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法》于2018年12月29日会议通过,并即将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同时2007年12月1日颁布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废止。
那么,哪些行为需要交耕地占用税?税费如何计算?缴了税就算合法占用耕地了吗?
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1. 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
2. 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
3. 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
6.5m~6.8m标高亲水平台受风浪侵蚀概率大,同时该平台作为亲水步道,要求护坡结构耐久性好,且平整度高。因此,采用耐久性好,强度高、美观性优、厚度大的砌条石护坡。
4. 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占用基本农田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条第二款或者第五条确定的当地适用税额,加按百分之一百五十征收。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
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占用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很多农民朋友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以前提到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现在是不是只要缴纳耕地占用税以后就变成合法的呢?
当然不是,只有那些经过正规审批,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占用耕地行为,才可以缴纳耕地占用税。拿到完税凭证才能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批准书。
未经过批准取得相应的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农用地转用审批等利用耕地建设的违法房屋,不可能通过缴纳耕地占用税使它合法化。换句话说,这类违法建筑就不能缴纳耕地占用税,该拆的还得拆!
《耕地占用税法》主要目的还是在于打击违法占地,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民的耕地,以税收手段减少对于耕地的无效占用,从长远看是非常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