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伟
刚刚结朿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预计制定《长江保护法》,为保护长江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作为中国最长、世界第三长的河流,长江在中华民族交史上的地位举足轻重。然而,曾几何时,长江的水质却每况愈下。近年,中央提出长江经济带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生态保护摆上优先地位。2019年2月15日,生态环境部在重庆召开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启动会,打响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发令枪”。
“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乡愁四韵的梦乡/酒一样的长江水/醉酒的滋味/是乡愁的滋味……”在我国宝岛诗人余光中的著名诗篇《乡愁四韵》中,长江之水承载着中国人对家园的依恋。滚滚长江东逝水,称其为中华文化的血脉也不为过。然而,半个多世纪以来,长江这条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水质却每况愈下,长江之水何日才能重现碧波,成了举国上下梦魂萦绕的殷切期盼。
作为中国最长、世界第三长的河流,长江以其壮阔不失温婉的胸怀,丰富了我们这个古老民族的精神,在中华民族的文明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11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国内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
滚滚长江东逝水 何以变浊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那么,长江之水是如何变浊的呢?大体而言,人类活动对长江的破坏始于清末近代工业扎根于长江沿岸之日。在中国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工业生产量的快速增长,新兴部门的大量出现,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国民的消费都对长江的生态环境形成越来越强的干预,长江的水质也不可避免地越来越脏。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着手建设各级水文监测站网。从1956年起,各级水利部门在全国500多条河流上陆续设了900多个水化学监测站点,长江水的主要物理性质、主要离子和元素组分等要素从此被正规地记录下来。20世纪70年代起,监测项目又陆续增加了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长江综合监测体系逐渐成型。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的学者在分析了20世纪60年代初到90年代初的长江水监测资料后指出,这一时期的长江水有明显的酸化趋势。研究人员认为,上游地区燃煤带来的硫排放和氮肥使用,与江水变酸有着明显的相关性。川贵地区工业生产中大量使用煤炭,使得当地成为主要的酸沉降地区。
另外,在这一时期,长江流域几个省的农田化肥使用量的増长也很快。有数据称,1980年至1989年间每年进入长江的氮素中,有92%来自农业。从农业用地上流失的大量氮肥,在被氧化后也成为江水酸化的重要原因。当然,这种情况在黄河和珠江流域也存在。此外,这一时期也是长江流域人口和沿江企业与年倶増的阶段,大量废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江及其支流,破坏了水域的生态系统,造成水质恶化和水域生态功能恶化,严重威胁水生物种多样性。
不过,这个时期的一个亮点是六六六农药作为一大污染源从长江水中逐渐消失。1983年起,曾在我国农业生产中长期使用的农药六六六被禁止生产和使用。联合国全球水质监测系统记录下来的资料也显示,自1983年起,此前江水中含量逐年上升的六六六开始逐年下降。这也是我国当年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一大历史性成果。
化工企业沿江布局 长江成了“石化走廊”
出于运输成本、取水、环境承载力等多方面考虑,我国化工企业多沿江、临海布局。尤其是从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长江流域的化工产业园区星罗棋布,密集区不断向上游、支流拓展。处于长江上游的宜昌、长寿、万州、涪陵等地相继建成化工园区,加上位于长江中下游的南京、仪征、安庆、九江、武汉、岳阳等地是我国传统石化产业聚集区,长江成了名副其实的“石化走廊”。由于流域范围内的废水处理能力有限,加上许多企业在环保上投入不足,给以后长江流域的水治理留下了很多历史欠账。
上世纪80年代初,每年排入长江的废污水量为127亿吨,到了2001年达到了234亿吨。2001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一份报告中指出:“长江流域的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水污染造成的危害日益明显。”相关报告认为,当时长江水污染的主要来源有面源、点源、流动源和固体废弃物等。面源主要是水土流失、农田排水等,点源主要是沿江工业、生活排污口,流动源主要是长江中船舶的污水和垃圾,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沿江堆积的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
江苏省率先制定条例 削减长江沿岸排污口
2001年底,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决定拿出400亿资金用于清理三峡地区及其上游的河道,并新建260个污水处理厂和230个垃圾处理设施。虽然当时中央政府已经开始布局长江流域水治理,但如果地方政府不担负治理责任,将导致区域性、流域性污染无人治理的局面。因此流域内省市开始针对长江开发和生态保护制定法律,其中地处长江下游,高度依赖长江水的经济大省江苏走在了前面。
江苏省在2004年通过了《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确定了“先保护、后建设,先规划、后开发,先环评、后立项”的防治原则。在具体操作上,条例要求“划定饮用水源区、工业开发区、生态保护区(带),解决过去上游地区的排污口靠近下游地区的取水口的问题,并大大削减目前长江沿岸的排污口,使之减少到22个%该条例着眼于全面统筹沿江地区城乡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立法思想,为我国解决大河流域开发和水污染防治立法闯出一条新路。
长江新篇章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到了2010年,长江水治理情况总体上仍不够乐观。当时,流域内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共有298座,污水处理能力约1992.4万吨/日,实际处理水量为1586.9万吨/日,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为79.6%,普遍未能实现雨污分流。沿江密布的工业园区加剧了流域结构性污染的特征,沿江小企业主要集中在技术水平低、治理难度大的造纸、制革、电镀、印染和有色金属等行业,污染比重高。从2010年至2014年河流水质数据来看,长江上游干流水质总体较好,但其支流仍存在不达标情况。在长江5大支流水系中,除金沙江上游和赤水河水系常年水質符合或优于三类标准外,其他支流水系中均存在不同程度和比例的水质不达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适时地提出长江经济带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沿江省市围绕“水”做文章,实施保护水资源、治理水污染、修复水生态等一系列重大举措。随着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髙度,沿江各省市纷纷下大力气布局化工带的转型。湖南株洲著名的清水塘老工业基地,一度是全国工业污染重地,在环境整治中261家企业的工业产能全面关停,最终实现了搬迁。
流域内的“化工大省”江苏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作为压倒性任务,明确规定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对距离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污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设、配套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以及利用暗管偷排、渗井、渗坑等方式排放污水的化工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搬离原址,进入合规园区,整顿改造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关闭。
湖北、重庆等省市启动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保管理和长江沿线化工企业及园区污染整治,沿江地区重拳打击非法码头、非法采沙。沿江11省市还全面建立了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把长江经济带各类开发活动严格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
把长江经济带 建成绿腰带、金腰带
从2012年开始,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启动长江综合监测体系的建设,从顶层设计上推动长江流域片各类站网的统筹兼顾、综合协调、信息共享,为多部门联合共建的破冰打下基础。长江委近年来大力推动“绿色长江”和“智慧长江”建设,加大水环境、水生态监测投入,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部门专项工作之中。完善的长江综合监测体系犹如“门神”永不疲倦地记录和看护着滚滚东逝的长江水。越来越多的长江监测站点实现了自动化数据采样和传输,包括水温、电导率、浊度、溶解氧、盐度、高锰酸钾指数、氨氮、总磷、总氮等指标实时被传送到数据库,经过基本整理分析后,再传到长江委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2016年初,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这是我国首个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作为首要原则的区域发展战略。2017年7月,当时的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从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环境污染治理、流域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更加细化、量化的目标任务,要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成中国经济版图上的绿腰带、金腰带。
《长江保护法》呼之欲出跨 省治理迎来利好
十九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北宜昌和荆州、湖南岳阳等地,考察化工企业搬迁、非法码头整治、江水污染治理等情况,实地了解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情况,不遗余力地推动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
尽管流域内地区立法日益完善,但长江流域的综合性法律法规尚属空白,法律法规之间衔接性与协调性不强,不同部门行业之间、流域和区域之间长期存在职责交叉、事权界定不清,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和执法能力。为借鉴国外流域治理的经验,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8月在上海举行了长江保护立法调研座谈会,长江下游的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就《长江保护法》立法相關情况进行交流,建立全流域省际联防联治协调机制成为长三角区域的共同呼吁。今年3月1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窦树华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推动《长江保护法》立法工作。
2008年11月,当时的环保部印发《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在流域内11个省市范围内,当跨省(市)界断面出现水质预警的,断面涉及不同省(市)的多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时,由生态环境部统筹协调制订整改计划。此举将完善长江流域在全国层面的水质监测体系,长江跨省治理迎来利好。
全流域协调治理 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出台
2019年开年以来,国家在长江流域水治理上频出实招,力度非常大。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国控断面比例要达到8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国控断面比例要低于2%。到2020年底,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7%。
为达到这一严格标准,行动计划提出了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排查整治排污口,推进水陆统一监管等8项主要任务。
2月15日,生态环境部在重庆召开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启动会,打响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发令枪”。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是根本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的基础工作,是压实各方治污责任的关键。专项行动将通过两年左右时间,重点完成针对流域内排污口的“查、测、溯、治”四项主要任务。
我们有理由期待,未来通过全流域协调治理,长江经济带会变成生机盎然的绿色生态廊道,长江这条母亲河也将以健康、清洁、优美的面貌重新出现在世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