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新 张维维
千秋大业在用人,事业兴衰在干部。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对干部的要求,首先是政治上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首先要看干部政治上清醒不清醒、坚定不坚定。”(习近平:《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求是》2019年第2期)“要把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作为重要着力点,突出政治标准。”(习近平:《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求是》2019年第14期)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高度一致,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导向性。
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干部队伍建设在党的组织建设中居于核心地位。为更好地肩负起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明确提出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德才兼备”的好干部标准是我们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逐渐形成和不断深化完善的,是对我们党90多年来干部队伍建设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选人用人上的集中体现,是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标准。“德”和“才”的标准是具体的、历史的,是同时代背景、历史方位密切联系在一起,为实现党的中心任务服务。从革命战争年代的“对党忠诚、英勇善战、不怕牺牲”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懂政治、懂业务、又红又专”,再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期的“有知识、懂专业、锐意改革”,好干部的标准彰显鲜明时代特点和政治烙印,在实践中逐渐形成并不断深化完善。
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是根据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提出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事业之所以能取得全方位、开创性历史成就,发生深层次、根本性历史变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保证全党团结统一、步调一致,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新时代好干部要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努力成为党的政治建设的引领者、实践者、推动者。这就是衡量新时代好干部的第一标准。
强化政治把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政治标准是硬杠杠。……如果政治不合格,能耐再大也不能用。”这就是要求在选人用人中要强化政治把关,坚决把政治上的“两面人”挡在门外。要把坚持政治标准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过去一段时间,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干部的培养、考察和使用中,“淡化”或“虚化”政治的倾向相当突出,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2019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和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增加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等要求;特别强调“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在考察内容中增加“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等。《条例》是在选人用人中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新时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
要强化政治考核,严防政治上的“两面人”。政治考核的结果是干部培育、选拔、使用、管理的重要依据。干部在政治上是否合格,一要看政治忠诚,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看齐、保持高度一致;二要看政治定力,是否坚定“四个自信”,最根本、最紧要的是理想信念是否坚定;三要看政治担当,是否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关键时刻站得出来、顶得上去;四看政治能力,是否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具备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和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五看政治自律,是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
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58页)要求“匡正用人导向,净化用人风气,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习近平:《牢记初心使命,推进自我革命》,《求是》2019年第15期)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对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把公道正派作為选人用人的根本要求。选人用人是否公正,关系民心向背,关系事业成败。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必须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必须克服一切私心杂念,排除一切干扰阻力,不以私情废公事,不拿原则做交易,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必须坚持五湖四海,强化人才难得意识。必须坚持党性原则,敢于为优秀干部说公道话,敢于给他们撑腰壮胆,确保公道正派的根本要求体现在干部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要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选人用人事关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选错一人,为害一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政治生态危害最烈,必须严明组织纪律,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决禁止跑官要官问题,堵住跑官要官的“门路”,杜绝拉关系、搞“勾兑”,架“天线”的现象;坚决整治买官卖官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买官卖官者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严厉禁止拉票贿选问题,健全制度、堵塞漏洞,让拉票贿选者无所遁形、受到惩治;严格防范“带病提拔”问题,落实倒查制度,对存在的用人腐败问题严厉查处;彻底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的陈旧观念,打破隐性台阶;严肃查处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导致政治生态不好、不正之风滋长蔓延等问题。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和问责。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告诫,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必须通过强有力的监督和问责,保证干部选拔任用能够始终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必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立项督查、“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制度。要加强选人用人质量的把控,选人用人的质量到底如何,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监督严格执行用人原则和标准情况,看用人导向是否端正。二是监督严格把握用人资格和条件情况,看用人把关是否严格。三是监督严格履行用人程序和步骤情况,看用人程序是否合规。着重看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是否存在着搞变通、作选择、走形式。四是监督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看用人风气是否清正。
要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责。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如实记载动议、推荐、考察、酝酿、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重要情况,客观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对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方和单位选人用人的,记录在案并严肃追究责任。凡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及其主要领导成员、有关领导成员、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实施强有力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作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原常务副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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