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梦娜
傍晚,红日与地平线逐渐拥融在一起,天空像泡开的玫瑰花茶一般露出淡淡的粉红。在吃完饭后,我一个人在公园小跑,一则享受晚风,二则打发时光。
跑至狭长地铺满鹅卵石的小道时,我的气息已有些不稳,旁边是一片绿茵,我于是坐在路边的石墩上小憩。一位男子头戴运动耳机,从我身旁如风般掠过,我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他的短衫背后已经被汗浸湿,空气中弥漫着淡淡汗味。我看着他飒爽的背影,突然想,人为什么得去跑步呢?
远古时的奔跑,目的明确纯粹,是為了避开那些豺狼虎豹,存活下来。浑身裹满厚实皮毛的人们,除了直立行走,以及会使用石器之外,其实与挂在树梢上的猿猴没什么区别。
他们绷紧腿上的肌肉,赤足踏在土地上,挥舞着长矛,想起嗷嗷待哺的孩子,想起族群的延续,肺部就急速往全身运输氧气,肾上腺素就刺激出潜在的力量,骨与肉开始连结,平滑肌、心肌、骨骼肌各司其职,白肌依靠快速化学反应迅速收缩或者拉伸,红肌则依靠持续供氧运动着。他们要追逐,要狂奔,要去狩猎,狙击野兽,去刺它们的脖颈,杀死它们,去啃食血肉,为纯粹地活着而活着,为基因的传承、为种族的延续而奔跑。
我是如此感谢我的祖先,倘若不是他们早年如此拼命奔跑,将血脉中的某些东西传承给我,便不会有热爱奔跑的我。在我吸进又呼出的每一口气里,有我祖先的体温,祖先的魂魄。
清晨,迎着初升的朝阳,我奔向学校,开始新的一天。灿烂的阳光抚摸大地,和煦的春风亲吻脸颊,操场上的少年们英气勃发,用脚步填上青春的色彩,在一次次的奔跑中,我们渐渐长大……
当风徐徐地拂过,我踩着夕阳的尾巴在路上小跑,街边繁华热闹,我却喜欢把自己置身其外,从城南到城北,从傍晚到深夜,用脚步丈量这座小城的变化。
回想起儿时的我,那时我也爱跑,爱追逐蝴蝶与风筝,爱与小猫小狗一起在草坪上打滚。不知不觉间,在与伙伴们的嬉戏玩闹中,我渐渐地长大了,一双双穿小了的鞋子便是最直接的证明。同时,还有逐渐成熟了的心智,我变得更坚强了,不会再因为摔了一跤而号啕大哭,我开始学会坚持,我在奔跑中成长,在奔跑中蜕变。我仍在不断地跑,为了不被人超越,我必须更努力地跑。
我的父母在跑,我的同龄人在跑,我身边的人在跑,已不仅为了生存,还为家庭,为理想,为信念。不止现在得跑,未来也得跑。我会为了学习跑,为了生计跑,为了子孙后代跑,归根结底,我需要不停地跑。
夜幕降临,路灯也亮了,晚风习习,我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启程回家。树叶织成的网网住了圆圆的月亮,我在叶与叶的缝隙间窥视夜空,在光与影的交汇处留下脚印,我的脚步很稳,能跑出一个美好的未来。
指导老师点评
每个城市的早晨和黄昏总是随处可见疾走或者奔跑的人,小作者没有熟视无睹,她由周围男子的奔跑联想到人类祖先的奔跑,生动还原出祖先有血有肉的奔跑史,然后,由遥想回归现实,回归自我,历史与现实的传承交错,弥足珍贵,回味悠长。文中对祖先的感恩、敬重,令人感动,也令人反思。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继承了太多无法用金钱衡量的美好,我们不可以再选择遗忘和忽略。
——陈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