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延瑞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迅猛发展,信息化浪潮对于时下人类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影响,新兴媒体的出现为文艺提供了更多的平台以及更为迅捷的传播方式,这当然也为舞蹈艺术的发展提供了更多“发声”的空间,舞蹈评论或将迎来一场巨大的变革。就当下我国舞蹈发展现状观之,“全民舞评”这一论断似乎过于“理想化”,以至于有些天马行空、痴人说梦了,但若就现今舞蹈评论的影响力、辐射区域以及评论主体的分布群观之,“全民舞评”似乎并不遥远。“全民舞评”并非“舞蹈人”之特权;“全民舞评”并非等同于全民均为“舞评家”;“全民舞评”之舞评也不仅仅唯“学院派评论”一家独大;“全民舞评”的大多数也许并未达到较高的学理性或者对于舞蹈创作实践带来直接的指导,但其对于舞蹈的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影响是毋庸置疑的。“全民舞评”更多的是在新时代下大众对于舞蹈的强烈关注,这种关注或许是不同于以往对于舞蹈实践的喜爱与青睐,或者对于某些舞蹈人的热捧,这种关注已经从实践上升至理论层次,这种跨越可以说是网络时代的馈赠,也可以说是舞蹈普及之功劳,毕竟这种转变或者称作“进步”是以“全民舞蹈”为前提的。
一、何为全民舞评
论述该论点之前,首先要界定客体的性质及内涵。何为舞评?这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百度百科中曾界定:“舞蹈评论(dance criticism),人们以一定的美学观点,对社会生活中的舞蹈现象(舞蹈作品、舞蹈家、舞蹈艺术思潮、群众舞蹈活动)进行分析、鉴别、评论的一种科学研究活动;是舞蹈学中最活跃的部分,也是促进舞蹈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方法之一。”由王克芬、刘恩伯、徐尔充等主编的《中国舞蹈大辞典》认为:“舞蹈评论是人们以一定的世界观、艺术观对社会生活中的舞蹈现象(舞蹈创作、表演、舞蹈艺术思潮、群众舞蹈活动等)进行评价的一种活动。它的任务是通过分析研究舞蹈艺术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失败教训、艺术倾向和存在的问题,以推动舞蹈创作等活动正常健康地发展,同时帮助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对舞蹈艺术的鉴赏能力。”隆荫培、徐尔充所著的《舞蹈艺术概论》提出:“舞蹈评论是评论者在一定的艺术原则和美学思想指导下,对社会生活中的舞蹈现象(舞蹈作品、舞蹈家的艺术生活、舞蹈艺术思潮、群众性的舞蹈活动等)进行赏析、鉴别、评论的一种科学研究活动……”
上述提及的“舞蹈评论”更多偏向于舞蹈专业性评论,其中主要是舞蹈专业即时性评论和研究性评论,因评论主体的专业背景以及个人经历不同,部分推介类的舞评也可能划归其中。然而,对于“舞蹈评论”的界定多为舞蹈专业人士在经过长时间的舞蹈实践后理论化的界定,因此该处“舞蹈评论”往往是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及评论技能的专业人士,以作品为基础,遵循专业性、科学性、学理性等标准而作的舞评。而笔者此处提到的“全民舞评”之“舞评”内在包含着上述“舞评”,其内涵远大于上述“舞評”。“全民舞评”不仅包括研究性评论、推介性评论、即时性舞评等,还包括非舞蹈人士的艺术性评论、普通观众的观赏评论甚至是对于作品提纲挈领的星星点点。或许这与专业人士所界定的舞评大相径庭,甚至有些为专业人士所不齿,但是其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事物是不容置喙的。正如当今席卷全球的“中国广场舞”一度也被专业人士轻视,但其现在占据着“全民舞蹈”的半边天,并且正以独具中国特色的风貌传播至国际舞台!
二、全民舞评之发展
当下新兴媒体的诞生为舞评带来了更为多元的传播媒介、发声平台,并提高了信息的传播速度,这种变化往往就发生在你我的身边。相较于传统舞评以报纸、杂志、书信等媒介的传播,现今舞蹈评论介质面临更多的选择。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微博、博客、电子报纸等介质以各种各样高效、便捷的方式推动舞评的传播。笔者在百度中搜索关键词“舞蹈评论”,共获取约462800条相关结果。其中针对某一个作品、某一现象的评论居多,当然关于如何舞评、大众舞评、舞评的界定等也不在少数,舞评期刊、舞评征文、舞评机构招生、舞评历史、采访评论等总计多达十余种。
现今“微舞评”也在“朋友圈”以光一般的速度传播着。例如,“西瓜数据”中关于“舞蹈评论”直接相关的公众号就有“中舞网”“舞蹈界”“舞林秘籍”“舞蹈中国”“舞蹈说”“翼舞工坊”“骆驼单腿蹲”等。值得关注的是,其网络影响力位居榜首的是“舞蹈中国”(西瓜数据)而并非“北京舞蹈学院学报”“舞蹈”“民族艺术研究”等专业性评论的公众号,其预估活跃粉丝约有136864个。相反,某些专业性极强的舞蹈公众号往往难以突破“五千大关”。时下舞评的传播速度也是惊人的,例如,“舞蹈说”一篇舞蹈评介类推送在两个小时内即可超过2000次的点击量。
三、全民舞评之思考
毋庸讳言,全民舞评对于舞蹈艺术而言是利大于弊的,虽其为在全民舞蹈的基础上深度发展形成,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全民舞蹈的先定性,但不可否认,全民舞评也会推进全民舞蹈的广度及深度迈进。全民舞评所带来的不仅仅是对于舞蹈艺术的受众面拓宽,其对于编导、学者、舞者、教师以及对于整个学科的完整性甚至是舞蹈艺术的内涵变动都会带来一定推动作用。其对于我国美育、国民素质教育推动自然也包含其中。
但是,事物具有两面性。“全民舞评”中的一部分也可能存在着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真实性和可靠性等问题。某些评论缺乏深度,往往是观后的泛泛而谈,也可能是一种个人臆断;某些评论往往以商业为准绳,“唯利是图”;某些评论甚至是道听途说,以讹传讹……例如,2018年网络上曾传播着一篇关于舞蹈《我和妈妈》的评论,其内容就戏剧般地将编导宋佳佳误认为王玫,这种基础性的误传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采用合理的方式去引导的。“全民舞评”中存在的不良问题需要人们更多的关注与重视,设立监察部门,制定一定的行业制度,形成评论诚信机制,又或者进行专业人士的培训与指导。当然,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去摸索、去探究。或许,全民舞蹈时代全民舞评并不遥远,全民舞评,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