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适应改革方案的需要,财政部颁布了《政府会计制度》,旨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新旧政府会计制度的差异给高校财务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也给高校财务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本文从会计核算角度入手,分析新政府会计制度给高校会计核算带来的优势,同时也分析新制度下会计核算工作所面临的困难,最后针对这些困难提出解决策略,从而提高高校财务信息的质量。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高校会计核算;困难;措施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完善了现行高校会计核算体系
新政府会计制度弥补了现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的缺陷和不足,使高校的财务信息更能充分的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
第一,新政府会计制度带来会计核算基础的转变。新政府会计制度则采用双分录双基础的会计核算模式:财务会计采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模式,编制财务报告,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而预算会计则采用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模式,编制决算报告,反映高校预算的执行情况。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既相互分离又相互衔接,虽然二者拥有不同的会计要素、报告类型等,但彼此之间又能通过平行记账相互验证。
第二,新政府会计制度严格区分了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新制度中新增了受托代理类科目,用于核算高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该类科目内部形成会计分录的闭环,且无须编制预算分录。
第三,新政府会计制度完善了基建项目的核算体系。新制度根据基建会计核算要求将会计科目进行增设和细化,这样既能更全面准确反映基建项目资金的用途及支出情况以及工程进度情况,也避免了再单设基建账务进行核算的情况,减少了重复性工作。
可见,新政府会计制度带来的改变使财务管理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双核算基础也能完整、准确反映出高校的实际情况,从而提高高校决策的有效性。双体系核算也解决了原制度下财务会计支出和国库支付系统支出难一致的问题,有利于增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效果。
二、高校会计核算在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过程中面临的困难
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使高校提供的财务信息更具有价值,为财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更准确的决策依据,但是也给高校财务工作带来诸多挑战,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政府会计制度双体系的会计核算模式以及处理方法的改变为高校会计核算和管理上都带来一些难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双核算中存在的项目管理难题
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既要采用财务会计核算,也要进行预算会计核算,由此出现同一笔经济业务被双重记录和确认的情况,进而引发两套相分离核算体系共用一套项目管理体系的问题。高校在应该采用财务会计对该项目实施管控以及采用预算会计对项目实施管控上存在疑点和争议。
(二)双体系核算导致收入支出确认存在难点
1.收入确认在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中存在差异
高校的收入主要包含三大方面,即财政拨款收入、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由于前两种收入确认比较简单,通常不会产生财务收入与预算收入的差异,收入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上。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在财务会计中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以合同完工进度为依据,而在预算会计中科研事业收入的确认以实际收到资金为依据,势必造成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收入确认上的差异。
2.费用列支和计提在两种会计核算体系中也存在难点
在高校财务的实际工作中不难发现某些费用的支出或者计提也会在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中产生差异,给资金的监管方面带来一定难度。首先,高校在运行过程中往往产生一些预支款项,这部分费用的支出由于尚未取得相关的票据,无法在财务会计核算中确认支出。但从预算会计的角度来看,此时已经发生资金的流出,若处理会因为没有支出明细而无法准确进行账务处理,若不处理此项支出将得不到控制。其次,高校的一些经济业务存在计提个人所得税、预提项目管理费等情况,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时直接转入负债类科目即可,待上缴或者使用时统一处理,但在进行预算会计核算时就会比较困难。这是因为计提的个人所得税、预提项目管理等并不会立即产生资金的流出,而预算会计中也无相应的科目及项目可以转人,导致费用列支和实际资金流出不一致。
三、应对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会计核算问题的措施
通过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文认为可采取以下方法进行解决:
(一)依据项目性质确定管控依据
高校应根据各项目的性质不同划分为预算内项目和预算外项目。对于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内项目,由于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特点就是能够如实的反映该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监管,因此应将预算会计作为控制项目的依据。对于未被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项目,比如党费、团费等受托代理类项目、保证金类项目、应缴财政专户类项目等,由于其只在财務会计中进行核算,因此应以财务会计作为控制项目的依据。
(二)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收入确认方法
按照规定,高等学校在以合同完成进度确认事业收入时,可以选择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已经完成的时间占合同期限的比例、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等方法,合理确定合同完成进度。尽管这四种方法在确定合同完成进度上比较科学、合理,但由于大部分高校的科研部门与财务部门还无法实现数据对接,大大降低了这四种方法的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将科研项目分成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确认收入。对纵向科研项目来说,拨款部门一般将科研经费在项目执行年限内按年划拨,因此高校可以根据科研经费的拨付金额确认财务会计收入;对横向科研项目来说,科研经费一般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由甲方进行付款,到账方式主要分为先开票后到款和先到款后开票两种,高校可以根据不同的到账方式进行财务会计收入的确认。通过采取以上方法不仅可以降低财务会计核算的复杂性,减少财务人员工作量,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新制度对科研事业收入按照合同完成进度进行确认的要求。
(三)设置过渡科目和归集项目解决费用问题
对于预支费用问题高校可以通过在财务会计设置暂付类过渡会计科目对该类费用进行核算,同时将该过渡科目列人对项目支出进行控制的会计科目范围内,并要求该笔预支费用在当年年底必须进行报销,从而形成准确的预算会计分录,合理反映该项目支出情况。而针对费用列支和实际资金流出不一致问题,高校则可以通过在预算会计中设置归集项目的方法解决。虽然计提的个人所得税、预提项目管理等并不产生资金的流出,但原项目对这些资金已不再具有支配权,因此应从其项目资金中将这些资金进行列支,转人到归集项目中,待上缴或使用时统一处理。
四、结束语
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给高校财务管理既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双体系的运行模式提高了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同时也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难度。高校应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增强财务人员能力,提高核算准确性和有效性,给高校管理者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信息,从而提高决策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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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孙昕,天津理工大学,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