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静
10:0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郝劲松坐在原告的位子上开口说话:“审判长,通知我的开庭时间是10:00,被告迟到,我是否能得到合理解释?”
审判长看他一眼,说“现在你先听从法庭的程序”,并)中书记员挥了下手。
书记员立刻跑出去大声叫:“北京地铁公司!北京地铁公司!”
片刻后,两位男士夹着公文包匆匆入门,在被告席上落座。
原告被告双方目光交会的一刹那,法庭非常安静。我明白了郝劲松为什么说:“不管你有多强大,哪怕一个国家部委,当你被告上法庭的时候,你是被告,我是原告,大家坐在对面,中间是法官。你和我是平等的。”
这是一场关于5角钱的官司。他在地铁使用了收费厕所,认为这5角钱收得不合理,所以把北京地铁公司告上法庭。
两年多时间,他打了7场这样的官司——他在火车餐车上买了一瓶水,向人家要发票。
列车员都笑了:“火车上从来没有发票。”
他于是起诉铁道部、找国家税务总局……一次又一次。
“在强大的力量面前人们除了屈服别无选择,但是我不愿意。”他说,“我要把他们拖上战场,我不一定能赢,但我会让他们觉得痛,让他们害怕有十几二十几个像我这样的人站出来,让他们因为害怕而迅速地改变。”
“钱数这么小,很多人觉得失去它并不可惜。”我说。
“今天你失去了获得它的权利,你不抗争;明天你同样失去更多的权利——人身权、财产权,包括土地、房屋。中国现在这种状况不是偶然造成的,而是长期的温水煮青蛙的一个结果。大家会觉得:农民的土地被侵占了与我何干?火车上不开发票,偷税漏税与我何干?别人的房屋被强行拆迁与我何干?有一天,这些事情都会落在你的身上。”
“但是一个人的力量能改变什么呢?”
“看看羅莎·帕克斯,整个世界都为她改变。”他说。
帕克斯是美国的一个黑人女裁缝。1955年12月1日,在蒙哥马利市,42岁的她在一辆公共汽车上就座。按照当时的惯例,美国南部公共汽车实行种族隔离,座位分为前后两部分,白入坐前面,黑人坐后面。
那天车上人很多,白入座位已占满,有白人男子要求坐在黑人部分最前排的她让座,遭到了拒绝。
当司机要求乃至以叫警察恐吓黑人让座时,坐在前排的其他三个黑人站了起来。唯独帕克斯倔强地牢坐不起。
如果对方是一个孩子或是老人,她也许会站起来;但这次,她厌烦了她和其他美国黑人每天在生活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
她说:“我只是讨厌屈服。”
她成了20世纪50年代美国第一个拒绝给白人让座的黑人。然后她因公然藐视白人而遭逮捕。
她的被捕引发了蒙哥马里市长达381天的黑人抵制公交车运动,组织者是当时还名不见经传的牧师马丁·路德·金,这个名字后来被冠以反种族隔离斗士和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的荣誉。这场运动的结果是,1956年最高法院判决禁止公共汽车上的“黑白隔离”,帕克斯从此被尊为美国“民权运动之母”。
事实上,她并没有组织或领导那场民权运动,她只是在适当的时候表现了一个平凡人的勇气,而这种勇气迫使整个国家重新审视并改变了原来的社会道德体系。
50年后,美国国务卿赖斯说:“没有她,我不可能站在这里。”
“你以谁的名义诉讼?”我问郝劲松。
“公民。”
“公民和普通人的区别是什么?”
“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却不傲慢;对政府表示服从,却不卑躬屈膝;能积极地参与国家建设,看到弱者知道同情,看到邪恶知道愤怒,这样的人才算是一个真正的公民。”
打赢铁路发票的官司后,很多人以为他会和铁路系统结下梁子。
但他说他乘车时,乘务长会亲自端来饭菜,问他:“发票你现在要还是吃完再说?”
呵呵。
“你靠什么赢得尊重?”我问。
“靠我为了自己的权利所做的斗争。权利是用来争取的,否则权利只能停留在字面上。”他说。
我停顿了一下,问了他最后一个问题:“你想要什么样的权利?”
这个34岁的年轻人说:“我想要宪法赋予我的那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