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淑颖
音乐教学,要让孩子们在感知、体验、表现、运用音乐语言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更好的节奏感、旋律感、和声感、结构感,这也是《音乐课程标准》的要求。在音乐课上,我们把培养学生的节奏感、旋律感、和声感、结构感这“四感”作为音乐学习的主要内容,促进学生的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和文化理解。
音乐课教什么?
音乐学习横向以“四感”为主脉络,纵向以学生认知层、能力层、素养层的音乐能力的纵深发展为序,建构以音乐核心概念为线索的框架。通过教学总体计划、学期教学进度表、单元教学进度安排表,以清晰音乐学习序列。按照“学习起点分析——教学材料解读——教学素材重组”三部曲,串联起以“四感”要素模块设计、单元版块安排、本民族作品为主的指向核心素养的单元版块内容组织,对教学内容进行重新组合。
音乐课怎么教?
音乐学科有自身的特殊性,除了概念的认知,音乐能力的形成很多是非概念性认知,这些程序性知识的形成需要音乐经验的积累。根据音乐学科特有的认知方式——“从声音到符号”“从体验到概念”“从感觉到知觉”,结合发现教学法的一般规律,我们建构了“直感体验——概念联结——音乐表现——编创运用”四个阶段的音感形成的学习链条,并在课堂教学中加以实践。
直感体验是借助联觉活动组织感性音乐活动,主要运用听觉、动觉(肢体律动、音樂游戏)、触觉(演奏)、视觉(图像、乐谱)等音乐活动,感知音乐元素,熟悉歌(乐)曲。
概念联结是从听觉入手,引导学生发现新的声音,从听觉经验到视觉经验,再联结到动觉,学习新的符号的认知。
音乐表现是音感形成的重要阶段。在概念学习之后,通过听、唱、奏、演、创、想、写等音乐活动进行进一步学习。主要有内心听觉、审美表现、音乐读写等活动。
编创运用是借助单元主题,在新的情境中运用学习到的音乐知识:一是在不熟悉的作品中运用学习到的知识,二是在新的情境中对音乐知识进行综合性的运用。
以上四个阶段的音乐学习构成了学生音乐能力形成的逻辑顺序,并在每一单元、每一课时和环节中遵循学习的规律进行系统性的连续性设计。
音乐课怎样学?
音乐学习的四个阶段分别指向不同的思维类型。其中,符号运用指向认知,音乐表现指向能力训练,编创运用指向素养形成。通过这样的方式引导学生学习音乐,并通过表现性评价,探索学生认知、能力、素养三个层次的学习情况。
在认知层,主要解决是什么的问题;在能力层,主要解决怎么做的问题;在素养层,主要解决怎么办的问题。比如《过新年》一课,要求学生根据歌曲及提供的乐器(锣、鼓),小组合作,完成一个10分钟的演出节目。教师从设计维度、能力维度、协作维度三个方面,分别评价伴奏、肢体、演唱等方面设计是否合理,是否富有创造性;节奏与音准是否准确,是否富有表现力;成员分工是否明确、团队是否协作。
在音乐课上,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是为了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
(作者单位: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
责任编辑: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