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婉 许超男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精神世界的追求与日俱增。随着音乐艺术的不断发展,音乐表演和音乐创造随之逐渐分离开。现阶段,人们通常将音乐表演称之为二度音乐创造。二度音乐创造是指在原创音乐作品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创造。对于音乐表演来说,其是通过人的声音进行演唱配合上乐器伴奏和一些其他形式的艺术手段,呈现音乐的美感。
关键词:美学原则;音乐表演创造;应用
引言
音乐是人们表达情感的重要方式之一,近年来发展迅速。音乐表演是通过乐器的演奏、人声的歌唱,以及包括指挥在内的多种艺术手段,将乐曲用具体可感的音响表现出来,传达给听众,以发挥其社会功能。
1 音乐美学的概念和研究的必要性
美学起源于古希腊,在那时候,美学还被称之为感觉学,大意是透过感觉来认识事物,这个词语在创造之初跟音乐并没有关联,是与感官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我们经常说的触觉、味觉等,美学的另一个概念是艺术哲学,这也是现下国内外通用的概念解释,美学的对象是填充人们的感性认知,包含在感性认知领域。音乐演奏所牵涉到的大部分是演奏者本身的审美理念和思想构造对音乐美学的理解等,而音乐美学是囊括了许多学科的内容,比如审美学、心理学、感觉学等,所以音乐表演的实质是音乐美学里重要的内容,现代音乐美学研究认为和平庸的音乐人和业余爱好者相比,音乐演奏人员对音乐的内涵理解更加深刻,也更加重视音乐演奏中隐藏着的音乐美学的内容。
2 美学原则在音乐表演创造中合理应用的意义
美学原则在音乐表演创造中的应用与在一般音乐中的应用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美学原则在音乐表演创造中的应用需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操作对音乐作品进行一定的处理,其实质并不是促使音乐表演创造者去有效的掌握相应的技术手段,而是促使音乐表演创造者运用一定的技术操作去完成对音乐作品再创造的目的。美术原则在音乐表演创造中的合理运用,不仅有利于充分的展现音乐表演者自身的艺术个性,还有利于以自身的角度去诠释音乐作品,对音乐作品的魅力进行再创造,同时还有利于给欣赏者带来新的审美感受,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人们对音乐艺术的欣赏能力。因此,音乐表演者应该合理的在音乐表演创造中应用美学原则,并不断的完善自身的音乐理论知识与技能,提升自身的音乐素养,进而提升音乐表演创造水平。
3 美学原则在音乐表演创造中合理应用的途径
3.1历史音乐风格与时代精神的统一
处于不同时代的音乐作品,所处背景不同,创作者心境的变化都决定了音乐作品的不同风格,不同的风格也往往都是其在众多作品中独树一帜的重点所在,而表演者在表演时都尽量将自己化为创作者体会乐谱中的时代感和特有心境,从而通过轻重快慢不同变化的演绎和自己对音乐的独到见解及其独特的个性向观者传达作品中情感表达及其独特的历史风格。这也就是音乐表演中强调的历史性与时代性统一的美学原则。著名罗马尼亚作曲家、小提琴家埃涅斯库曾说:“化身为接触的创造者,把自己和他混在一起,这不是亵渎神圣,恰恰相反,这是一种有价值的幻觉。”一个完美的音乐表演一定是作曲家和演奏者情感与风格的完美交融,而不是对其中一人风格的诠释。
3.2统一音乐作品的真实性与创造性
音乐表演创造的实质就是对音乐表演进行二度的创造,它是在原创音乐表演作品的基础上,通过自我的感受与观点,进行进一步的创造,在对其进一步创造的过程中,既要终于原创音乐表演作品,同时还需要充分彰显个性化的再创造。这就需要统一音乐表演作品的真实性与创造性。对于一个较为成功的音乐作品来说,其表现出的音乐意义与载体形式都具有着一定的规律性,而且在一定的音乐风格范围中,这也是美学原则在音乐表演创造中合理应用的重要基础,以此确保音乐表演的真实性。在这样的前提下,再结合音乐作品的乐谱,对其进行认真的研究与揣摩,将自身置于音乐作品所呈现的情景中,充分感受原创作品创作该音乐作品时的心境与情感,并对创作该音乐作品时的年代以及历史背景进行一定的了解,以此确保在对音乐作品进行创造的过程中与真实性的统一,从而彰显出新的音乐表演魅力。
3.3技巧性与表演性相统一原则
音乐表演的其中一点原则--技巧性与表演性相统一的原则,它是音乐表演归宿与出发点的统一,是其他两项原则的保障,所谓音乐表演的技巧性就是指表演者自身所具有的音乐技能及音乐素养,而表演性则指的是针对于作品更深层次的“挖掘”,是表演者能够以表演技巧为媒介传达作品精神领悟的东西,它可通过表演者的肢体行为、声音、表情等来体现。技巧或称技能在音乐表演中所起到的作用毋庸置疑,它是表演者所需具备的根本条件,是音乐审美的起点。但是我们并不能将音乐演奏技巧看作是表演者成功演绎的唯一条件,因为技巧在传达音乐思想,给人们以音乐美的享受的过程中,只是充当了媒介的角色,它必须与作品自身特定的艺术表现要求相统一,才能有其存在价值。时下,音乐作为一种大众文化,具有杰出演奏技能的人不在少数,但是能够完美演绎、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传播者的,却是少之又少,究其原因,我认为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其表演的出发点并非是在品读任意一部音乐名作,而是在以“复制”的方式对原作的机械再现!也正如李斯特所说:“在音之诗人和普通音乐家之间有着巨大差别,前者力求表达自己的感受,把这些感受再现于音乐中,后者循着传统的陈规,将音符排列、组合,轻巧地超越种种障碍,得到的至多是一些新奇而任意复杂的音响配合。”所以我们应该认识到音乐表演技巧与表演性相统一的重要性,其在任意的时代环境下,都是音乐表演的基础性原則。
结语
综上所述,美学原则在音乐表演创造中的合理应用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音乐表演创造者应该积极的应用美学原则对音乐作品进行二度创造,以此呈现出具有一定个性化的音乐表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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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佳木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