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茂林
[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人类精神家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资本。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重庆黔江区重要的文化资源和精神力量,本文从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现状的角度出发,分析当前在保护和传承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提出进一步加大资源保护力度的建议,以期对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有所启发。]
黔江区位于武陵山腹地,渝东南边陲,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于一体。黔江区属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是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之一,被联合国环境基金会评为“绿色中国·杰出绿色生态城市”。同时,黔江区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全区有汉族、土家族、苗族、回族等27个少数民族,民族风情浓郁,旅游资源丰富,这为该区非物质遗产的传承和保护营造了较好的环境基础。
一、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现状
2014年8月,重庆市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被文化部正式批准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黔江区作为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组成部分,高度重视民族生态文化的保护与发展,重精品、重规划、重传承、重保护,尤其是文化传承“动态保护”和“静态保护”模式更使黔江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得到提炼,品牌得到提升。
黔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全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经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和审议,2018年重新评定和公布了《传统重要酒曲制作工艺》等9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黔江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南溪号子、后坝山歌、石鸡坨土陶、西兰卡普(土家织锦)制作技艺、黔江鸡杂、黔江牛肉脯、白石渣海椒等都是其中知名度较高的文化遗产,数目和种类均位居重庆市各区县前列。目前,黔江区馆藏文物达到3000余件,其中,国家三级以上文物46件/套,馆藏文物的数量和质量均居渝东南地区之冠。黔江图书馆馆藏的西双版纳傣文南传佛教古籍《尖达塔度》,被列入国家级珍贵古籍名录,并入选《中国珍贵古籍图集》。
二、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傳承的措施
1.民俗活动得到弘扬
为了更好地传承和保护民族文化,黔江区采取政府扶持群众自办、政府组织民间承办、政府主办企业协办等多种方式开展民族节庆活动,利用节庆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壮大了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民族节庆品牌,如定期组织举办武陵山民俗文化节、乡村文化艺术节、武陵山山歌大赛等民间民俗文化活动,开展特色文艺节目展演、巡演活动;组织开展特色文化之乡、民间艺术大师评选活动,评选特色文化之乡、民间艺术大师,在中小学和驻黔部队等建立10多个传承基地,黔江区民族小学被命名为“重庆市十佳特色文化校园”,全面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2.扶持民族文化非遗人才队伍建设和项目建设
黔江区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123”模式,为每一个传承项目出台一套政策,建立“动态保护”和“静态保护”两个保护模式,打造传承基地、传承舞台、传承人三个传承体系。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的定额扶持和生活补助,扶持资助民族文化手工艺品和非遗项目开发利用,西南卡普、土家绣花鞋、黔江鸡杂等一大批黔江非遗项目实现产业化,“珍珠兰”“蓬江”等大批非遗品牌、名牌涌现,非遗项目产值超过1亿元,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保护注入了新活力。
3.坚持“合理利用”原则,积极挖掘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
做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确保民族文化得到合理利用、科学发展。如今,以原生的艺术形态、原始的黔江文化、原貌的历史遗存为“卖点”的南溪子号、后坝山歌、石鸡坨土陶等元素与旅游产业的有机结合,助推了民族文化旅游业的发展。
三、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传承存在的不足之处
1.顶层设计方面存在不足
部分领导和部门对“非遗”传承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黔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存在着“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轻管理”的现象,虽然出台了文件公布了非遗名录,但相应保护和激励的措施不足。
2.对非遗资源保护的合力难以形成
“非遗”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多学科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社会团体之间、研究“非遗”各学科之间必须协同配合。特别是“非遗”保护工作需要从娃娃抓起,让孩子从小就认识到非遗的重要性以及在实践中应用和传承,目前对学校的非遗工作支持力度不是很大,没有形成很好的合力。
3.非遗资源保护的发展空间不乐观
现代文化的强力渗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文化逐渐被现代快餐文化甚至外来文化所替代,原汁原味的黔江民俗文化活动和节日文化在年轻人中的传承不够,年轻人对传统文化的兴趣愈来愈淡漠,结果出现了非遗民间艺人“后继无人”的尴尬局面,许多优秀的黔江“非遗文化”也将随民间老艺人的故去而消亡。
四、进一步开展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传承的建议
1.进一步健全传承保护机制
中央确定“非遗”保护工作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因此,要建立政府主导、文化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努力加大对“非遗”保护的政策优惠和倾斜,对于黔江非遗文化氛围较浓,活动丰富的乡镇、村寨,要在资金投入、进人用人、环境保护等给予重点倾斜,在宣传推介扩大知名度和提升整体形象上重点考虑。
2.进一步扶持非遗传承人培育
落实上级有关扶持激励政策,提高代表性传承人待遇,改善其工作、生活条件,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参与“非遗”保护的积极性。针对目前黔江“非遗”传承后继乏人的状况,加快制定传承人培养制度、传承奖励制度,用制度规范人才培养工作,坚持从娃娃抓起广泛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尤其对濒危的重要项目要制定传承计划,建立传承活动基地,设立专项传承补贴,鼓励学校开办兴趣班,引导更多的人走上传习之路,壮大黔江“非遗”保护传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