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政策的出台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政策制定的过程则正是将这些因素综合考虑统筹安排,以达到最优效果。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从社会问题的产生、社会背景、政策问题的界定、政策制定原因对《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1996)》的政策制定过程进行研究,旨在分步解析政策制定的过程,为运动员教练员奖励机制的发展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公共政策;奖励机制;社会背景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2-7475(2019)06-096-01
1社会问题的产生
首先应明确的是,《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1996)》并不是一项孤立的政策,而是我国一系列對运动员激励政策的延续。我国在建国之初曾颁布《国家体委关于各级运动会给奖办法的暂行规定》,之后由于“文革”,多项有关运动员激励的政策被废止。“文革”之后,对我国高水平运动员的奖励体系的构建重新起步。国家体委于 1981 年 12 月颁发了《关于表彰和奖励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通知》,1982年 11 月国家体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联合颁发了《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奖励试行办法》和《优秀运动员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随着社会发展和奥运争光计划的提出,我国于1996年推出了《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这项政策,这项政策可以视作是我国构建对优秀运动员激励机制中的重要一步,而它背后隐藏的是运动员和教练员激励不足的问题。
2社会背景
2.1经济背景
基于改革开放政策的广泛影响,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不断提高,物质奖励在此时也随着经济的发展成为竞技体育奖励的一项重要内容,经济的发展为竞技体育奖励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了物质保证,国家经济水平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促进竞技体育物质奖励力度相应地提高,与此同时,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为体育产业化提供了发展的平台,新兴体育产业的诞生赋予体育前所未有的经济效益,使体育成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市场,面向社会。
2.2政治背景
中国重返国际奥林匹克大家庭,党和政府适时地将体育尤其是竞技体育纳入了国家社会主义建设规划。中国政府将体育事业视为争取国际地位、振奋民族精神和提高民族素质的不可替代的重要手段,竞技体育成绩成为政府在体育层面关心的重中之重。其中,奥运成绩又是整个竞技体育成绩中政府最为看重的部分。
2.3文化背景
改革开放之后,西方思想传入中国,西方物质利益至上的价值观冲击了我国传统的只重精神利益,羞谈物质奖励的思想,人们在考虑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同时更加注重自身的发展,因此进一步注重物质奖励成为必然。
3社会问题的类型
运动员的激励不足问题属于结构性社会问题。这种社会问题可以说是由于价值观变化而导致的。在改革开放之前,运动员多受到“为国争光”精神的感召,“为保卫祖国而锻炼身体”“为革命而锻炼”,荣誉上的肯定就是他们最注重的东西,而物质奖励则无足轻重。因此我国对运动员的激励政策也只注重精神奖励而不注重物质奖励。而随着西方思想的传入,运动员越来越注重自身利益和个人发展,提出对物质奖励更高的期待,这时旧有的奖励政策不再适用,激励作用不够明显,因此制定新的、更符合时代发展的政策就显得非常必要。
4政策问题的界定
4.1问题察觉
随着竞技体育在社会中影响力日益提高,人们对各项赛事的热情逐渐高涨,同时,随着人们对体育的理性认识的提高,人们不仅关注赛事的精彩性,也开始思考赛事的公平性等问题,运动员激励问题逐渐被人们关注,围绕“该不该重奖运动员”和“如何奖励运动员”等问题产生了激烈争论。同时,为配合奥运争光计划,使我国竞技体育取得更好名次,政府也开始关注运动员的激励问题。
4.2问题界定
运动员激励问题根据性质可界定为文化问题,根据政策的作用范围可界定为全国性的问题,根据政策问题的作用方式可界定为分配性的问题。
4.3问题诊断
存在的差距是我国对运动员奖励制度的期望激励成果与现实激励成果存在的差距。而造成差距的原因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4.3.1旧有政策制定的不完善导致了人们的普遍困惑。
我国关于运动员奖励问题引人注目的转折点是1992年奥运会后,虽然当时国家只奖给冠军运动员8万元,但由于首次开放了允许社会赞助奖励的政策,许多企业纷纷给 予奖牌运动员奖励,使有的冠军运动员奖金总额达到百万元左右。这无论如何解释,也当属给予运动员的奖励之列。这一奖励措施,在国内社会各界人士中引起了不小震动,以至连受奖运动员和有关管理人员也感到有些始料不及的困惑。这些巨额奖励的出发点是正确的,但由于奖励的系统性和公平性尚有诸多问题,所以,其重奖激励的效果受到一定影响。许多受奖者的竞技进取心有所下降 ,与培养运动员密切相关的教练员、科研人员、医务及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尚未得到充分调动,许多获奖运动员的运动训练水平下降较大,甚至有的运动员过早退出了竞技生涯。相比之下,这一巨额重奖与我国五、六十年代以精神激励为主体的奖励状况相比 ,激励效果反而形成差距。
4.3.2旧有政策对运动员的奖励未满足运动员的心理期待。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奥运争光计划”的深入实施,国家逐渐加大了对优秀运动员的奖励力度, 但不论从奖励的绝对强度——奖金额的绝对数,还是从相对强度——奖金额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来看,我国国家级物质奖励的力度不算大,仍与奖励对象的期望有较大差距。
参考文献:
[1]李晒晒.中国竞技体育奖励制度研究[D].上海体育学院.2010.
[2]卢志成,郭惠平,李斌琴.我国优秀运动员奖励政策实施效果的影响因素分析[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8(06):526-529.
[3]卢志成.中国优秀运动员奖励制度的沿革及实施现状[J].嘉应学院学报.2005(06):120-124.
[4]张忠秋,石磊,朱学雷,阎万军,黎劲红,陈南生,都娟.对我国高水平运动员实施奖励状况探讨[J].体育科学.1999(03):1-5.
作者简介:
韩嘉懿(1998—),女,汉,山东,北京体育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管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