广州对周边地区的金融辐射能力。同时,广州还应该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中心这一战略地位,吸引更多金融机构聚集。目前,央行大区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区域性大分行、区域性商业银行总行都设在广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委等金融监管机构也均设在广州,广州应该在这个基础上,扩大对香港和外资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让他们在广州设置地区总部,从而真正的强化广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资产配置中心的地位。此外,广州自身也应该加强银团贷款、资金结算、票据业务、产权交易、金融教育科研等金融综合业务中心的建设,在发展金融产业、率先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方面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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