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凸显,应充分认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水平,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迈上新台阶。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都具有重要意义。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党要团结和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必须把自身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党内法规制度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制度全面从严治党,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是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可见,党内法规体系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党内法规体系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意,同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也将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应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衔接协调,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
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之所以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源于中国共产党既是执政党,又是领导党的基本国情。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掌握国家政权,从这个角度讲,中国共产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同时,中国共产党还是领导党,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从这个角度讲,中国共产党必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因此,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是不可偏废的,必须坚持两者的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衔接协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这是我党第一次提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问题。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的衔接协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国家法律高于党内法规。《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二是党内法规严于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制度调整的主要是党内关系和党内生活,适用对象是党员、党组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因此,对党员和党的组织应当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是党的建设的宝贵经验,一方面,通过思想建党来引导党内法规制度的发展方向和价值遵循。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归根结底是党的建设的组成部分,党的革命理想是党的建设一以贯之的思想基础,通过思想建党,用党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指导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了党内法规制度的发展方向和价值取向符合党的理想和目标。另一方面,通过制度治党来落实党的思想建设成果。通过党内法规制度的实施将党的思想建设成果转化为全党同志的行为方式,才能真正发挥党内法规制度的效能,进而构建符合党的性质和目标的政治生活和现实秩序。
《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这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了目标,明确了任务。
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提出“适应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的需要,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为主干,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并随着实践发展不断丰富完善”。具体而言,要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思想道德准则》《中国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准则》,继续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領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和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尽快补齐党内法规制度短板,使党内法规制度的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为党的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党内法规的实施具体而言包括党内法规的执行、适用、遵守和监督等方面,为使党内法规制度得到有效的实施,需要落实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一是发布制度,党内法规制度的发布是党内法规制度实施的逻辑起点,完善发布制度,有利于为党内法规的实施做好准备。二是学习制度,《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必修课程”。三是监督制度,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作为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
有力的党内法规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保障是指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的主客观条件,加强党内法规保障体系建设需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党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领导,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应当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应当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放在党建工作格局中统筹部署、一体落实,同时,抓好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力量。二是加强党内法规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党内法规专门工作队伍、党内法规理论研究队伍、党内法规后备人才队伍,推进党内法规实体性研究机构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智库,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加强物质条件的保障,加大对党内法规工作的投入,提高党内法规工作的信息化程度。(作者单位:中共吉林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