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真元
摘 要:小学是培养学生数学基础知识和思维能力的基础阶段,教学效果直接关系到学生今后进入更高阶段的学习状况。因此,小学数学教师要重视在教学中紧抓学生数学思维能力的教学,本文从数形结合、创设情境以及链接生活三方面分别对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进行探究,以期能够为今后的小学数学教学实践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小学数学;思维能力;培养
数学作为义务教育的基础科目,对于学生其他学科的学习以及综合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当前在新课程改革的大环境之下,小学数学教师如何在实际的教学中贯彻落实数学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数学思维越来越来成为重点关注的话题。在目前的小学数学教学中多数教师过于重视学生的考试成绩,只是对数学概念知识进行讲解再结合大量的习题练习,从而大大忽略了对于学生思维能力有目的有意识地培养。实际上数学思维的培养使学习数学知识并能对其够熟练运用的关键,是数学人才的必要的技能。鉴于此,笔者结合自身的实数学教学经验,谈一谈在小学数学中应该如何培养学生的数学思维:
一、数形结合,拓展思维深度
对于小学数学思维能力的培养,沟通和数学知识之间的联系是数学教学的重要内容,而要做到这点,是需要运用一些数学思维教学手段的,其中数学结合的思维方式姐可以使学生组图像和抽象的数学概念间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帮助学生探索出数学知识的本质,从而实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进而加强学生对于数学抽象概念的理解和认知,深化学生的思维深度。因而,小学数学教师可以结合数学教学内容,借助一些直观的、形象的图形,使图像和数量相互转化表示以指导学生解决数学问题。
例如,在“三角形”一课的教学中,在了解三角形的特性时,教师可以将学生分成几组学习小组,先为学生展示三角形的形状,让学生对于三角形有一个大致的形象记忆。借助让学生以小组为为单位,合作画出各自的三角形,并根据所画图形,让学生说一说三角形有几条边,几个角,几个顶点,教师总结三角性的定义,用多媒体为学生展示“三角形ABC”,为学生明确具体的介绍三角形的各部分名称特点,进而让学生将三角形的基本知识牢牢印在脑海中,想到三角形就会自动先到对应的图像。
二、创设情境,启发学生思考
数学知识多是抽象的、复杂的,如果教师对这些知识只是单纯地讲解教学,对于小学生来说理解起来是有一定难度的,更不要说培养数学思维了。因而,要在数学课堂上培养学生的数学思维,教师需要借助合适的数学教学情境,让学生在一定得的场景中,引导学生进行思考,让学生全神贯注地投心于数学课堂中,进而逐渐培养训练学生的数学思维。小学数学教师可以依据实际的教学状况,适时地为学生创设符合教学内容的教学场景,以更好地帮助学生将感性的认识转化为理性认识,达到有效解决问题的效果。
例如,在“扇形统计图”一课的教学中,教师就可以创设这样的情境:学校运动会要举行了,每一班都踊跃报名参赛,我们班当然也不例外,老师需要了解本班学生参加比赛的基本情况,需要体育委员统计一下,让老师可以清楚直观地看到具体情况,请同学们和体育委员一起想一想办法,该怎么做。进而引入本课的学习主要内容,使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教师给与具体的数值,先让学生用表格将数据进行分类整合,算出参加各类项目人数咱总人数的百分比,但是这还不够直观形象,接着带领学生用扇形图形表示部分数量与总数之间的关系,进而达到开始的教学目的。
三、链接生活,强化思维锻炼
所有的理论知识都来源于生活,是对生活实际的总结和升华。所以,小学数学教师在培养学生数学思维时,不能脱离生活实际凭空教学,绕结合自丰富的生活经验,并且兼顾到学生已有认知的生活经历,将理论知识和学生能够理解的生活链接起来,将数学教学落到实处,进而才能有效教学。教师可以列举生活中常见的例子,将数学问题与生活实际结合起来,通过假设构建生活场景,使学生在熟悉的氛围中思考问题,进而达到锻炼学生思维能力的目的。
例如,在“倍的认识”一课的教学中,教师可以结合生活中的事物来让学生了解倍的含义,如用多媒体展示小兔子爱吃的胡萝卜和萝卜的数量、铅笔和橡皮的数量、男生和女生的人数等,让学生分别数一数,算一算,胡萝卜是萝卜数量的多少倍,铅笔是橡皮数量的多少倍,男生是女生数量的多少倍,可以带领学生结合图画首先会分别列出两个不同事物的数量,进而比较计算得出倍的数量关系。对于数学上的关于数字运算的教学,教师多可以结合生活中的场景,引导学生快速了解数量间的关系,提升数学教学的现实意义。
综上所述,数学思维是数学核心素养规定的重要能力素养,对于学生学习数学具有有效的推进作用。小学数学教师在传授数学知识的过程,应当时刻牢记将思维能力的培养渗透其中,通过有效的教学手段,来锻炼核塑造学生分析解决数学问题的能力,真正提升小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
参考文献
[1] 梁治国.探讨小学数学思维能力培养策略[J].课程教育研究,2017,(12):58.
[2] 謝凤清.小学数学思维能力培养的路径探讨[J].考试周刊,2017,(6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