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传新
[摘要]一带一路背景下,约三成的劳动力有“走出去”的意愿,其主要目的在于获得更高收入和更好发展机会,但其风险感大,培训需求主要集中在语言和国外相关法律法规方面。为了更好促进劳动力走出去,必须深刻认识境外就业的意义,进一步完善境外就业管理体制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劳动力境外就业管理服务效能;提升人力资本,增强劳动力竞争能力。
[关键词]一带一路 劳动力 境外就业 促进机制
[中图分类号]F241.4[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2013 年 9 月和 10 月,习近平主席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时,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由此,“一带一路”备受国内外广泛关注。2014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标志着“一带一路”建设步入全面推进阶段。随着“一带一路”计划的推进,沿着“一带一路”“走出去”将成为我国企业未来发展的“新常态”。企业走出去的机遇、挑战、风险及其策略等议题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也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开展了深入研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但企业不可能以“空壳”的形式走出去,而是一个从资本到技术、从人才到管理、从产品到服务全面、主动地融入国际市场的过程。但无论是“走出去”的哪一个具体环节,归根到底都需要劳动力来实现。因此,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不得不考虑劳动力“走出去”的意愿。但 “一带一路”背景下劳动力愿不愿意“走出去”?如何更好地促进劳动力“走出去”等等,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研究。为此,我们在成都理工大学社会学专业当中招募了120名调查志愿者,利用他们寒假返乡期间,完成10份《“一带一路”背景下劳动力走出去》问卷调查。这样发放问卷1200份,实际回收有效问卷1029份。有效回收率为85.75%。其中男性占61.3%,女性占38.7%;18~28岁的占22.6%,29~45岁的占49.2%;45~60岁的占28.2%。
2 劳动力走出去意愿分析
2.1 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程度高
本次调查发现,劳动力对一带一路的认知程度较高。表现在“听说过”一带一路倡议的占69.4%,“没有听说过”的占30.6%。这也就是说,有近七成的劳动力都知道国家的“一带一路”计划。
2.2 超过三成的劳动力有走出去的意愿
本次调查发现(见表1),有超过三成的劳动力有走出去的意愿。表现在“如果国外有更好的就业机会”,會选择走出去的占38.0%(含“肯定会”和“可能会”);“如果自身的朋友、同学、邻居大多选择国外打工”,自己也会选择走出去的占34.8%(含“肯定会”和“可能会”);“如果目前的工作单位去国外投资发展”,自己也会跟着走出去的占40.3%(含“肯定会”和“可能会”)。
2.3 获得更高收入和更好的发展机会是愿意走出去的主要原因
本次调查发现,劳动力之所以愿意走出去,是为了“获得更高的收入”占57.7%,“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占31.2%。两项合计达到88.9%。而选择“单位要求去”的仅占5.2%,“朋友一起去”的占3.2%,“体验异国风情文化”的仅占2.6%。可见劳动力选择走出去是非常理性的,首要目的是为了获得更高收入,其次是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而基于其他原因愿意走出去的都只是极少数。
2.4 不愿意走出去的原因比较多样化
本次调查发现,劳动力之所以选择不愿意走出去,是因为“担心收入没有保障”的占21.8%,“担心生活不习惯”的占20.8%,“担心安全”的占18.3%,“语言不通”的占12.8%, “性格保守”的占2.2%,“远离亲人”的占24.1%。可见,劳动力选择不愿意走出去的原因比较多样化,没有一个绝对的主因。但相比较而言“远离亲人”这一因素的影响要大一些,接近四分之一的劳动力不愿意走出去是因为此。
2.5 走出去的风险感较大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企业走出去,劳动力境外就业提供了更多机会。但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局与政策变动频繁,再加上“一带一路”计划所涉及到的国家,基本上覆盖了四大文明古国的全部区域,不同国家在经济文化上存在较大的差异,所有这些都为劳动力“走出去”带来了较大风险。本次调查发现(见表2),劳动力“走出去”的风险源多,风险感较大。表现在我们所设计的15项风险源中,认为风险大(含“比较大”和“非常大)的都超过50%,而认为风险不大(含“完全没有”和“不太大”)的都只占10%左右。从均值来看,所有风险源的均值得分都在3.5分(最低分1分,最高分5分)以上。这说明劳动力走出去的风险感还是比较大的。相比而言,政治风险感和文化风险感高于经济风险感。
2.6 走出去的培训需求主要集中在语言和国外相关法律法规
促进劳动力“走出去”,加强其培训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本次调查中,设计了这样一个问题:“对于出国打工,您觉得下列哪些方面需要加强培训(可多选)”,调查结果显示,培训需求由高到低依次是:“语言”占76.2%,“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占64.7%,“国外的风俗习惯”占38.1%,“国外的日常生活习惯”占36.3%,“所去国家政治方面的知识”占36.0%,“所去国家经济方面的知识”占31.8%,“国外相关宗教知识”占24.5%,“国外风土人情”占22.4%,“所去国家地理环境方面的知识”占22.2%。 可见,“语言”和“国外相关法律法规”是劳动力走出去的最主要最集中的两方面培训需求。
3 构建劳动力走出去的促进机制
3.1 深刻认识境外就业的意义,进一步完善境外就业管理体制机制
为了更好地促进就业,我们必须立足中国,放眼世界,统筹考虑国际国内两大就业市场,深刻认识到扩大境外就业对缓解当前中国就业压力,促进人民群众收入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国国际地位等方面所具有重大意义。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与协调,理顺完善境外就业管理体制机制。其一,建立专门的境外就业管理与服务机构。“从国际经验来看,各主要劳务输出国都是由专门机构 (或是内政部、劳动部、移民局,或是独立的境外就业局、海外就业署等) 主管境外就业工作”。而我国当前境外就业管理与服务涉及到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等多个部门,不利于境外就业的统一管理与协调。因此,为了更好地与国际劳务市场接轨,有必要在上述某一职能部门中建立专门的境外就业管理机构,统筹境外就业管理、协调与服务。其二,加强对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监督与管理。虽然我国早在2002年就颁布实施了《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但目前来看,这一规定的执行力度还不够大,导致了“境外就业中介市场管理上的混乱”与各类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鱼龙混杂。既难以有效维护境外就业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中国国际形象。因此,必须从资质的申请、机构的运转到信誉的评价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督与管理。其三,建立境外就业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为规范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建立快速、有效的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在处理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时的工作职责,切实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商务部于2003年曾颁发了《关于处理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但该《通知》还需要进一步细化落实,明确处理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组织机构、责任主体、处理程序等,并建立起相应的预案与预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