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血缘的爱

2019-09-10 07:22田佳丽李爽
北京支部生活 2019年7期
关键词:淑英被告人法庭

田佳丽 李爽

坐在记者面前的“法官妈妈”,依然是齐耳短发,面带微笑,说起话来,双眼笑得弯弯的,温和的语气让人感到分外亲切慈祥。

30多年来,她初心不改、爱心不变,每天像年轻法官一样,上班、加班。“六一节前后,我一直在忙着到各个学校去做法治宣讲,教育更多的孩子,让他们知法守法,不要误入歧途。”尚秀云说。

今年4月,尚秀云歷经10个月完成的新书《别让小淘气变成大麻烦》举行了首发式。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法学教授胡云腾在书序中写道:“尚秀云对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爱心,超越了血缘亲情。”

一颗感恩的心

在海淀法院二层大厅,“‘小’法大爱——北京市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成立三十周年纪念活动”展板静静展示着一个个生动的故事。

“这个孩子现在考上大学了,每个学期都给我发成绩单,学习成绩很优秀。”

“你看,这个小姑娘考上了幼师,现在是幼儿园老师。”

……

尚秀云介绍起展板上这些改过自新的孩子,就像是在讲述自己孩子的故事,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30多年来,尚秀云审理过1200多个少年被告人案件,经她审判的缓刑少年中,有100多人考入各类专业学校,其中有26人考上了包括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在内的大专院校,有3人考取了研究生。

2017年9月22日,北京市法院少年法庭30周年表彰大会上,尚秀云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手中接过了北京市法院系统唯一的“终身成就奖”。

在表彰大会上,尚秀云深情地说:“一个人融入党和人民的事业才会有所作为。我愿与全市少年法庭的同志们携手为每个孩子都享有幸福的人生而不懈努力。”

数十年赤诚的爱,源于尚秀云青少年时期老师同学给予她的关爱和照顾。

“我的童年生活比较不幸,6岁时父亲去世,留下了母亲和我们4个兄弟姐妹。上小学时,我来到北京,寄养在亲戚家,在我最苦难的那段日子,是党和国家的助学金让我完成了中学6年的学业,是身边的同学和老师给了我无私的帮助,让我懂得了感恩,也时刻想着回报社会。”尚秀云说。

上高中后,在一个寒冷的初冬,尚秀云因家庭困难,仍穿着一件单薄的衣服。这一幕让细心的同学沈淑英发现了。一天早晨,尚秀云早早到了学校,教室里只有她和沈淑英,沈淑英拿出一件红色厚毛衣让尚秀云穿上。尚秀云不好意思要,沈淑英坚持让她穿,说她家里还有好几件这样的衣服。几番推让,尚秀云拗不过她,只好穿上了那件红色的毛衣。这一穿就穿到了春暖花开。

毛衣暖身,同学的细心、热心更是温暖了尚秀云的心。看到尚秀云没有笔,同学就悄悄地给她一支;看到她饭带得少,就把自己的饭菜拨给她。尚秀云一直忘不了这些看似微小的事。

高中每年寒暑假,尚秀云都到郊区的木材厂打工,辛苦干了一个假期,挣了几十块钱。开学了,尚秀云正准备把钱交给班长,班长却对她说:“不用了,你的书本钱同学和老师都给你交了,这钱你留着当零花钱吧。”原来,班主任谢玲和同学们知道她寄养在亲戚家,生活拮据,早早地就把钱凑齐了。

1960年,17岁的尚秀云高中毕业参了军。第二年,她写下了人生第一份入党申请书。1964年6月26日,尚秀云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入党介绍人对她说:“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在平凡的岗位上,数十年如一日努力地为党工作,才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他们的话深深地铭记在尚秀云心里,成为她55年来行动的指南。

用爱心把孩子从歧途引入正路

在海淀法院少年法庭,记者看到法庭中央是一个U形法台,被告席是只有70厘米高的“课桌”、“课椅”。正面墙上的“少年法庭”字样烘托着鲜红的国徽。整个法庭就像是个学校的大课堂。

“这是20世纪90年代初,我院党组要求少年法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根据少年被告人多为在校学生,课堂是他们最熟悉的环境这一特点,大胆尝试将法庭变‘课堂’。设计的U形法台以被告人为中心,体现了审、控、辩、帮四方既各司其职,又在教育挽救少年被告人上形成合力。”尚秀云说。

这种人性化的少年法庭设置开创了全国先河,被全国许多少年法庭所效仿。回忆起当初U型法台的设置,尚秀云记忆犹新。

那是1992年,少年法庭公开审理一名14岁少年的抢劫案。法警把一个个头瘦小的少年带到法庭,少年坐在当时有一米高的“黑笼子”“冷板凳”里,只露出个脑袋。看到庄严的法庭,他吓得“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这件事深深触动了尚秀云。“未成年人犯罪不同于成年人,他们心智发育还不成熟,人格还不稳定,可塑性强,对待他们不能像犯罪的成年人一样。”

如何在法庭的设置形式上更加人性化,更好地体现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经过一番思索、探讨,尚秀云和少年庭的同事们大胆地提出了U型法台的设想。这一设想很快得到院领导的支持。

为了更好地教育、感化少年被告人,海淀法院的U型法台还专门设置了“帮教席”。“少年审判,以教育感化为主,帮教工作尤为重要。我们每个案子都会请被告人最喜欢的老师或亲友到场,和我一起开展法庭教育工作。”尚秀云说。

在这个法庭上,尚秀云主持过多次感人至深、意义深刻的成人礼,很多未成年人将这个难忘的时刻作为自己重获新生的起点,开启了他们新的生活,成为引导他们寻找正确人生方向的航标。

尚秀云说,“未成年人审判更重要的是进行教育,而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她认为延伸帮教非常重要,她和同事们一直坚持“十日悔罪书”、“缓刑接待日”制度。要求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少年,在缓刑期间每10天写一份悔罪书,同时要求自己每个月拿出半天时间作为“缓刑接待日”,对被判处缓刑的少年进行跟踪帮教。

在跟踪帮教过程中,尚秀云和孩子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一个孩子在来信中写道:“在我最不懂事的时候,您没有嫌弃我,而是用温暖的手拉了我一把,把我从歧途引向正路。我很想叫您一声‘妈妈’,我有一个生我的妈妈,还有一个法官妈妈。”

(责任编辑: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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