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库不仅收录因强奸罪、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罪等被刑事处罚的严重性侵犯罪人员信息,而且将涉嫌性侵的行政违法人员信息一并收录。“一些培训机构的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听到要进行这个查询时,主动离职了。”
前段时间,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某因涉嫌猥亵女童被采取强制措施。事发后,舆论质疑:王某某很有可能并非初犯,而是惯犯。更恶性的一起事件发生在7月初,四川宜宾一名初中女生被人从家中掳走,犯罪嫌疑人对其性侵后将女生杀害,而嫌犯曾因强奸罪两次入狱,这次作案距离出狱还不到半年。
如何斩断伸向孩子们的黑手,为他们建立起最严密的性侵害防护网?
“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
近期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7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的微信公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称: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最高检态度坚决,“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
什么是“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建议。
“‘一号检察建议要持续抓、长期抓!”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调研时指出:要落实好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家庭保护不仅仅是家长的事,更要落实在学校、邻里、社区、同学家长中,因为他们是最了解孩子家庭情况的;学校保护重在老师、校园、周边。对学校周边危害孩子健康的违法情形要明察暗访,加强治理。建议教育行政部门抓好学校保护责任的落实,不能因为部署了、有规定,就以为这便落实了、可以一劳永逸了;社会保护的落实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具体执行在行政部门、执法部门;司法保护要强化,对未成年人犯罪,该严惩的绝不能放纵,该宽的一定要落实好特殊政策,同时做好专门帮教,确保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张军着重强调,检察机关对每一个个案都要考虑社会背景,深挖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不能落实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充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这样的努力,对应的是未成年人保护严峻的现实。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最高检在通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情况时透露一组数据:2018年1月至今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42万人,起诉6.76万人。
一听要查“性侵害记录”,他们主动离职
现实中,性侵未成年人的作案人员包括教师和培训机构人员。在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事件中,容易出现真空地带的以培训机构居多,“培训机构的一些老师,比如教乐器的,或者其他运动类的教练,不需要教师资格证,所以和学校相比,相对门槛低一些。”对此,已有地方进行了探索。
最近,宁波鄞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9家单位率先建立覆盖全国的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建立这个信息库是为了进一步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有效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据悉,信息库不仅收录因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等被刑事处罚的严重性侵犯罪人员信息,而且将涉嫌性侵的行政违法人员信息一并收录。另外,出于对该信息库主要用于入职查询的考虑,将入库范围确定在18至60周岁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数据库建成后,每月月初,由公检法信息采集员运用大数据进行更新。
截至目前,这个信息库收集了全国范围内的该类人员基本信息30万余条。依据这个信息库,鄞州区将在辖区内推动建立入职信息查询机制。
鄞州区检察院要求辖区内从事未成年人服务的教育单位、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救助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单位或者部门,对入职人员加强审查,对有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严禁予以录用。
鄞州区检察院在和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座谈时,了解到一个细节:一些培训机构的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听到要进行这个查询时,主动离职了。
目前,这个信息库已经建成,那么如何确保它能规范运作呢?
“对于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相关单位入职审查执行不力的情况,检察机关可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整改;对于未查询,或怠于履行管理监督职责,造成信息库入库人员再次实施性侵未成年违法犯罪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鄞州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信息公开:预防性侵再发生的另一“狠招”
在针对性侵害犯罪人员的信息管理上,鄞州区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地方。2016年以来,浙江慈溪、上海闵行、江苏淮阴三地先后启动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及信息公开制度。
我国内地最早探索该公开方式的是浙江慈溪。慈溪曾于2016年試图将人员信息挂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及电视广播等媒体,这种激进的方式引人赞誉也引来对加害者隐私泄露的争议。慈溪对此进行调整,最终于2017年决定只将加害者信息在周一到周五工作日期间公布于政府门户网站。目前,可以在慈溪检察院的官方网站上查询到两例“性侵害未成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信息公告期限均为两年。
今年2月份,宁波市、慈溪市两级检察机关研发设计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信息查询数据库”,当时数据库录入在慈溪市实施性犯罪的300余名罪犯的个人信息。
除此之外,去年开始,嘉兴、台州等地的检察院也在做一些个案汇总,对性侵未成年人罪犯宣告“从业禁止”。
同时,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张荣丽副教授建议,信息公开经验应尽快在全国铺开,国外带电子脚镣、化学阉割等惩戒措施也可成为预防手段。另外,一个重点加强性侵未成年犯罪预防、加害人刑中矫治和刑后管理措施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防治法》专项立法工作也应尽快启动。
(《半岛晨报》2019.7.17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