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顶 雷刚
作为一种宣传和推广手段,当前,各类网络投票可谓是层出不穷。诸如十佳窗口服务标兵、最美家庭、最美乡村、最美乡村教师等评选,也借用网络投票手段来决胜负。
一方面,网络投票公开透明、利于学习、便于监督、操作简单。但另一面,网络投票也有许多弊端。
一是加重干部负担。一些参选单位或个人为了荣誉,将网络投票作为一项硬性工作任务下达给干部职工。
二是容易滋生腐败。一些参选单位为了取得名次甚至不惜动用公款,聘请网络公司进行刷票。
三是助长形式主义。一些举办方唯票是举,表面上代表的是民意,实际上违背了评选的初衷。
四是有损评选的公信力。以票数论英雄,以拉票创先进,丧失了评选机构的公信力。
在当前网络投票各项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应当让各种网络评选回归本原。
首先,要嚴格规范党政机关的各类评先评优活动,避免表彰泛滥。
其次,要建立规范严格的审批机制,党政机关如开展网络投票,必须严格把控投票的参与主体,限定投票期限和每人投票次数,且不以得票多少作为最终结果,只作为参考依据。如发现相关人员存在拉票、刷票等操纵投票结果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再次,党政机关在开展各类评先评优活动时,可邀请相关行业专家、“两代表一委员”或群众代表进行评定、审核,最终将结果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