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兵 姜宇航 杨帆
推动校园足球发展,师资是关键因素之一。在《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中,提出了“提高体育教师的足球教学水平,发展足球专业教师队伍,培养学校足球教练员、裁判员”的要求。2015年《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印发以来,我国的校园足球得到了稳步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日本校园足球发展已逾百年,在推动青少年足球普及和水平提高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在培养青少年足球师资方面也有一些值得借鉴的方法。
一、重视师资培养,提升效果显著
在日本足球协会官方网站首页的“选手育成”(“育成”大致相当于“青训”)栏目中,教练员培养和职业球员培养、国家队强化被视为职业球员培养的三大核心要素,由此可见日本对于教练员培养的高度重视。这一传统在日本由来已久,被称作“日本足球教父”的克拉玛,曾师从德国传奇教头赫·贝加,后者曾说过“先培养100名优秀教练,继而让每一名教练再带出100名教练”。1960年,当克拉玛成为日本足球史上首位洋教练后,他把这种把教练员培养作为基础优先发展的理念当成一把振兴和提升日本足球的“钥匙”,并通过日本足球协会得以实施并长期坚持,这也成为日本足球发展的基本思路[1]。
日本重视教练员培养的理念不仅限于职业足球,在青少年足球教练员领域也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截至2016年1月,日本足协认证的各级教练员已达77 722人,其中主要负责初中及以下学段青少年足球训练的B级和以下的教练员占97.53%,他们为推动青少年足球运动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日本足球协会官员曾在多种场合表示,日本已不需要大量聘请外国教练员,本国教练员就可以培养出优秀的青年球员,足见他们对本国教练员培养工作的重视和满意程度。
启示:目前师资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校园足球发展的关键短板,对此应进一步在人、财、物等方面加以重点支持,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为校园足球持续推进提供师资保障。
二、统一理念要求,形成多方合力
2005年,日本足球协会提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JFA2005宣言》,其中提到“努力普及足球,让足球运动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为人们创造幸福的环境。”在这一指导思想下,日本社会形成了“Player first”的统一理念,具体而言就是以球员为本,将球员的发展需要放在首位,把“如何做才是对孩子最好的”作为教练员做出判断和决定的根本依据。在此基础上,“学业与足球平衡发展”“青少年足球优先发展兴趣”等,也已经成为日本青少年足球教练员的基本共识。
此外,日本足球协会制订了统一的足球训练教学大纲,包括针对6~18岁各个年龄阶段学生生理和心理特征的训练计划,无论是职业队还是业余队,教练员都必须制订和完成训练内容[3]。这种被俗称为“足球一贯制”的制度,可以让不同地区、不同机构的教练员在青少年足球培养方向和训练内容上保持一致,有效地保证了足球后备人才在不同年龄阶段技战术素养的有序培养和顺利衔接。即便遇到变更球队或教练员的状况,训练工作也不会受到很大影响。
启示:日本推行“足球一贯制”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依托我国教育部印发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指南(试行)》和中国足球协会牵头编写的《中国青少年儿童足球训练大纲》,规范和指导各地中小学开展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和比赛活动,对于各地区、不同层次学校、青少年足球从业人员等形成统一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前进目标,齐心协力、共同提升足球教学质量至关重要。
三、多种渠道并行,重视培训效果
日本开展系统化的教练员培训工作,起步于J联赛创设之前的1992年。当时的主要形式是举办教练员培训班。日本足球协会非常注重培训师资和培训内容的优选,他们通过聘请国际知名足球教练员的方式,对本国职业俱乐部教练员、青少年足球教练员进行细致的分层培训,在传播世界上最先进的训练理念和方法的同时,也对日本教练员的工作进行具体的专业技术指导。之后,来自日本足球协会、各级足球训练中心和足球学院组织的规模不等的培训会、讲习会和研修会,成为足球教练员提升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在针对青少年教练员的培训活动中,不仅对教练员技战术指导能力进行培养,还讲授不同年龄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训练规律,并且对前沿足球情报、足球科研成果进行交流研讨,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日本青少年足球教练员的科学化指导能力。
除此之外,近代日本社会开放与学习的氛围十分浓厚。在此影响下,部分教练员走出国门,到欧洲学习更为先进的足球理念和训练方法。据统计,该国有超过23 000名教练员赴足球发达国家留学或者进修,其中以青少年教练员居多[4]。他们学成归来,进一步提升了青少年足球指导的质量,极大地保证了日本足球从青少年开始就能够接受科学训练,为后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启示:培训作为短期内快速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与业务素养的有效途径,同样适用于青少年足球师资的培养。日本青少年足球教练员的培训经验的启示在于培训方式与培训内容同等重要。因此,对于国内承担了绝大部分校园足球师资培训任务的高等体育院校、培训机构而言,不仅要精心设计培训课程,保证培训内容的实用性、时效性和先进性,还要重视培训方式的多样化,充分调动参训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完善准入制度,提高专业水准
提到日本青少年足球的发展,就不得不提大名鼎鼎的“9000名C级资格教练”计划。该计划提出于1994年,主要内容是通过5年时间,对训练中心从事各年龄段足球指导,及在训练中心以外从事高中年龄段足球指导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为通过者颁发C级教练员证书。1997年,日本足球协会又专门针对青少年足球和业余足球的发展需要,创设了“D级教练资质”制度,将在学校足球和校外青少年俱乐部从事最基层足球指导工作的人员一并纳入教练员资质制度的范畴。目前,日本业余青少年俱乐部中的教练员虽然不一定都擁有教练员证书,但教练组长或训练总监要拥有亚足联或日本足协认证的D级以上教练员证书。
这两项工作的开展,是日本青少年足球教练员专业发展中的里程碑事件。它不仅提升了青少年足球指导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也进一步提升了相关从业人员的从业信心,明确了发展目标,也鼓励更多的基层教练员不断学习、提升和发展,在获得更高一级教练员资质的同时,能够更好地完成指导青少年足球的工作。相关资料显示,在学校当体育教师是获得足球教练资质的一条“捷径”,如今在日本学校中从事校队训练的教师中,有不少人通过了B级以上的教练资质考试,甚至有高中教练员取得可以从事J联赛职业俱乐部教练员工作的S级教练资质,并最终入选国家梯队教練组的先例[5]。作为教练员专业水平提升的回报,日本校园足球,特别是高中和高校校园足球的水平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准,为日本国家队输送了多名国脚。
日本教练员资质制度的另一优点在于其开放性。在“宽进严出”的执行原则下,只要是爱好足球、有一定足球运动基础,并有志于从事足球指导工作的国民,无论其性别和年龄,都可以申请参加教练员资质培训和考核,通过考核均可获得从事相关工作的资质,这使得日本拥有大量的“草根教练员”,他们多以志愿者的身份存在,几乎不计报酬,极大地降低了足球爱好者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的门槛,为日本青少年的足球普及做出了极大贡献。
启示:以具备足球特长的体育教师作为校园足球师资队伍主体,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可行之举,但这些体育教师的足球专业基础和从业经历各异,导致其在组织训练和进行指导方面的能力也存在较大差异。如果能够借助相对成熟的教练员资质体系,对体育教师的足球教学和训练能力进行分层、分类,进而分工,对于校园足球的科学化有序开展具有实践意义。同时,退役运动员、优秀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社会人员完全可以作为校园足球“草根”教练员队伍的重要补充,建立相应的准入制度及监督机制是当下的紧迫任务之一。
五、保证渠道通畅,提供长线支持
日本青少年足球教练员在获得教练员等级资质后,并非一劳永逸,还要定期参加制度化的培训学习和考核。这种再培训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内容包括国际和国内最新的足球技术或者运动理论等。另外,日本足球协会和都道县府的训练中心会定期通过邮寄、网络推送、网站发布整理汇编的竞赛统计信息和训练指导资料。这让教练员有通畅的渠道及时掌握前沿的足球发展信息,避免出现“坐井观天”和“闭门造车”的现象。
启示:相比日本,我国地理辽阔,各地青少年足球的发展与普及存在不平衡和不充分的现象。应以教育部和中国足球协会牵头,建设足球专业院系对各地区、各级学校、校外青少年培训机构等的专业支持渠道以及《校园足球》杂志等媒体专业信息平台,及时传递青少年足球教学及训练的前沿信息和校园足球发展先进经验,为校园足球的持续推进提供支持。
总之,高度重视、统一理念、注重实效、完善制度和长线支持,是日本培养青少年足球师资方面较为突出的特点。除此之外,认真严谨、注重集体、高效协作的工作作风,也是日本青少年足球能够长远发展的重要原因。我国和日本的国情不同,校园足球开展的基础和客观条件也都存在差异,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国可以针对国内实际,理性看待和有选择地汲取日本在培养青少年足球师资方面的经验,推进校园足球的稳步前进和长远发展。
(本文系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体育美育与国防”专项任务项目《校园足球师资培训质量管理办法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应虹霞.日本足球的“明治维新”[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
[2]孙一,饶刚,李春雷,等.日本校园足球:发展与启示[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7,41(1):68-76.
[3]韩兵,姜宇航,梁吉涛,等.“机制、理念、环境”视角下对中日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比较[J].校园足球,2016(11):71-75.
[4]孙一,梁永桥,毕海波.中、日、韩三国青少年足球培养体系比较研究[J].中国体育科技, 2008, (7):42-47.
[5]张明,孙科,李改,等.日本足球教练员培养经验及启示[J].体育文化导刊,2018(12):7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