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悦
摘要: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河南省就业工作面临突出矛盾和严峻挑战:岗位供求比例失衡,重点就业群体问题突出;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隐形失业现象依然存在;就业服务体系不健全,就业服务网络平台需提升;失业保险体系待完善,促进就业作用发挥不足。新时代河南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可从五个方面着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构建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长效机制;深化就业服务“放管服”改革;破除妨碍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
关键词:就业;问题;对策
做好就业工作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河南省委十届六次、七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河南省自贸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的机遇,牢牢把握新时代就业形势,把促进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提升人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一、河南省就业工作面临突出矛盾和严峻挑战
(一)岗位供求比例失衡,重点就业群体问题突出
首先,岗位供求比例失衡,提供岗位数难以满足劳动力队伍。经济规模、经济结构和就业人员供求比例直接影响就业情况。据研究测算,国民经济每增长1个百分点,可为社会求职者提供80~100万个新增就业岗位。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一带一路”成为新常态下河南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与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逐步构建。河南省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12年的87.3%上升到2017年的90.4%。同時,经济结构、政策体系、农业现代化水平、城镇化发展仍需优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大学毕业生逐年增加、代替人工的智能终端出现、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减员增效,导致省内提供的岗位数难以满足日益壮大的劳动力队伍。
其次,重点就业群体规模大,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河南省是人口大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毕业生就业、退伍军人安置、企业职工转岗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突出。虽然河南省人才市场《河南省2018年度第二季度人才市场分析报告》显示,今年第二季度,市场对具有技术等级和专业技术职称劳动者的需求均大于供给,但2018年省内高校毕业生数量仍超过53万。河南省教育厅厅长朱清孟坦言:“近年来我省高校毕业生一直保持在50万以上,呈现增长趋势。2018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将超过53万,创历史新高,就业任务艰巨。”当前需要在城镇安排就业人口约190万,6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经济发展可提供的就业岗位不超过170万个,供需缺口80万左右,就业供需矛盾短期难以缓解。部分企业产能过剩、效益不佳,面临破产清算、兼并重组、市场出清和员工下岗失业问题,如果员工年龄偏大、学历较低、技能单一,可能面临再就业困难。
(二)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隐形失业现象依然存在
首先,劳动力的专业素质、职业技能难以满足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一方面,蓬勃发展的第三产业为经济结构转型中的河南提供大量就业岗位,高管和高级蓝领、企业营销人员需求量远大于供给量。另一方面,大学设立的专业和就业市场需求不匹配。部分专业毕业的学生很难找到工作,存在供大于求、一岗难求的现象。有些专业在就业市场基本饱和,已连续多年登上就业“黑名单”,学生毕业后就业率比较低,但学校并未调整专业方向及招生规模,长此以往这些专业的学生将越来越难就业。其次,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不匹配导致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传统产业人才供给过剩,新型产业例如工业工程、智能化、精算、物流业、大数据分析、数据库建设、影像采集、VR开发,招聘单位很难招聘到合适的人选。这种比例失衡导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高,人才资源浪费严重。第三,不同岗位的热度差异较大。高学历层次的人才更倾向于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部分学生毕业后多年不就业,只为考取“金饭碗”,进入“体制内”。中等学历的毕业生挤破头到国企和大型民企中工作,急需用人的中小型企业招不到人。
(三)就业服务体系不健全,就业服务网络平台仍需进一步提高
首先,职业技能培训内容与形式单一,难以建立培训长效机制。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传授能够快速上手的工作技能,例如,家政服务、设备操作,只限于上岗前的简单操作。这难免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蜻蜓点水”的情况,缺乏多样性。同时,职业技能培训难以建立长效机制。政府部门和企业很少能够坚持在农民工职业生涯中把工作和培训相结合,循序渐进地帮助农民工在不同阶段提升能力和知识水平。其次,就业服务网络平台普及度低,网站信息不明晰。部分网站打开后信息超载,版块混乱,不同类型的信息混在一起,存在信息整合与分类发布不规范、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四)失业保险体系有待完善,促进就业作用发挥不足
首先,失业保险获取大部分只是被动发挥保障失业者生活的作用,但对于帮助失业者找工作再就业的作用有限。失业保险缴纳费率并不高,不足以承担起保障失业者生活的作用,这使失业保险金的作用比较尴尬。在失业金领取的过程中,虽然规定有失业者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和申请领取期限,但仍然难以完全杜绝隐形就业者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道德风险,对其行为也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惩罚。
其次,大多数失业者更多的是关注失业后基本生活补助的领取,对失业保险的职业培训和失业补救措施缺乏了解。很少人会主动参与针对失业者进行的专门技术训练,或了解政府对失业者创办企业给予的发放津贴、小额补助、低息贷款或税收优惠,使失业保险最终停留在帮助失业者暂时维持基本生活的层面上,由于失业保险领取的时间有限,最长期限不超过24个月,往往导致一些失业者在过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之后生活无着的局面。
二、河南省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对策
(一)坚持经济发展和就业良性互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
制定经济发展重大政策时应考虑对就业工作是否有促进作用。将就业工作作为经济发展和民生建设的重点工作,就业政策与时代发展保持高度同频。把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政策结合起来。随着互联网+、共享经济、经济结构调整、新旧动能转换、数字经济的出现,就业模式更加灵活、多元化。2015年,国家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把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结合起来。河南应依据《意见》精神,持续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重点扶持小微企业,对在就业领域有贡献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例如,进一步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提高贷款额度;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对小微企业实施减税和金融信贷支持。根据各地就业工作特点,为失业自主创业的人员提供免费的经营场地、求职补贴支持、税收优惠政策。
(二)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构建職业技能培训长效机制
政府应强化主体意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的推动作用,把握培训的发展方向,制定科学计划,鼓励发展终身教育和成人教育,尤其是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保障就业人员教育权利。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19条规定:“国家实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教育部门、用人单位沟通协调,提高培训效率,充分发挥政府、用人单位、就业人员三方共赢的局面。健全《职业教育法》,严格开展执法检查,确保《职业教育法》正确有效实施。
(三)深化就业服务“放管服”改革,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加快建设全国范围的人力资源数据库,走出信息孤岛不互通、数据标准不统一等困境,利用大数据实现就业人员市场供求信息发布、社会保险服务咨询、政策发布与及时宣传,建立就业服务大数据平台,为就业者提供快捷准确的就业服务。建设“就业110”服务中心,依托大数据精准对接就业供需,实行兜底帮扶。建立就业超市,将招聘信息、人员信息、培训信息等内容发布于超市,便于市民就业时参考推动就业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开设自助终端和移动客户端,实现就业服务管理全程信息化。
(四)破除妨碍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消除就业歧视类条款,打破市场就业壁垒,单位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如对女性群体、农民工群体就业的不公平条款),设置不合理的年龄限制、体检歧视等。推进就业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每位求职者和就业者拥有公平的就业公共服务,满足职业发展的需求。优化就业者晋升制度。建立以考核结果为基础,程序公开、全程民主监督的竞争上岗制度。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念,充分意识到只有努力工作、获得优秀的工作绩效才有资格进行竞选。当需要进行职位调整时,应当提前将职务的标准、晋升条件、竞选时间、竞选方式、报名方式等信息公开,让所有的职工都能够及时了解职务晋升的相关信息。对于报名参与竞选的候选人,注重一定阶段内工作实绩和考核结果,工作年限不再成为晋升职务的必需标准。在选拔过程中采用一套科学有效、易操作的方法,并强化监督招聘选拔流程,切实营造公平公正的选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