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及改善策略

2019-09-17 06:39张玉
财会学习 2019年24期

张玉

摘要:经责审计通过审计部门组织实施,在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广东省50所省属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调研,梳理当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如人员力量不足,整改落实不到位,领导干部权责不明等,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对策,进一步强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

关键词:审计全覆盖;高校审计;经责审计

经责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的人格化审计,高校经责审计具有健全干部管理机制的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指出,要实现对国有资源及领导干部履行经责情况的全覆盖。本文选取广东省50所省属高校,通过采用访问网站、电话咨询等方式,调研其经责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以期对当前高校经责审计工作产生借鉴意义。

一、高校经责审计存在的问题

在新经济常态下,高校教育事业进入转型发展阶段,高校经济活动中涉及的资金量持续增长,内审工作已成为高校管理中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对校内领导干部所在部门或单位的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在目前大多数高校审计中已发挥一定的经济监督职能,但由于主客观方面因素,高校经责审计往往内容深度不够,经济分析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对促进高校各级领导干部提高决策能力产生了一定的制约,无法满足目前高校教育改革新形势的需要。

(一)组织机构不健全

独立性是审计部门客观公正发表审计意见的有效保证,高校应按审计独立性的原則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在调查选取的样本中,52%的高校有独立的审计部门,48%的高校未设置独立的审计部门,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由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缺乏权威性与独立性。

教育部发文明确规定,各高校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履行教育部17号令规定的管理职责,但大多数高校由纪委书记主管,开展工作时会综合考虑多方利益,使审计效果大打折扣。只有提高审计部门地位,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审计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审计全覆盖意味审计任务更加繁重,被调查的高校中,10%的高校没有审计人员,20%的高校审计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高校内部审计人员严重缺乏。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存在多元性特征,合格的审计人员应掌握包括财务,经济,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审计人员若不具备专业资格,其专业能力难以满足审计工作需要。高校审计队伍专业职称情况堪忧,有31%以上的院校不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还有存在高校审计处处长为转岗政工干部,高校审计人员未开辟畅通的专业技术晋升通道等情况[1]。

(二)评价标准不明确

被调查的50所高校中,近50%的高校无独立的审计部门,无法获知其制度建设情况。多数高校未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文件中明确要求各高校要制定多方面的审计实施办法,仅12所被调查高校建立了自己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目前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多着重关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缺乏对各项重大经济决策等管理信息的考量,多依靠财务收支方法评价。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多元化,只有结合被审计对象的特点制定可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非单纯以短期效益论断,才能充分保障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可用性。目前大多数高校未建立有针对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导致评价标准尺度无法完全统一。

(三)审计程序不规范

经济责任审计应由组织部门提出计划,委托审计部门组织实施,目前审计部门多为校领导临时授命,审计程序不够规范,实施审计时领导干部已调动、退休完毕,审计程序严重滞后,难以得到被审计人的全力配合。加上原单位新上任领导干部不负责经责审计的内容,导致审计推进困难。

高校贯彻审计原则不够彻底,大多数高校仅对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实施审计。《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提出,对重点单位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但目前高校领导干部经责审计普遍缺乏对任中经济责任的关注。

被调查高校所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存在贯彻落实不彻底的现象。规定要求由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实际工作中,审计部门往往单独作战,各部门缺少协调配合,未发挥联席会议在程序推进,整改落实等方面的联动机制[2]。

(四)审计结果运用差

各高校应尽快建立独立的审计部门,充分保证机构独立,尽量避免审计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现象。审计部门是健全内部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党务管理部门职能定位存在本质差别。高校应避免产生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主管审计工作的现象,以保证不受限制的开展审计工作。

各高校应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在审计干部的任用选拔时充分考虑其专业背景等,选拔具有财务等专业背景的审计人员,定期组织审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学习讲座等,加强审计人员信息化的培训,逐步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水平与理论研究能力。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改进对策

(一)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各高校应认真贯彻《审计法》等相关法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体系,针对经济审计,预算执行,科研经费审计等重点领域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办法,从而有效指导审计部门开展工作。

各高校应以财务收支为基础,重点关注权力运行,廉洁从政,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全面的评价,结合评价对象工作特点,对不同审计对象确定不同的评价重点。定性评价要突出合规性,效益性的原则。如针对领导干部侧重关注其各项工作招投标程序的合规性,及计划进度的偏差率等。针对科研部门领导干部,侧重关注科研收入到账率等指标,针对校办企业的领导干部侧重关注其目标完成情况,针对主管教学的领导干部侧重关注教改教研项目净支出等指标。

按照教育部14号文件要求,高校应尽快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二级单位负责人资金使用权限等责任,人事等相关部门应结合领导干部岗位特点制定法定目标,在领导干部上任前组织干部签署经济责任书,对刚上任的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风险提示制度,包括不作支现金,大额资金应集体决策等。促进领导干部了解直接责任,领导责任,掌握财经法纪常识[3]。

(二)规范评价标准

各高校应严格执行委托审计程序,年初由组织部确定年内离任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需求,明确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等事项,提高审计程序的实效性,坚持任中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针对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与监督权等关键岗位的部门领导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在时间紧的情况下应优先审计涉及人,财等重点岗位的审计项目。

尽快建立由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已建立的高校应严格落实执行,争取在短时间内实现所有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经责审计全覆盖,审计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成员单位沟通,对财经管理制度的缺失由会议成员单位财务等部门直接牵头修订。

(三)规范审计管理

审计完成后应将审计结果送达组织等部门,针对发现的违纪线索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经责审计涉及的财务及内控管理方面的问题由被审单位高度重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未整改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干部任用与责任追究不力追究相应职能部门责任。

高校应建立审前公示制度,为职工提供反映问题的渠道,校内实行一定程度的结果公开,可考虑采用网站公开,校内重点部门通报等方式,按网状覆盖的工作思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动态数据库,通过对审计结果的公开对被审计单位与审计部门形成倒逼机制,以起到一定程度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结语

本文通过以广东省50所高校为例,介绍了我国高校经责审计的现状,指出当前高校经责审计全覆盖工作存在的问题,从思想意识,队伍建设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从而保证高校经责审计全覆盖的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李甜.大数据环境下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路径研究——以南京市为例[A].江苏省审计厅.江苏省审计机关第七届青年审计论坛论文集[C].江苏省审计厅: 江苏省审计学会,2018: 6.

[2]祁麟.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贸实践,2017 (22): 69-71.

[3]刘亚男,张文承,郝素彬.审计全覆盖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及对策[J].会计之友,2017 (12): 12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