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鑫,阿不力米提·买买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胸科医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呼吸心跳骤停是120院前抢救极危重症,严重威胁患者的生命及健康,尽快及时的给予患者行心肺复苏术是抢救心跳呼吸骤停患者目前唯一有效的方法。针对我院93例院前心肺复苏病例的急救讨论,为呼吸心跳骤停的治疗进行方案探索。
依据2018年6月~2019年3月出诊派车单、医护人员的出诊记录,统计共发生93起拨打120急救电话的心跳呼吸骤停患者,其中,男52例,女41例,年龄16~92岁,平均年龄46.27岁;心跳呼吸骤停全部发生于院外或送往急救中心的救护车上。
对上述院前现场心肺复苏患者的急救资料进行回顾性总结及归类分析。其中纳入呼吸心跳骤停标准:患者出现意识丧失,双侧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触及颈动脉搏动消失;无呼吸运动;心电图表现为全心停搏。
排除标准:存在不可逆的心、肺、脑等器官损伤如断头、心脏破裂,身体撕裂等.
本组93例患者救护人员现场诊断死亡后按照《2018年AHA心肺复苏指南》,标准操作:判断心脏,呼吸停止后立即行胸外心脏按压、频率110~120次/min、深度>6 cm,开放气道必要时行气管插管术,双人操作时按压通气比例定为30:2;心电图形提示室颤者给单向360 J电除颤处理,并依照血压,心电波形数据提示给与对应的药物处理,生命体征恢复后立即转送医院急诊科进行下一步高级生命支持治疗。
现场复苏成功标准:1.可见自主呼吸;2.查体可闻及自主心跳,可触及大动脉搏动;3.上肢收缩压在80/60 mmHg以上;4.散大的瞳孔变为缩小,可见对光反射;5.面色、口唇、甲床、皮肤色泽转为红润;6.可见意识状态改变7.心电图可见交界区、房性或窦性心律。
本组病例心跳呼吸骤停的原因以不明原因的猝死、心血管疾病,最多,多发性创伤病历较少。见表1。
全组93例中心跳呼吸骤停发生于家中者76例(81.72%);公路3例(0.03%);其他公共场所13例(13.97%);发生于救护车运送途中1例(0.01%)。93例中第一时间有旁观者(包括家属)有82例,占比89%,其中立即进行CPR2例(2%),无旁观者进行CPR91例,120到达现场平均时间:11.08分钟。
表1 不同原因死亡人数及比例(n,%)
表2 CRP时间关系(n,%)
一般来说,心脏骤停患者生理变化过程为5~10 s可出现意识丧失,30 s可出现全身抽搐,60s可出现瞳孔散大,3分钟开始出现脑水肿,4分钟开始出现脑死亡[1],因此,国际上公认抢救黄金时间为4分钟,在2005年AHA在达拉斯制定了心肺复苏(Cardiac Pulmonary Resuscitation,简称CPR)指南明确指出,心肺复苏成功率与开始CRP时间有密切关系,心脏骤停后4分钟内实施CRP成功率为60%,10分钟内基本为零。本组93例院外心跳呼吸骤停患者,有高达91例患者未在4分钟内实施有效CRP,仅2例4分钟内得到旁观者(不包括救护人员)施行CPR,并抢救成功1例,但只占1.08%,其余均为120医护人员抢救,显而易见,院前施行心肺复苏抢救患者的主要力量为120医护人员,但由于距离,路况,车况,天气环境因素及急救人员对患者居住环境不熟等综合因素,造成120急救很难在4分钟内到达现场,本组93例抢救,120平均到达时间为11.08分钟,因此,依靠120急救针对心跳呼吸骤停患者在短时间内获得急救显得力不从心。
针对发病环境特征分析,多数患者于家中出现呼吸心跳骤停,占比高达81.72%,约89%的患者有旁观者或者家属在场,只有2例立即实施心肺复苏,其余均未立即实施急救,基本在等待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错过黄金抢救时间。
2014年通过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调查数据显示,我市城市居民应急救护知识知晓率仅为12.2%,心肺复苏技术的知晓率仅为6.90%,为所有应急自救知识中最低[2]。
因此,基于以上分析,在加强120急救力量的同时,必须大力加强CPR的普及和宣教。基于短时间内可以赶往现场实施急救考量,应以社区为单位,大力普及心肺复苏知识,以社区工作人员,社区保安,火车站,飞机场,大型商场工作人员,包括保安,保洁,及附近公安工作人员为重点,并以此为基础,覆盖每个家庭,切实教会民众迅速识别并使用心肺复苏技能,使尽可能多的人掌握此项技能,一旦病情发作,在旁观者的有效参与基础上,急救人员到场后立即实施心肺复苏CPR,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心肺复苏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