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英
摘要:在党十九大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中,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明确提出让美丽乡村“生态宜居”。对于自然资源丰富且脆弱的农业领域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更应该处理好与乡村经济之间的关系,从而共同推进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乡村经济
引言
新时代背景下各地应当以特色乡村建设为着力点,立足于本地实际情况和资源优势,解决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短板和问题,积极建设美丽乡村,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美丽乡村建设是美丽中国的具体实践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宗旨与思路的提升和延续。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几年关注美丽乡村问题,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建设美丽乡村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对“三农”(指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新要求。
1、生态文明与美丽乡村建设
在当前形势下,为了能够深入贯彻和落实城乡建设以及“三农”工作部署,应当认真落实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以及治国方略,着力打造新型农村面貌。基于扬州地方特点以及文化元素等,结合乡镇区域社会经济条件,打造特色乡村文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积极打造美丽乡村,为扬州新农村的建设添砖加瓦。2017 年江苏省政府规划建设 100 个特色田园乡村试点,这一整体目标在近两年内逐渐得以落实。扬州市开启了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对全市范围内加强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明确并实施了特色田园乡村“111”建设行动。美丽乡村,是美学的一种表述,朴实、丰富和多样性是它的科学本质,体现出自然、生态、环境、社会、艺术和生活之美。乡村是一种聚落的总称,它的居民是将农业作为主要经济活动。乡村又被称作是非城市化区域,它的产生显示社会生产力发展已达到一定阶段,它相对独立,且具有独特的社会、经济与自然景观特性的一类区域性综合体,表现为农民、农村、农业统一结合的三农人文特征。美丽乡村预示着我国未来新型乡村的发展形式,是把乡村当作一个将农业、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相统一结合的复合型生态系统来考量,并在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前提支持下实现其生态、生产、生活的高度统一。美丽乡村之“美丽”不仅体现在自然层面,也体现在社会层面:一方面体现在良好的生态、优美的环境、合理的布局、完善的设施;另一方面体现在产业协调发展、农民生活富裕、村庄特色鲜明、社会和谐发展。建设美丽乡村要以保证农村环境良性循环为前提开展工作,推进农业产业结构改革,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并协调发展农业资源环境,做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1]。
2、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对乡村经济的影响
一方面,通过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去改善乡村环境和基础设施,在生态宜居的条件下为投资提升吸引力;随着乡村经济发展逐渐缩小的城镇差距,又为人力资本的引入创造机会;对村民而言,整体身体素质间接得到提高;对外来短期人员,乡村发展更能吸引游客,提升客流量,许多乡村依托自身的生态优势大力发展乡村经济,使产业做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另一方面,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与开展会有阻碍乡村经济的可能。针对环保部提出的2020年底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目标,有些乡村担心会对地区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没有足够的空间去进行经济建设。其次,由于对政策解读的偏差与自身认识不清,在乡村振兴发展的过程中,旅游、养老、民俗客栈等绿色产业,造成农田大量被流转,粮食安全问题随之产生,虽有短期收入但长期来看没有足够的吸引力,结果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短期续命行为,甚至是为了干部的政绩任务指标营造出形象工程,最后影响的依旧是乡村经济[2]。
3、进一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建议
3.1、因地制宜,規划引领执行
一是规划布局要合理。规划布局要使农村住房整洁有序,符合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要求,打造整洁优美的乡村环境,让农民摆脱“靠山吃山”的老传统,转而依靠美丽的环境发展生态经济;二是规划要统筹协调。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划要符合全市总体规划和各单项规划,在规划执行上,不能任意改动原有的设计,必须按照衔接配套的要求,努力实现各项规划的无缝对接,确保规划蓝图落地实施三是在规划中要注意保护古村落和古建筑,注意乡村民俗文化的传承;四是规划要集思广益,在规划设计时多征求本地专家、乡镇干部和群众的意见,使做出的规划与当地风土相得益彰,杜绝习总书记所说的“涂脂抹粉”工程。
3.2、强化标准制定,用各具特色的各级标准分类指导美丽乡村建设
农村领域的国家标准数量不断增加,内容不断细化。2008年之前,我国农业农村国家标准主要分布在农业相关领域 ,农村建设领域的国家标准较少,2008年之后,随着美丽乡村标准化的提出和推进,农村领域的标准逐渐增多。农村领域现行有效国家标准共 35项,其中近 3年发布实施的为24项,占69%,主要分布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近3年已立项的与美丽乡村建设相关的国标有66项,主要涵盖农村公共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各省份也纷纷结合自身特色,制定符合农村发展实际、行之有效的地方标准。据统计,2008年之后我国各省份发布实施的美丽乡村建设相关省级地方标准共 233项,四川、江苏、山东省较多,均超过 20项。其中近 3年发布实施的为 124项,约占53%[3]。
结束语
因此,在乡村生态文明的建设中,更应该关注对乡村经济的实际影响,不应盲目跟随国家政策优惠,应该立足自身实际,即使是针对生态红线也是在不影响生产生活区域内的“绝对保护区”。只有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措施,正视建设中的错误行为,才会在分析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对乡村经济的影响中去促进协同发展。
参考文献:
[1]杨静.改革开放四十年视角下的乡村振兴发展探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9(22):16-17+44.
[2]李晓趁.乡村旅游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研究[J].农家参谋,2019(15):32+95.
[3]周春媚.“一带一路”背景下广西乡村振兴与建设的探索及挑战[J].传播力研究,2019,3(22):217-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