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怡青
人口老龄化是全球性问题。早在上世纪40年代,美国就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遭遇了养老金不足、政府负担重等一系列困境,经过长期发展和不断改革,现已建立起全球最为成熟和完善的养老金体系之一。
根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及美国社保部门的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底,美国养老金整体资产规模约为31万亿美元,覆盖全国95%以上的人口。
美国的养老金体系模式,近年来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借鉴。其养老金体系由三大支柱组成。第一支柱为政府强制的社会保障基金,覆盖全美绝大部分就业人口,提供最基本的退休生活保障。第二支柱是雇主养老金计划,由雇主出资,带有福利色彩。第三支柱则是个人养老金,它是由个人自愿参与、自行管理、联邦政府提供税收优惠的补充养老金计划。
美国养老金体系充分体现了市场的作用。美国社保部门的数据显示,第二、三支柱在整个养老资产中的占比超过90%。全美超过55%的家庭拥有雇主养老金计划,超过35%家庭持有一个以上的个人退休账户。
税收优惠、多样的投资选择、“谨慎人”监管原则构成了美国养老金体系的核心,也为其完善和发展提供了支撑。
三支柱模式
美国在社会保障体制中所遵循的原则不是全面“福利国家”,而是“帮助自助者”。这一方面节省了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防止其过度成为财政负担;另一方面降低了工作者依赖社保的机会成本,促进了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第一支柱的社会保障基金是美国退休人员最基础的养老保障收入来源。社会保障基金采用现收现付制,基金收入实施全国统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
目前,美国的法定税率标准为雇员缴纳6.2%、雇主缴纳6.2%。截至2017年底,美国社会保障基金总资产为2.79万亿美元,占养老金总资产的比例约为10%。
为了保障资金安全,美国的社会保障基金自创设以来一直坚持不入市,并规定当年收支结余只能投资财政部特别发行的国债,因此收益率比较固定,也相对较低。
第二支柱的雇主养老金计划,包括由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为雇员提供的公共部门雇主养老金计划和企业雇主养老金计划。截至2017年底,雇主养老金计划资产为16.64万亿美元,占养老金总资产的53.5%。
雇主养老金计划可以入市投资,目前的投资重点是公募基金。个人可以随时查阅自己账户的积累额并灵活选择投资基金类别。
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主要包括个人退休账户(IRA)和商业养老保险。截至2017年底,个人养老金资产为11.5万亿美元,占养老金总资产的36.7%。
个人养老金在美国发展的历程并不长。1974年,美国颁布《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一方面鼓励没有雇主养老金计划的雇员通过基金公司、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开立税收递延型退休储蓄账户;另一方面允许退休人员和变动工作的人员把雇主养老金计划资产转存至个人退休账户中。
与前两大支柱相比,个人养老金的投资自由度更高,它可以委托金融机构投资股票、债券、基金、年金保险等金融资产,也可以投资不动产等。
得益于美国过去数十年的金融市场环境,个人养老金成长飞速,成为美国养老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优惠推动
美国养老金税优政策的出台,推动了第二、三支柱的跨越式发展。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先后出台了《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和《国内税收法》给予第二、三支柱的养老金计划合法税优递延额度。
2006年,美国劳工部又颁布了《养老金保护法案》,针对第二、三支柱的发展瓶颈,在税收领域再进行了一系列优惠改革。
总体来说,针对第二支柱的雇主养老金计划,美国的雇主与雇员两方面都有税收优惠。雇主可根据缴费金额的特定比例,选择抵扣企业所得税。这极大激励了雇主为雇员设立养老金计划。
雇员最基本的税收优惠就是递延纳税。雇员向雇主养老金计划的个人账户注入资本时,可享受免征当期个人所得税的优惠。个人账户的投资收益同样免征当期个人所得税。雇员退休领取养老金时再统一征税。延迟纳税的意义在于将个人账户增值的大部分收益让利给了个人。
美国对于雇员提取上述账户的养老金也有一定限制,即在59.5岁以前,个人原则上不能提取,否则要缴纳10%税收作为惩罚。
第三支柱的个人退休账户(IRA)也有递延纳税的优惠。即个人向账户注入资金和账户运营取得的收益免征当期个人所得税,纳税将延迟到领取环节。
为了公平起见,美国的个人退休账户每年缴纳费用有最高限额规定。而且当个人年收入水平超越一定限额时,将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谨慎人”监管
在美国的整个养老金体系中,除了对第一支柱实施严格监管之外,其余皆采取“谨慎人”监管原则,即不对资产投资设定太多的比例监管要求,赋予不同养老金账户更多的自主权,各养老金管理机构可自行进行最优化配置,以实现风险与收益的最优平衡。
第一支柱的社会保障基金,其监管机构为美国劳工部雇员待遇保障局。社会保障基金只允许持有本国特别国债。
第二、三支柱的養老金计划一般会委托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对此类投资机构,政府分为普通账户和独立账户年金保险,实行差异化监管。
普通账户的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联邦政府更注重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对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没有强制要求。
对于独立账户,美国各州政府实施独立监管,差异较大。一般来说,对于投资债券、权益类产品比例无限制,但是对不动产、境外投资多持谨慎。
在“谨慎人”监管原则下,美国第二、三支柱的养老资产积极入市,与资本市场实现良性循环。这使第二、三支柱的投资取得巨大发展,进而完善了养老金制度。与此同时,养老金等长期资产的入市也成为美国资本市场稳定的基石。
本世纪以来,全球化分散投资成为主流趋势,美国第二、三支柱也加大了海外资产的配置力度,配置领域主要包括海外股票、债券和私募股权投资等。截至2017年底,美国第二、三支柱持有境外权益资产比例均在13%左右。(作者为该刊记者)
(本组文章均摘自《财经国家周刊》2019年第3、4期〈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