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育恒,徐凌忠,3,卢 露,焦安安,夏 宇,张 娇,刘苗苗,郝 超,徐天强,李程跃,李士雪,3,马效恩
(1.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2;2.山东大学卫生经济实验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山东 济南 250012;3.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上海 200032;4.济宁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山东 济宁 272067;5.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 常州 213003;
6.上海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上海 200031;7.复旦大学卫生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上海 200032;8.山东大学附属济南市中心医院,山东 济南 250013)
目标设置是制定管理计划的基础,提出并设置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目标是制定切实可行计划的重要前提[1,2],而科学合理程度是政府设置目标的先进性和科学性的体现。在传染病体系的建设中,目标的设置有利于各方为共同的方向协调统一行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围绕总体健康水平等方面设置了若干量化指标,使目标任务具体化,工作过程可操作、可衡量、可考核,并坚持目标的明确可操作[3]。本研究旨在了解沪陕两地政府传染病工作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程度,比较两地差异,分析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程度与传染病发病率之间的关系,明确建立适宜的传染病体系,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程度应该达到何种水平。
项目组前期以两类错误控制在1%进行系统抽样,借鉴边界分析思路并结合定性定量多重论证,确认了政府必须关注的11个问题领域、48个问题类型、222个公共卫生问题[4]。其中传染病领域包括常见传染病、疫苗可预防传染病、新发传染病、其他传染病、医源性感染等5个类型以及埃博拉病毒感染、艾滋病等52个问题,穷尽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主要支撑部门 (例如发改委)、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卫生年鉴各大网站的与传染病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共纳入729份文件,陕西共纳入278份文件。上海市2000-2017年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数据主要来自上海市卫计委公布的上海卫生计生数据[5],陕西省2000-2017年的数据来自陕西省统计局网站[6]。
1.2.1 量化方法
首先,判断一级、二级、三级预防是否设置了敏感指标 (如发病率、死亡率);其次,判断设置的目标是否可考核;第三,判断可考核的目标是否为定量目标;进一步判断设置定量、敏感目标的目标值是否有依据。最后,依据敏感指标的纳入情况、定量目标设置情况、可考核程度和目标值设置是否有依据,累加赋值可得到各级预防目标设置科学合理程度的基本赋值;结合一级、二级、三级预防的重要性权重,计算目标设置科学合理的基本程度。本文的量化方法详见《目标设置科学合理对京沪妇女保健工作效果的影响》[7]。
1.2.2 重测信度
为确保数据收集和摘录的一致性,课题组采用不同成员分别阅读和摘录同一批文献的方式进行重复测量,上海市的重测信度为0.829,陕西省的重测信度为0.991,表明收集的资料具有很好的可信度。
1.2.3 分析方法
在数据的整理和分析上,使用Excel 2010摘录并建立数据库,采用描述性方法对结果进行分析,运用统计软件SPSS 24.0进行数据分析,采用Spearman相关分析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程度与传染病发病率的相关性,并采用单因素线性回归分析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程度对传染病发病率的影响。
2000-2017年,两地传染病工作目标设置科学合理程度均呈上升趋势,上海市由2000年的27.4%上升到2017年的46.1%,18年间上升18.7个百分点;陕西省由2000年的9.8%上升到2017年的37.7%,18年间上升27.9个百分点。其中,陕西省2003年指标上升较快,这是由于2003年非典爆发,政府重视传染病领域的工作,出台了较多相关文件,如《2003-2004年度全国卫生系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继续抓好防治非典型肺炎和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决议》,并提到“加强农村非典型肺炎的预防控制工作”[8,9]。从具体类型来看,2000-2017 年上海市常见传染病、疫苗可预防传染病、新发传染病、其他传染病、医源性传染病分别上升了20.3、16.2、23.2、9.5、24.5个百分点,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上升缓慢;陕西省常见传染病、疫苗可预防传染病、新发传染病、其他传染病、医源性传染病分别上升36.7、32.7、22、0、24.5个百分点。陕西省没有关注其他传染病,并从2005年开始关注医源性传染病,见表1。
表1 2000-2017年沪陕两地传染病领域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程度及传染病发病率
图1更直观地展示了沪陕两地传染病领域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程度和传染病发病率的变化趋势,随着传染病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程度的上升,传染病发病率不断下降。上海市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程度明显高于陕西省,但两地传染病目标设置科学合理程度都在不断增长。
图1 沪陕两地传染病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程度与传染病发病率情况
相关性分析结果显示,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程度与传染病发病率呈现显著负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分别为-0.850、-0.641,P均小于0.01,见表2。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上海市传染病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程度对传染病发病率变化的解释度为82%;陕西省的回归结果无统计学意义,见表3。
表2 沪陕两地传染病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程度与传染病发病率相关分析
表3 沪陕两地传染病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程度与传染病发病率回归分析
沪陕两地传染病目标设置科学合理程度经历了从低到高的趋势;研究结果也显示目标设置科学合理程度分别从27.4%、9.8%上升到46.1%、37.7%。就传染病领域而言,目标的设置在促进传染病体系的完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引领各方的行动,并且科学合理的目标有利于各方快速准确的行动。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传染病领域工作,传染病工作得到了日益完善,目标的设置也更加的先进、科学[10]。目前已有文章对京沪两地妇女保健领域的目标设置科学合理程度进行研究,其研究验证该指标量化具有可行性;同时,其研究结果与本文研究结果一致,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程度对健康结果有一定的影响[7]。
随着沪陕两地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程度的逐步完善,沪陕两地的传染病发病率也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两地分别从271.7/10万、201.7/10万下降到161.3/10万、193.1/10万,且两者呈现出负相关,这说明目标设置科学合理程度对传染病发病率有一定的影响。依据卫生系统宏观模型[11,12],传染病体系的目标通常与体系运行的系统结果和健康结果挂钩,而健康结果与系统结果既受制于体系内部的功能服务、组织架构、资源配置、管理运行,也受到公众需要、自然因素等外部要素的影响;同时,目标的设置有利于聚集相关方协调统一并确定共同努力的方向[13]。课题组并行研究结果显示,2000年以来陕西省传染病领域组织架构健全程度由39.2%增长至70.5%,功能服务的健全程度由22.2%升高至38.7%,这表明上述分析结果是可信的。
陕西省传染病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程度不如上海,且两地均有待提升。从传染病类型看,陕西常见传染病、新发传染病的目标设置科学合理程度都不如上海市,并且未关注其他传染病 (肝吸虫病、疯牛病)。上海市在1992年通过转发国家文件《全国寄生虫病防治“八五”计划》[14]关注了肝吸虫病,文件中提出“人群感染率 (以行政村为单位,下同)低于10%,1995年降至3%以内;2000年降至1%以内”,针对肝吸虫病设置了敏感、定量、可靠的目标,未关注疯牛病。而陕西省没有关注肝吸虫病及疯牛病,没有针对这两个病种设置科学合理的目标。
目标相互联系、相互交织。要完成健康可持续发展目标,必须要有全社会、多部门、多学科的共同参与、齐心协力。这就要求陕西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关注并转发国家文件,重视出现的传染病问题,提醒群众及时预防;其次,陕西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国家整体出发,考虑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目标,针对已经出现的及可能出现的传染病问题设置明确且具体的目标,使目标更具科学性和严谨性。上海市政府要持续关注各类传染病,不断地完成传染病防治目标。科学合理的目标是准确行动的基础。沪陕两地政府均要在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的基础上,定期检查目标的贯彻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目标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