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诗经·邶风·燕燕》原诗仅有前三章,第四章是庄姜送别戴妫时感怀所作。从“燕燕”“于归”等词可知《燕燕》是一首送嫁诗,是描写新娘的家人们送新娘出嫁时的场景,表现了人们对新娘的祝福和离别时的伤感。庄姜在离别戴妫时曾赋《燕燕》以言志,并创作了第四章,使诗歌情感更为丰富。
关键词:《燕燕》;送嫁诗;庄姜;赋诗言志
《诗经·邶风·燕燕》是中国诗史上最早的送别之作,历来为学者所重视,被视为“万古送别诗之祖”。关于《燕燕》的作者和主旨,历代一直存在诸多争议。概括起来,共有以下四种说法:庄姜送归妾说、定姜送妇归宁说、定姜送娣大归说与国君送妹远嫁说。
其中最早提出的是庄姜送归妾说。《毛诗序》中载:“《燕燕》,卫庄姜送归妾也。”。这一说法指明了《燕燕》中送别者是庄姜,被送的人是一位妾,但是并没有明确指出此诗是庄姜自己所做,还是他人为记述庄姜送归妾一事而作。《毛传》的说法大致相同:“戴妫归于陈,庄姜赠之于野,赋《燕燕》。”这一说法也提及庄姜,并指明了那位归妾是来自陈国的戴妫。《郑笺》进一步补充了这个说法:“庄姜无子,陈女戴妫生子名完,庄姜以为己子。庄公薨,完立而州吁杀之,戴妫于是大归。庄姜远送于野,作诗见己志。”郑玄说清了此诗的来龙去脉:庄姜没有子嗣,陈女戴妫生了完,庄姜就把完当做自己的孩子。卫庄公死后,完继位为国君(即卫桓公),后来被州吁杀了,因此戴妫回归母家。庄姜送戴妫大归时,作《燕燕》一诗以明志。这个补充指明了历史背景、送别的原因和此诗的意图,再一次佐证庄姜是《燕燕》的作者。
然而,这样的说法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在文本考察方面,忽视了诗篇原本被增补的可能性。在主旨解读方面,遗漏了主要意象“燕燕”的地位;在词语诠释方面,强行将“于归”解读为“大归”。实际上,《燕燕》原诗仅有前三章,第四章是庄姜所作。原诗是新娘的家人们送新娘出嫁的送嫁诗,庄姜在送戴妫大归时曾“赋诗言志”,吟诵此诗。
一、前三章与第四章的关系
为了更好地分析诗歌的真正主旨,我们首先要关注诗歌是否是其原本的面貌。《燕燕》一诗出自《国风·邶风》,前三章采用重章叠唱的手法,具有显著的民歌风格,符合《国风》的一贯风格。第四章的风格则与前三章迥然不同,出现“仲氏”“淑慎”“先君”“寡人”等词语,表现出迥然不同的王室特色。因此有学者提出第四章不属于《燕燕》,而是属于另一首诗。在《国风》中,每篇三章的结构非常常见。根据统计,在160篇《国风》作品中,共有93首诗歌采用了三章成篇的结构形态,比例高达58.1%;有21首诗歌采用了四篇成章的结构形态,占总数的13.1%。由此可知,三章成篇是《诗经》中民间诗歌的常见结构。基于以上研究,现在基本可以确定《燕燕》原诗只有前三章,但是能否断定第四章属于其他诗歌呢?并不能。虽然学界疑古之风盛行,但是《毛传》等去古未远,其内容价值不容忽视。可以肯定的是,第四章与原诗之间肯定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二、“燕燕”“于归”与送嫁诗
在《燕燕》原诗中,每一章都以“燕燕”起兴。在《诗经》时代,燕是一种具有特殊意义的生物。首先,燕被视为商朝的始祖,是生育的象征。《史记·殷本纪》:“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这种感生神话使燕成了商民族的图腾,也成为女性祈子的象征。其次,燕春来秋往,有别离之意,所以被人们视为别离的象征。后世学者认为《燕燕》是“庄姜送归妾而作”,也受到“燕”有离别之意的影响。再次,燕相随共飞,有新婚之意。春天是燕子北归的季节,也是男女相爱和结婚的季节。《周礼·媒氏》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在春日和煦的暖阳中,成双成对的燕子相依相随,上下翻飞,如同青年男女般亲昵,自然被视为爱情和婚姻的象征。
在《燕燕》中,燕的形象一直是轻快自在的。“燕燕于飞,差池其羽”“燕燕于飞,颉之颃之”“燕燕于飞,下上其音”,双燕相随而飞,正如同夫妻一般相依相随。在后世文学作品中,燕也一直是爱情和婚姻的代表。如东汉《古诗十九首》之《东城高且长》中有“思为双飞燕,衔泥巢君屋”。在这些诗歌中,燕的形象总是双双出现,往往与诗人理想中的婚姻生活联系在一起,寄托着诗人对爱情的赞美。在《燕燕》中,双燕就是一对相爱的恋人或夫妻的象征。因此,《燕燕》的主旨与爱情和婚姻紧密相关。
《燕燕》中“之子于归”的解释,也是学者们争论的一个焦点。持“庄姜送归妾而作”观点的学者们认为“归”是“大归”的意思,即古代妇女返回母家,不再回到夫家,如《左传·文公十八年》曰:“夫人姜氏归于齐,大归也。”《毛诗序》、郑玄、孔颖达、朱熹等都持这种观点,认为“之子于归”是指戴妫因丧子而大归一事。然而,“之子于归”如果解释为女子出嫁将会更加合理。在《说文解字》中,“归”的本意就是指女子出嫁。此外,在《诗经》其他出现“之子于归”的诗篇中,“之子于归”的含义都表示女子出嫁。其中《周南·桃夭》《召南·鵲巢》都是每篇三章,每章出现一次,每次都出现在第三句,这种格式与《邶风·燕燕》中“之子于归”出现的方式完全相同,所以《邶风·燕燕》中的“之子于归”应该也是指女子出嫁,诗的主旨也应该与婚姻、婚礼有关。可知,《燕燕》是一首送嫁诗,诗中被送的人是新娘,送的人是新娘的家人。新娘即将离开娘家,到遥远的夫家开始全新的婚姻生活。
然而,双燕纷飞、新娘出嫁的欢乐氛围被一句“瞻望弗及,泣涕如雨”打破了。看着新娘走得越来越远,直到看不见,人们流下了眼泪。人们为何而流泪?家人与新娘感情深厚,不舍得她出嫁,因此在离别时而依依不舍,泪如雨下,这符合人之常情。《礼记·曾子问》:“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嫁出女儿的家庭三天不熄灭家中的烛火,以此表示思念离别的亲人。战国时期的赵威后送女儿出嫁时“持其踵为之泣,念悲其远也,亦哀之矣”。至今,在土家族、布依族、侗族等少数民族的习俗中,还遗留着哭嫁的传统,甚至衍生出“哭嫁歌”这一特殊的艺术形式。《燕燕》将女儿出嫁时产生的离别的悲伤与婚姻的欢乐巧妙地结合在一起。这两种感情相互融合,相互映衬,而并不使人感到矛盾。
总而言之,《燕燕》是一首送嫁诗,一共三章,每章三句。第一章将新郎新娘比喻为双燕,是对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祝福和对婚后生活的想象。第二章点明了故事发生的背景,记述了婚礼过程中的送嫁场景。第三章描写了家人们望着新娘越走越远的背影,因骨肉分离而多次难过流泪的场景。短短的三章诗,不仅记述了完整的婚礼过程,还表现了新娘的家人们期盼她与新郎琴瑟和鸣又不舍得她离家远去的复杂情感。重章叠唱的手法让每一章都层层递进,逐渐深入,将这种情感描绘得淋漓尽致。这种情感跨越了数千年时空,至今仍然能够引起人们强烈的情感共鸣。
三、庄姜与“赋诗言志”
《燕燕》原诗是一首仅有前三章的送嫁诗。然而《毛传》《毛诗序》《郑笺》去古未远,对《燕燕》的解说最具有权威性。那在原诗没有第四章的情况下,为什么《毛诗序》《毛传》《郑笺》认为第四章也属于《燕燕》,并且都与庄姜联系起来呢?《毛诗序》的说法是:“《燕燕》,卫庄姜送归妾也。”这种表述并没有明确指出此诗是莊姜所作,还是他人为记述庄姜送归妾一事而作。《毛传》的说法是:“戴妫归于陈,庄姜赠之于野,赋《燕燕》。”《郑笺》的说法是:“庄姜远送于野,作诗见己志。”《毛传》和《郑笺》的说法看似没有区别,其实存在一个关键性的问题:赋诗与作诗的区别。如果是“赋诗言志”,很有可能是庄姜吟咏他人的诗,表达自己的心志;如果是“作诗言志”,那庄姜本人便是作者。实际上,现在的《燕燕》应该是庄姜“且赋且作”的结果,即前三章是庄姜“赋诗言志”,第四章是庄姜“作诗言志”。
庄姜是一名春秋时期的贵族妇女。按照《毛诗序》的说解,除了《邶风·燕燕》之外,《邶风·绿衣》《邶风·日月》《邶风·终风》和《卫风·硕人》都和她有关。她不仅身份高贵,而且是一个顾盼生姿、旖旎灵动的美人。但是,自从庄姜嫁给卫庄公之后,她的命运就急转直下。据《左传·隐公三年》载,庄姜因婚后无子,将戴妫生的儿子完视如己出。卫庄公死后,完继位为卫桓公,后来被卫庄公的另一个儿子州吁所杀。完的生母戴妫因丧子而大归,庄姜与她感情深厚,因此越礼远送于野。可以看出,庄姜当时的处境十分艰难。婚前的幸福和婚后的不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周围的景色也许似曾相识,草木葳蕤,燕子纷飞,似乎与送嫁诗《燕燕》中的场景别无二致。相似的情景也许会让庄姜联想到出嫁前后的差距,勾起往日的回忆,进而赋诗言志。
在春秋时代贵族群体的社交活动中,赋诗言志是十分常见的现象,其中《诗经》的出现率非常高。《诗经》是一部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正如闻一多先生所说:“诗似乎没有在第二个国度里像它在这里发挥过的那样大的社会功能。在我们这里,一出世,它就是宗教,是政治,是教育,是社交,它是全面的社会生活。”《诗经》不仅内容广泛,而且语言文雅,因此在春秋上层社会的日常生活中,赋诗言志是非常普遍的交流方法。在《左传》中,关于贵族群体赋诗言志的记载多达217条,可见风气之盛。《汉书·艺文志》载:“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在对外交往的过程中,大臣们也常常用诗句表达自己的观点,含蓄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同时也能彰显自己的文化素养。作为一名贵族妇女,庄姜在送别戴妫时,很有可能吟诵《诗经》中的作品以表达自己的情意。
在赋诗言志的过程中,“断章取义”是一个被普遍接受的、被默认的赋诗规则。《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杜预注:“古者礼会,因古诗以见意,故言赋诗断章也。”刘勰在《文心雕龙·章句》这样评价“断章取义”:“寻诗人拟喻,虽断章取义,然章句在篇,如茧之抽绪,原始要终,体必鳞次。”可以看出,他认为恰当地引用《诗经》中的篇章,如同抽取蚕茧中的蚕丝。只要能使用得当,即便偏离了《诗经》本意也无伤大体。庄姜送别戴妫时运用断章取义的原则赋《燕燕》前三章,也符合赋诗言志中“断章取义”的规则。
关于《燕燕》第四章,学界基本赞同这部分是作者对一个贵族女性的赞扬。“寡人”一词在《诗经》中仅出现过一次,不过在《左传》中“寡人”一词多次出现,一般被认为是“寡德之人”,是国君的谦称。然而,“寡”字也有“嫡”之意,因为地位至高无上,身份独一无二,故称“寡”以表尊贵,指国君的正妻也可以称为“寡”。如《大雅·思齐》中的“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毛诗传》曰:“寡妻,適(嫡)妻也。”孔疏曰:“適妻唯一,故言寡也。”这里的“寡妻”就是指君王的嫡妻。庄姜虽然无子且受到冷遇,但仍是卫庄公的唯一的嫡妻,自称“寡人”并无不妥。结合史实与前文的论述,没有理由否定庄姜与第四章之间的关系,第四章应为庄姜创作的文学作品。
四、结语
要之,《燕燕》的前三章是家人送女儿出嫁的民歌,第四章是贵族女性庄姜在告别另一名贵族女性戴妫的对她的褒扬。在庄姜生活的时代中,《燕燕》已经是一首脍炙人口的送嫁诗。庄姜曾赋《燕燕》以言志,并创作了第四章,这就是前三章与第四章风格完全不同的理由,也是《燕燕》与庄姜有联系的原因。原诗以男女新婚的乐景衬托出亲人分离的哀情。庄姜以赋此诗送戴妫时,诗中的骨肉情深又反衬出庄姜命运的不幸。庄姜的创作不仅使此诗的适用场景从单一的送女出嫁扩展为广泛的送别,而且使其情感内涵也更加丰富。其丰富而真挚的情感跨越了时空的界限,引起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共鸣,无愧“万古送别诗之祖”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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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慧芳,郑州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典文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