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付
加强创建管理,促进学校有序发展
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教育部、中央文明办颁布的《中学文明校园标准》《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标准》以及《云南省文明学校创建管理办法》《云南省文明学校“十有十无”创建条件及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和要求,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文明单位申报的重要内容,并从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考核评选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引导各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不断挖掘地方特色,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围绕工作重心,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按照“四个坚持”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坚持贴近师生,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坚持注重实效,引导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广泛参与,把创建活动延伸到班级、宿舍和每名师生员工,深入校园文明细胞,夯实校园文明根基。
同时,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发动全市中小学师生积极参与文明校园创建,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个人品德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丰富校园文化内涵,提高校园文化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
实行科学管理,促进学校良性发展
一是动态制管理。根据文明校园日常管理工作情况,从2013年开始对各校创建文明校园实行动态管理,只要在创建期内出现评价指标体系中“一票否决制”的情况,即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对于已获得文明校园称号的学校,撤销称号并摘牌。
二是限额制评定。研究制定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目标规划并严格执行,每年严格控制文明校园的评选名额,层层分解下达申报名额,坚持宁缺毋滥的评选原则,确保文明校园的含金量和示范性。
三是届期制监控。每届三年,每期届满后参照新参评学校的评定办法和程序进行复查,复查通过后再认定三年,再次届满后须按新参评学校重新参加申报和评选;对复查不合格的学校,视复查结果限期一年整改或撤销称号并摘牌处理;对限期一年整改仍不合格的学校,撤销称号并摘牌;整改后合格的学校,给予认定第二个届期三年,届期从第一个届期结束时间起算。
通过实行动态制、限额制和届期制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创建文明校园的积极性,为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带来活力,提升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实效。
彰显校园文化,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坚持将校园文化作为文明校园建设的着力点、切入点、立足点、关键点,抓活、抓细、抓实。
抓活“三风”。引导各学校在全面总结办学历史经验、继承学校优秀文化传统的基础上,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端正办学行为,明确育人目标和办学思路,制定科学发展规划和发展策略,建立和完善全体师生广泛认同、符合校情和发展方向的办学思想体系,努力使学校在先进办学理念的指导下,逐步形成催人奋进的学校精神和有特色、有活力的“三风”。如:保山市永昌小学坚持德育为先、和美立人、以人为本,从德育、安全、教学等方面创建文明校园;龙陵县龙山镇中心小学坚持“以德育人,和谐发展”的办学思想和“先安全、后教学、创特色”的办学理念,积极创建“严谨踏实,团结进取”的校风、“钻研实践,总结奉献”的教风和“团结守纪,好学上进”的学风,努力造就“会学、会做、会创新”的一代新人。
抓细环境。引导各学校以办学理念和育人目标为核心,基于“三个结合”推进学校环境建设。一是规划布局与学校地理环境相结合。如保山一中、腾冲一中等学校充分利用用地现貌,因地制宜,对校内人文景观及山、水、树木等进行开发利用,宜水则水,宜山则山,形成科学性、适用性、艺术性、节约性的学校规划。二是学校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与学生科学认知相结合。如昌宁思源实验学校、隆阳区芒宽中心小学等学校根据实用、经济、美观和因地制宜的原则,使学校的山、水、园、路等所有外在景观实现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三是学校人文环境建设与培养学生人文素养相结合,如保山第七中学、隆阳区潞江中心小学、龙陵一中初中部等学校精心创设学生校内学习、生活场所,使学校的每一面墙壁、每一条走廊、每一个角落都成为学生学习、探究、实践的园地,营造浓厚的环境育人氛围。在创建文明校园的过程中,各学校十分注重校园环境建设,追求人与环境的和谐统一,让校内的“一草一木一墙一阶梯”都能激励学生开拓进取,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集绿化、美化、育人为一体。
抓实活动。以活动为载体,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各学校在创建文明校园的过程中开展了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内外活动。例如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隆阳区第七小学、昌宁县幼儿园、隆阳区板桥中心小学等学校针对学生中存在的浪费现象,开展了“节粮节水节电”体验活动、演讲诵读活动、书画征文活动,以及俭约学校、俭约班级、俭约宿舍、俭约个人的創建等活动,设立“俭约监督员”,组织监督员到餐厅、宿舍、教室等校园内的各个场所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浪费行为,使节粮、节水、节电行动真正落到实处。
经过多年持续推进,如今保山市已实现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全覆盖,各中小学校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使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近三年来,保山市新创建省级文明校园48所、市级文明校园56所。2017年,保山市实验小学、保山市第八中学被教育部、中央文明办评定为“全国文明校园”。
(作者单位:云南省保山市电化教育馆)
责任编辑: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