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芝萍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明确了新的语文课程的结构:以语文学科核心素养为纲,以学生的语文实践为主线,设计“语文学习任务群”,并对学生学习结果进行五个等级的学业质量水平描述。其中关于核心素养目标、学习任务群的学习内容以及学業质量水平的描述,都是大纲式的指导型内容。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对新课标的要求进行具体化、弹性化的处理,即以核心素养为导向,从学习任务群中确定教学内容,以学业质量水平为量绳来预设学习目标,让学习目标更好地适应核心素养的要求。
在教学目标的表述方面,目前在语文教育领域已经基本达成以下共识:第一,更多教师习惯用“教学目标”这一概念,归整了之前的“教育目的”“教学目的”和“教学计划”等乱花迷眼的现象;第二,教学目标所表述的行为主体应该是学生而不是教师;第三,教师们倾向于在表述目标时选用可以描述学生行为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而明确的动词,如“写出”“复述”“辨认”“背诵”“会读会写”,而非“掌握”“品味”“感受”等描述心理变化的词语;第四,大部分语文教师赞成要写明达成学习结果的行为条件,要说明达到该目标的特定条件、限制或情境等。如“查阅相关资料,陈述某作家的代表作品”“在诵读课文的基础上,找出描写生动的语句,陈述其妙处”“10分钟时间背诵课文,能够准确默写课文第2自然段”等具体条件。
笔者试着在以上四个方面的基础上接着谈。首先,要确定两个概念,即“教学目标”和“学习目标”,它们是有区别的。既然新课标更为突出地强调“立德树人”,更为明显地注重“人”的培养,那么学生的地位毋庸置疑。而教学目标面向的是教师本人,我们的课堂是落实课程目标的最重要的平台,需要根据学生的学习起点、目的、过程来设计。由此可见,学习目标这一概念更加关注人的发展。因此,笔者认为用“学习目标”这一概念代替“教学目标”更能体现学生的主体性,也更符合新课标理念。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于2018年1月正式颁布,第一次在课程标准中明确提出要坚持立德树人,并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这实际上是我们教育的终极目标。并且,其指出核心素养就是学生通过语文学科的学习后应达成的正确的价值观念、必备的品格和关键的能力,是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整合。可见,语文课程目标核心概念已经从三维目标发展到学科核心素养目标。那么,学习目标的表述还是仅注重三维能力的提升吗?显然,它也应该关涉核心素养的达成方面。因此,学习目标表述的变革成为落实核心素养的一种内在诉求。
虽然语文核心素养有四个维度,但是学习目标的制定与表述绝对不是碎片化的。这就要求师生既要有宏观视野也要有具体化的考量。众所周知,学习目标的制定与课程标准、教材、学情都关系密切,下面,从新课标的视角来具体地谈谈学习目标的表述问题。
一、核心素养与学习目标
从语文核心素养四个维度的概念界定可知,语文学科核心素养不是一个静态概念,而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于此,核心素养目标也应作动态化理解。而学习目标是课程目标的再具体化,因此,我们在表述学习目标的时候也不能仅作静态理解。倘若仅将目标作为学习结果,这就忽视了动态过程,悬置了目标在学习之路上的指引作用。从动态与静态整合的角度来看,学习目标应包含学生现在在哪里、需要去哪里以及如何最好地到达那里这三个子项。所以,学习目标需要师生进行“路径化”表述。
学习目标不仅要描述让学生做什么,更要描述学生怎么才能知道自己是否达到目标或者学生能够使用什么样的策略来达到目标。例如某教师在教学《诗经·氓》时,师生共同确定的一条学习目标为:
通过对典型例句的深度理解,能够复述比兴手法的内涵,并且能够在具体语境中辨识比兴手法,准确地利用比兴手法进行写作。(例1)
之后,师生共同制定了检查清单,作为达成“学以致用比兴手法”这一目标的路径化表述。
我能够说出比兴的概念。
我能够结合课文具体指出哪里是比、哪里是兴。
我能够发现比与兴的联系。
我能用比兴准确地进行句子练习。
我进行了总结,关于比兴形成了自己的感受与看法。(例2)
从例2的路径化表述中,我们发现学生所要达到的学习目标,都是有具体外显行为的可观察或可测量的,更为突出的是提升了学习能力,能够学以致用。比如例2,对于“比兴”的概念不仅仅停留在概念识记上,而是在课文具体情境中找例句,让学生主动去发现比与兴的联系,当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之后,又进行再思考:造句和谈看法。这一系列的路径化表述都是对例1的具体化。当然,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列这样的检测清单来引导学生往这些方面思考,学生就能够意识到自己怎么样才能达成学习目标以及怎么样才算达成学习目标。而这并不一定要写入教学设计之中。
二、学习任务群与学习目标
新课标中对语文学习任务群是这样概述的:以任务为导向,以学习项目为载体,整合学习情境、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和学习资源,引导学生在运用语言的过程中提升语文素养。不同的学习任务群,其具体的学习内容有所区别,有不同的学习要求。换句话说,语文教材的内容选择是以学习任务群为导向,因此,学习目标的内容确定也要以学习任务群为导向。下面以人教版选修教材《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2006年第2版)《庖丁解牛》为例,解析学习任务群与学习目标表述的勾连问题。这是一篇古代经典散文,主要涉及学习任务群4和学习任务群8的内容,即语言积累、梳理与探究、中华传统文化经典研习。新课标里关于这两部分内容有如下相关描述:
学习任务群4 :语言积累、梳理与探究
本任务群旨在培养学生丰富语言积累、梳理语言现象的习惯,在观察、探索语言文字现象,发展语言文字运用问题的过程中,自主积累语文知识,探究语言文字运用规律,增强语言文字运用的敏感性,提高探究、发现的能力……[1]
学习目标与内容:
(3)通过文言文阅读,梳理文言词语在不同上下文中的词义和用法,把握古今汉语词义的异同,既能沟通古今词义的发展关系,又要避免用现代意义理解古义,做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品的准确理解。
(4)……在学习文学作品时,观察词语的活用、句子语序的变化等,体会文学语言的灵活性与创造性。[2]
学习任务群8 :中华传统文化经典研习
本任务群旨在引导学生通过阅读中华传统文化经典作品,积累文言阅读经验,培养民族审美趣味,增进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提升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增强文化自信,更好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3]
学习目标与内容:
(3)梳理所学作品中常见的文言实词、虚词特殊、句式和文化常识,注意古今语言的异同。
(4)阅读作品应写出内容提要和阅读感受。
(5)学习传统文化经典作品的表达艺术,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4]
从以上学习任务群的表述来看,新课标学习任务群不仅有任务宗旨的表述,还明确了学习目标与内容,这是较之以前课标的一大改进。据此,《庖丁解牛》学习目标的内容选择最起码有三个方面:第一,积累重点实词与虚词、通假字等语言现象;第二,准确理解文学作品;第三,学习传统文化经典作品的表达艺术。但是教师在为学生确定学习目标时,不能将课标中的目标表述直接搬到学生面前,而是要使用学生能够理解的话语进行二次表述,以学生容易接受的语言将目标建议转译给学生。当然,仅仅确定了学习目标的内容选择还不能称之为合理的学习目标表述。学生学习的起点以及将要到达的终点之间,有一个学生的最近发展区,教师应该着眼于此,确立与学生本身相适宜的学习水平梯度。关于这个学习水平梯度,在新课标里面有着详细的描述,即学业质量水平。这也是新课标的一大亮点与改进。
三、學业质量水平与学习目标
新课标在第五部分“学业质量”中明确指出:“学业质量是学生在完成本学科课程学习后的学业成就表现。学业质量标准是以本学科核心素养及其表现水平为主要维度,结合课程内容,对学生学业成就表现的总体刻画。”[5]这其实就是对学生学业水平的一种评价描述。就语文课程来说,围绕语文学科核心素养四个维度,课标修订组根据学生完成本学科学习后所需达到的状态或层次研制出了五个等级的学业质量水平框架,等级一、二是必修课程的学习要求,等级三、四是选择性必修课程的学习要求,等级五是选修课程的学习要求。并且每一等级下面都从“语言”“思维”“审美”“文化”四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质量描述,保证各个等级之间富有层次,形成一种螺旋上升的态势。
为了更清晰呈现学业质量水平与学习目标表述之间的关系,笔者继续以《庖丁解牛》为例进行论述。《庖丁解牛》出自高二语文选修教材《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的第四单元。既然是选修教材,那就对应学业质量水平中的等级五的要求。
对应表1以及学习任务群中确定的学习目标内容,综合教材、学情和学习资源(此三项内容本文不详细论述)等因素,逐层次确定表2是学习目标。
由上可见,学业质量水平的预设为我们制定学习目标提供了一条更好的操作路径。它不仅明确了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的水平要求,还细化了四个方面的核心素养在每一个质量水平阶段的质量描述。就好比生产产品达到什么要求才叫合格,学业质量水平就相当于产品质量检测标准。但又与生产产品有区别,产品生产出来之后是固定的不变的,而我们的对象是灵活的人。人有差异,他们的学习起点不一样,经过同样的班级授课,学习的终点也不一样。因此,在更为科学的层面用学业质量水平来分级别鉴定就更客观了。可见,在新的学习目标表述领域,更加明确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更关注其能力与素养的发展,也更强调立德树人。这正是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彰显。
总而言之,新课标理念下的新学习目标表述应以核心素养为导向,以学习任务群为内容,以学业质量水平为标准(见图1)。在实施的过程中,教师既要有宏观视野也要具体考量,一成不变的模式并不存在。但是基于学习任务群和学业质量水平去设计学习目标的这种路径化的表述方式,实然有其价值追求和现实的生长土壤。
注释:
[1][2][3][4][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人民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15页,第16页,第21页,第21页,第35页。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